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国内财经 > 正文
 

重庆探索行政复议制度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0日 16:14 21世纪经济报道

  见习记者 吴红缨

  重庆报道

  在乍暖还寒的4月,重庆民众感受到来自当地政府高层的“特殊”鼓励——在早前的重庆全市政府法制工作电视电话会上,重庆副市长周慕冰为行政复议大做“宣传”,告诫各级
行政机关要鼓励“民告官”。

  一个客观事实为这位副市长的话提供了深厚背景:改革发展的推进和利益格局的调整,使得各种利益冲突层出不穷,政府越来越意识到,行政复议是解决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快捷、有效的途径。

  从去年开始,重庆市政府对行政复议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革,确立了公开听证和重大复杂案件专家咨询制度。一些专家认为这是一次有益的探索。

  行政复议探索

  “两个制度的建立是顺应建立法治政府的大趋势,”重庆市法制办行政复议处一位负责人表示,“它们体现了政府决策的公开、公正和科学原则。” 

  重庆针对行政复议制定公开听证和专家咨询制度于去年7月正式实施。该市法制办称,2004年,重庆各级行政机关共受理复议申请2000余件,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率比2003年有了明显提高。

  行政复议作为行政机关内部一种纠错程序,通过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监督,以保证行政行为的合法与适当,其意义不言而喻。

  但它的意义不止于此。有关专家指出,在利益主体已经多元化的今天,利益表达的问题,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问题,已经无法回避。因此,建立起相应的利益表达机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行政复议无疑是有效的利益表达机制之一。

  然而,自我国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经历过最初短暂的收案率上升以后,就出现了收审率连年下滑的趋势,这使行政复议制度的作用大打折扣。

  今年1月,重庆市法制办向当地媒体通报《行政许可法》实施情况时,遗憾地表示,在遭遇行政罚款、拆迁补偿等行政纠纷时,过半市民仍选择“走后门”、上门吵闹、信访或忍气吞声,而不是选择行政复议。

  不少专家表示,如果行政复议机制失灵,会导致一些极端的非规范行为的膨胀,它们反过来冲击行政复议制度,形成制度渠道虚置、非制度渠道膨胀的恶性循环。这也是重庆副市长周慕冰在3月31日举行的“2005年全市政府法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要求官方鼓励“民告官”的原因。

  为何行政复议仍被许多人敬而远之?这当中既有对行政复议“封闭”式办案的公正性的怀疑,也因制度本身的不完善而有损其权威性。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谭向北几年前代理过四宗行政复议案件,结果都是“维持”。事后,申请人对这四宗案件都提起了行政诉讼。“书面审理过程完全不透明,其结果很难令人信服。”谭说。

  另一方面,行政复议法本身规定过于粗略,也影响了行政复议的质量。比如,关于行政复议的范围、合法性与合理性全面审查的标准、证据规则等,行政复议法都规定得非常原则,令行政复议机构缺乏可操作性。

  因此,重庆方面在现有法律框架下,以“公开、公正、科学”为主要特征而进行的制度探索,被有关人士评价为:体现了政府对行政复议制度的一种积极的姿态。

  公开听证制度

  2002年12月,重庆一家公司认为某区国土局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程序违法而提起行政复议。由于案情复杂,复议机关邀请双方及第三人“当面质证”。这个案件渐显公开听证制度的雏形。

  尽管该案申请人的代理律师、重庆伟业律师事务所邱业伟至今认为,复议决定在法律上仍有商榷之处,但他很认同“当面质证”的审理方式。“可以迅速找到双方争议的焦点和分歧所在。”邱说。

  由于行政复议采用书面审查原则是国际上的通例,它既能满足行政复议的效率要求,也能保证复议决定的公正。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复议机关仅仅依据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不能准确地认定案件事实。因此,原则之外的“发挥”确有必要。

  2004年7月,重庆出台的《行政复议案件公开审理程序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就是这样一种“发挥”。

  根据《规则》,公开听证程序的启动,要由申请人申请或行政复议机关认为有必要,并不是每件行政复议都要听证。听证范围仅涉及部分权属争议、主要证据存在较大争议,以及有较大影响的案件。

  听证程序参加方包括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以及经过批准的证人。审理程序分为调查、举证、质证、辩论几个步骤,当事人可申请回避。《规则》规定,公开审理案件实行由被申请人当场举证,申请人、第三人自愿举证制度,未经质证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为防止行政机关事后搜集证据,《规则》规定,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间仍要提交书面答复和相关证据,在案件公开审理3日前,才由承办人将材料退还给被申请人。

  “在公开听证制度建立之前,我们大都进行书面审理,通过电话询问情况,当事人双方互不见面,”有关负责人说,“经过一两次听证会,我们都深受鼓舞,觉得反差太大了。”这位负责人感叹,有些复杂的案子,资料堆得像小山一样,闭门研究几个星期,都比不上一次听证的效果。

  同时,听证也有利于解决行政纠纷。那位负责人说,“以前双方不见面,申请人可能会对行政机关怀着忿忿不平的想法。通过听证,有利于双方互相理解,有的当场就和解了。”

  据重庆市法制办统计,2004年,申请人自愿撤回申请的案件达到71件,比2003年多出53件,增长了近3倍。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教授唐尧评价说,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行政案卷制度,行政机关在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并没有形成完整的案卷,在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复议时,被申请人常常不提供对其不利的证据材料。因此,公开听证制度的实施,有利于充分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但是也有专家质疑,从行政效率立法本意考虑,书面审查制度仍应是主流。而且,如何保证公开听证的效力,使其不像许多听证会一样流于形式,《规则》在此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探索。

  向专家借脑

  同时出台的重大疑难案件专家咨询制度,则是为了提高复议案件的审量质量。虽然它目前还只是一个内部管理办法,但复议机构对专家的加盟评价颇高。

  据介绍,复议机构建有专家库,重庆市法制办将此举称为“借脑”。去年,他们“借”了近60次“脑”,“效果非常明显”。

  专家库由本地几十名“品学兼优”的法学教授、资深律师,以及各领域专业人士构成。每个案件的专家都是随机挑选的,即使是专业领域,也有多名候选人。具体案件的专家名单对当事人是保密的,专家也要承担保密的责任,不能对外泄露任何关于案件的情况,更不能干涉案件的审理。

  咨询以会议的方式进行,复议机关每次召集4-5名专家,共同就某一起或多起案件进行讨论,会议下发的相关材料,复议机关在结束后要当场收回。

  尽管没什么报酬,专家们却都乐意参与。因为该方式提供了一个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的平台,对专家们的教学、科研都有帮助。

  重庆市委党校法学部主任徐继敏教授和唐尧都是专家库成员。两位学者都很赞同专家咨询制度,因为“术业有专攻”,尤其是“专家的意见都能得到充分采纳”。

  徐继敏教授参与咨询过一起涉及当地某政府部门的复议案件。该部门某天在对区县一家企业进行突击检查时发现了四项违章行为,一连做了四个处罚决定。该处罚行为是否合法?徐继敏等几位行政法学专家指出,企业的一系列违章应视为一个整体行为,以一个行为代罚比较合理。该意见得到了复议机构采信。

  2004年,重庆市法制办共受理复议申请286件,结案270件,结案率为94.4%,比去年提高了2.4个百分点。该法制办称,“案件的审理质量比2003年有明显提高”。

  目前的复议机构跟专家们的联系是“松散型”的,据该市法制办透露,以后将逐步完善,与专家形成“固定”关系。

  重庆这两项制度的探索,虽然获得不少嘉许,但有关专家也指出,仅仅靠这两个制度不能解决行政复议的所有问题。要在根本上解决问题,“就要使行政复议机构具有真正意义上的独立性,从立法上确立行政复议的地位、机构及职责,”徐继敏说,“为此需要进行深层的体制改革,否则,其公正性不可避免会受到影响。”

点击此处查询全部行政复议新闻

评论】【谈股论金 】【打印】【下载点点通】【多种方式看新闻】【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热 点 专 题
日本谋任常任理事国
圆明园工程风波
2005年上海国际车展
定远号舰重返威海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珠峰科考登顶复测
2005环球小姐赛
京城1800个楼盘搜索
中国特种部队生存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