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资源税税额标准上调 业界认为调整幅度不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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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 02:59 第一财经日报 | |||||||||
业界认为调整幅度不大,税额标准可能还会继续上调 本报记者 侯利红 许金晶 发自北京 社会各界极度关注的能源税征收政策仍在酝酿中,但作为征收能源税的又一信号——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税额标准上调的问题,昨天已经尘埃落定。此前6月1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
昨天,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公布了《关于调整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财税[2005]115号),决定自今年7月1日起,调整油田企业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税额标准。这一调整幅度并不大,企业、官员和专家都认为不会对企业带来太大影响,并预计国家下一步可能还会继续上调税额。 税额标准微调 通知显示,原油资源税税额标准由原来的8~30元/吨调整为14~30元/吨;天然气资源税税额标准由原来的2~15元/千立方米调整为7~15元/千立方米。 在原油领域,税额征收标准被分为每吨30元、28元、24元、22元、18元、16元和14元七个等级。其中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公司税额标准最高,各企业的稠油、高凝油税额标准最低。 在天然气领域,税额标准为每千立方米15元、14元、13元、12元、9元和7元六个等级。 对企业影响不大 而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资源税的这次微调对相关企业影响不大。 中石化董秘局主任黄文生昨天对本报记者表示,中石化旗下的胜利油田原来每吨的资源税为14元,现调整为22元,每吨只上调了8元的税额。 “这种调整不会影响到公司的资源开采计划。”黄文生说,本月29日,中石化将发布中期财报,而资源税的调整不会影响到财报中的营收指标。 国海证券的石油分析师刘常青也认为,这次资源税调整属于合理调整范围之内,而在油价大幅上升的情况下,资源税的微调不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中石油、中石化的利润预期。 “民营”身份的浙江富阳市东海石油有限公司总经理朱火林表示,这次“上调幅度有限,对企业不会造成太重负担”。 据此前上海一家民营油企总经理向记者介绍,目前国内原油的市场价格在每吨3800元左右,而据这一数据推算,14~30元/吨的原油资源税在市场价格中所占比例尚不足1%。 继续上调可能 尽管此次资源税调整力度并不大,但业内人士认为这是国家继续上调资源税税额的一种信号。 “石油天然气领域逐渐放开,民营、外资都在进入,这应该是此次国家上调税额标准的背景。”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高级工程师、中国石油和化工协会行业专家胡杰对记者表示。 胡杰认为,过去石油天然气资源税征收标准偏低,但当时都是国有企业在生产经营,利润几乎全部上缴国家,税额征收多少无所谓;而随着民营、外资纷纷进入油气领域,能源紧张态势日益凸显,国家上调举动将有利于解决目前的利用低效问题,同时也可以看作是制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有效举措。 “但此次上调幅度不够高,下一步国家还会继续上调。”胡杰如此预测。 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资源分析室主任刘树臣也认为,此次国家微调举措主要是在试探企业的承受能力,如果企业感觉“轻松”的话,在不久的将来国家肯定会继续上调税额标准。 而今年以来,国家对能源产品税额标准的调整步伐越来越快。 6月1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曾宣布,自2005年5月1日起,提高河南、安徽、宁夏、福建、山东、云南、贵州和重庆的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这是继去年年底提高了山西、内蒙古和青海的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对煤炭资源税的又一举动。业界当时普遍认为这是征收能源税的某种信号。 但是,中国矿业联合会副会长王燕国对全面提高矿产品资源税税额标准有不同看法。他认为,矿业形势刚缓过劲来不久,有些矿山企业长年沉积的负担还未得到解决,从矿业整体来说,各种矿产品的税赋仍然比较高。如果全面提高矿产资源税额标准,应该充分论证甚至举行听证会,以此给矿企一个喘息发展的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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