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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拍卖71片森林 部分市民想买下修建别墅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 09:04 中国经济时报

  地方经济半月谈 王海坤

  近半个月以来,重庆市森林拍卖事件一石激起千层浪,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震动。

  8月8日,重庆市林业局向外界正式宣布,重庆市将于9月25日拍卖包括南泉、巴南区桥口坝、渝北统景、九龙坡慈云寺等地的71片森林,总面积为57万亩。其中有54片国有林,1
4片集体林,3片私有林。如今,大部分森林所有者已向拍卖公司报出底价,最便宜的每亩500元左右,最贵的每亩7.5万元左右,拍卖价格差距很大。为防止卖价过低流失国有资产,重庆市国资委已成立了一个专门班子,对拍卖底价进行审核认定。该市林业局还对这些即将拍卖的森林作出界定,在拍卖之前,大多数森林已约定转让年限最长不能超过70年;森林被拍卖后,森林里的野生动物、矿产、埋藏物等依然属于国家所有,不能乱动。在这71片森林中,有41片可以进行森林旅游开发,15片可以进行养殖、种植加工,15片可以进行综合开发。

投资人将森林买下来之后,可以转卖、继承,也可以作贷款抵押,但不能乱砍林木。在经过林业部门批准后,可以建房或砍一定量的树木。

  目前,当地对这些森林跃跃欲试的都是些“摩帮”、“地产帮”、“火锅帮”等人物,也有媒体爆出,当地有些市民也想买一小片森林建

别墅,但由于林业局的政策是只批发不零卖,这些市民显然不会成为森林的买家。

  据悉,这是重庆市有史以来的第一次森林拍卖活动。也正是因为此举标志着该市林权改革的大幅度松动,立时在当地引发了轩然大波。

  一些人士通过网络等途径发表“强烈反对意见”,一些市民担心,拍卖风可能破坏森林,损伤主城区的“肺叶”等。8月10日,重庆市一个叫“绿色志愿者联合会”的组织公开反对当地林业局通过拍卖等方式流转森林,观点与重庆市林业局针锋相对:首先,重庆市林业局公布的“拍卖名单中”有部分是国家天然林,是国家“天保工程”,任何地方政府是无权动国家“天保工程”的;其次,目前国内森林权的管理“有点混淆”,其中最突出的就是“林业部门来管理并不表明这些森林的所有权就归它”。这些森林是市民的公共资源,不属于某个部门所有;第三,重庆市林业局在作出森林流转决定时,在程序上没有经过市民或者人大的听证。除此之外,该发言人还担心拍卖森林可能会引起连锁反应,引发乱圈地,“占山为王”的热潮等。

  但重庆市林业局有自己的理由。重庆市林业局负责人表示,此次拍卖有三大目的:首先,为了促进资源增长,希望投资者购买了森林之后,栽种更多的树,扩大森林面积,提高森林品质;其次,为了提高林业的生产效率;最后,为了促进林农增收。此外,重庆市林业局称,此次拍卖的森林,都是商品林,不是公益林,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重庆市委市府有关规定,是可以流转拍卖的也是合法合理的。因为通过拍卖明晰了森林

产权,使“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更可以调动市民管护森林的积极性,盘活森林资源资产。

  在争论之余,国家林业局政策法规司指出,重庆拍卖森林是合法的,但要有度,不能拍卖重点生态林。具体地说,除了重点生态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林权有争议的森林不能拍卖之外,其他的都可以拍卖。但国家林业局也称,县级以上政府如果认为某片森林不能拍卖,可以无条件否定拍卖行为。

  然而,即使是这样,也未能终止各方关于拍卖森林的争吵。对于森林资源流转产生的巨大分歧,专家们认为,主因是缺少听证程序。因为从经济学角度看,政府对公共资源的管理实际上是一个委托和代理关系,政府是受公众委托行使公共利益管理,相对于所有公众而言,政府本身是一个局部人群组成的机构,在客观上与公共利益有区别。因此需要有一个公证程序来对其进行有效监督。那么是不是听证制度健全了,问题就解决了呢?

  继土地改革后,林权改革一直举步不前,正因为制约因素众多且复杂,社会各方对此说法不一。继重庆“森林事件”之后,最近,又有消息传出,浙江省丽水市、江西省于都县也在拍卖森林,丽水市最近拍卖的国有林场都已超出底标数万元至数十万元成交。而江西于都县对4个国有林场公开拍卖,价格也远远高于底价。这会不会是一个信号,预示着各地方在拍卖森林这条路上将越走越远。

  众所周知,土地的拍卖、“变现”支撑着中国东部板块经济在过去的20年间迅速膨胀崛起。那么,森林的拍卖、“变现”会不会使得中部和西部在未来的20年步东部的后尘?而东部会不会依靠森林这张“牌”再次将经济飞速膨胀的势头延续20年?但20年之后抑或更长的时间段以后呢?中国的经济发展又将靠什么来支撑?

  “拍卖森林”这张“牌”的打出,正触动着地方经济发展这根敏感的神经。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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