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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配电价破题 电网连叹压力大监管激励难题待解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7日 09:38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姚峰 上海报道

  期待已久的输配电价改革终于有了实质性动作。

  日前,国家电监会正式颁布《输配电成本核算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定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特别指出,为真实、完整地反映输配电成本构成信息,要求电网经营企业分业务核算,并且强调要“合理划分输配电业务成本与电网企业经营的其他业务成本之间的界限”。

  无疑,这是给电网企业戴上了一个“紧箍圈”,更可能会让电网企业欲借输配电价扭转经营压力的希望就此落空。

  监管难度大

  国家电监会价格与财务监管部价格监管处一位人士对记者表示,输配电价改革的基本方向是由政府监管,独立定价,并制定与电价监管相适应的输配电成本规则。输配电价确定的原则是:合理补偿成本,合理确定收益,坚持公平负担,促进效率提高。

  之前,发改委曾经安排华东地区开展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改革的试点准备工作。华东电网公司的一位人士向记者坦承,准备工作存在着不少的难点。

  他认为,以前输配电价是没有独立的,现在忽然要独立,整个的工作能不能顺利地转轨,这是一个问题。

  另外,作为政府来讲,电网公司这一块的核心业务按照国际惯例是应该被监管的,政府能不能顺利兼顾公平和效率,实现它的监管义务,也是一个大的挑战。

  从国际上来看,政府对垄断行业的管制,主要分为两大类,要么纯粹以成本为基础,要么是以效率为主。而显然,后者是更优的选择。所以,“发改委的有关领导曾经希望华东电网要将单纯以成本加利润的方式转移到以效率为主的监管方式”。

  但他坦言,在目前的环境下,电网并没有形成效率优先的激励机制。所以向以效率为主的监管方式转变也就困难重重,只能采取成本加利润的监管方式。

  这种监管的模式的弊端显而易见,该人士坦承,“说句老实话,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政府很难测算,所以也就理论上说说而已,纯粹的成本管制是很难做到的。”

  光大证券的研究员张伟杰对此也抱有同样的担忧:“输配电价管理办法的指导意义不大因为外部人士难以知悉电网公司的成本及费用电网公司的操作空间较大。”

  华东电网的这位人士并不讳言电网运行中的“跑冒滴漏”,他说:“我们虽然可以因为你没有证据,让你不要这么说,但大家肯定都会这么想。问题的关键是电网公司有没有形成一种提高效率的激励机制。”

  他建议,电网公司作为企业,目标之一就是要追求高额利润,政府要加强监管,杜绝企业的不当得利,企业以降低成本、加强管理来提高利润。

  他个人认为,“在确定成本的前提下,再增加的利润应该三方共取,用户可以得益、政府通过税收得益,而电网公司同样也应该得益,否则电网没有动力降低成本。”

  电网更添压力

  事实上,厂网分开后,电网的盈利能力已大不如前。2003年,国家电网公司的资产回报率和销售利润率分别为0.49%和1%,远远低于发电公司的7.1%和18.9%,也低于全国工业的平均水平。据国家电网公司2004年工作会议透露的数据,国家电网公司2003年的净资产收益率也仅为0.7%。

  除了盈利能力的不足,电网还面临着巨大的建设资金缺口。根据国家“十五”和“十一五”期间的电源建设投资规划,电网配套投资将分别高达5800亿元和9000亿元左右。其中,国家电网公司的投资分别为4700亿元和7200亿元,相应的资本金需要940亿元和1440亿元。仅靠电网公司自身积累,显然不能满足巨大的电网投资需求。

  来自电网公司的观点还认为,造成电网企业财务状况不佳的原因很多,农网改造的政策性亏损、拖欠电费与经营粗放、管理松弛都是重要原因,但关键还在于输配电价的不合理,导致电网投资回报率过低。

  安徽省电力协会秘书长张松长表示,输配电价改革应充分考虑到电网迫切需要建设,历史欠账多等客观实际。现在,输配电网筹资渠道缺乏,加上近几年城乡电网建设主要靠举债实施,电网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已很高,将无法承担电网企业自身的筹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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