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监管措施的实施,有望拉低时下日益高涨的民间借贷利率
本报记者 宗新建 发自杭州
民间融资,究竟是企业融资渠道的有益补充,还是扰乱正常金融秩序的洪水猛兽?在民间融资尤其活跃的温州市,其政府方面的回答是:是有益补充,但要加以引导。
昨日,温州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民间融资管理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表示,民间融资已成为温州中小企业取得流动资金和建设资金的一个重要渠道,政府将对其加以引导,以防范“草根金融”存在的潜在风险。
央行温州市中心支行一官员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意见》讨论稿去年底就开始在该市金融系统广泛征求意见,一致的意见认为,应该“引导民间融资,实现民间融资活动的良好综合效益”,并为其他地区规范民间融资提供值得借鉴的经验。
在温州,民间融资有个人借贷、债权性或股本性的企业集资、各种形式的“做会”和民间的票据融资及企业间借贷等多种形式。该官员称,由于缺乏规范引导和必要的监管,目前这些行为都处于自发和无序状态,潜伏着较大的经济风险和社会风险。因此,“必须有制度加以规范和引导。”
据此,《意见》提出“连堵带疏”的措施。在“堵”的措施上,温州相关部门将继续对金融“三乱”进行打压,禁止任何人开办地下钱庄。对于地下钱庄,“一经发现,立即予以取缔,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控制互助会规模,“坚决打击‘抬会’等诈骗活动”。
在“疏”的方面,《意见》表示,首先将加强调查研究,密切关注民间融资新动向,及时反映民间融资的风险隐患,以尽早采取应对措施。其次,加强对民间融资的管理和规范,约束私立学校、民营医院、房开公司等单位在民间进行融资;对确需向民间融资的民众,提倡订立要素齐备的借款合同,并在法律许可的利率范围内收付利息。
此外,“加强票据业务的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融资行为,企业未经批准的公募形式集资活动按非法集资查处,造成的资金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等,也被政府列入了引导重点。
上述央行温州市中心支行官员补充说,根据《意见》,对民间个人借贷利率超过央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4倍以上的高利率借贷行为,其超过的高息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因此,他认为,时下温州日益高涨的民间借贷利率有望得到抑制。
温州市政府还对“招安”民间金融寄予希望。“政府将把利用民间资金纳入地方政府的中长期社会发展规划,出台引导、吸纳与组织民间资本的政策与方式。”该官员透露,该市今后还将制定出台进一步利用好民间资金的财政政策,具体形式可能是政府直接出资注入某个项目,吸引民间投资参与,也可能是加强国债投资与民间投资的融合,鼓励民间资金采取联合、联营、入股等方式进入国债投资的基础设施领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