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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将设100个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4日 10:53 中国经济时报

  记者王海坤北京报道 日前,记者从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关于开展设立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工作的通知》和《设立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工作方案》中获悉,国土资源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设立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预计数量为100个左右,5年内每个示范区基本农田经土地整理面积达到10万亩以上。

  这些示范区建设要求做到“基本农田标准化、基础工作规范化、保护责任社会化、
监督管理信息化”。该《通知》强调,各地拟确定为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的县(市、区)名单并附基本情况说明,应于2005年11月15日前报部耕地保护司。国土资源部对省级国土资源部门上报的示范区建设方案进行审核,并将适时统一公布全国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名单。同时,国土资源部将成立协调机构,做好示范区建设方案核准、整理项目安排和检查指导等有关工作;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对本省(区、市)示范区工作负总责,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对示范区,还将加大资金投入,进行技术扶持,加强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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