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莫菲 上海报道
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即将挂牌成立之时,股指期货合约的方案亦于近日在业内亮相。
2006年1月,新加坡交易所宣布将于9月推出新华富时A50中国指数期货,其染指中国股
指期货定价权的意愿明显。更早些时候,芝加哥期权交易所于2004年率先抢注了中国指数期货,摩根士丹利等国际投行也纷纷推出了中国股票指数的基金。
据悉,国内股指期货进展迅速,部分原因是受到来自于境外交易所的压力。
“我们收到了股指期货合约征求意见稿,这意味着离正式推出的时间已经不远了。”上海一家证券公司的人士指出。
征求意见稿出台
本周,不少期货公司与证券公司总部接到了来自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筹)股指期货合约产品设计方案的征求意见稿。
“下周初,管理层会派人过来调研,听取市场人士对这份股指期货合约设计方案的建议。”上海一家证券公司人士向记者提供了这一信息。
据某权威人士透露,目前金融期货交易所筹备小组的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有关金融机构参与股指期货的交易规则、风险管理、结算和清算制度、合约设计方案等都已基本成型。而金交所最终的挂牌时间将取决于《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修订进程。该条例修订稿已上报国务院有关部门。
据悉,经过充分地研究、论证,为业界广为关注的股指期货合约设计的轮廓渐趋明晰,其中许多条款均借鉴了国外成熟的模式。
“合约设计合理,风险控制才能到位。”证监会有关人士说道。他接着指出,一般交易活跃的合约有如下几个特点:一是采用现金清算。国际经验表明,只有现金清算才具有可操作性。二是标的股指发布须广泛、及时,业界认同度高,能够反映市场的总体或主要特征以及价格水平,不易被操纵,有利于风险控制。三是合约面值要按照保值成本最小化的原则。四是合约上市前监管层严格考察产品设计对现货市场的影响程度,确保其不致引发市场操纵行为。五是合约月份一般为3,6,9,12等月。根据需要设涨跌停板、限制大户持仓。
“按照上述要求,以沪深300指数作为标的指数的股指期货合约被管理层纳入标的指数范围之内。”某期货公司人士向记者指出。
8条细则
记者获悉,目前股指期货合约方案(征求意见稿)大致设计是:
首先,交易标的为沪深300指数;
据介绍,当时股指期货标的指数的选择,主要基于以下原则:指数有较好的知名度和市场认可度,指数成份股的流动性较好,具有较好的抗操纵性,套期保值效果较好以及指数编制与管理方法符合要求等。
“管理部门在目前市场可供选择的指数中,曾就3种方案进行了比较研究,即:首推沪深300指数;首推中证100指数;同时推出上证50指数和深证100指数两个合约。最后的结果是沪深300指数中选。”上述人士说。
第二,合约价值为每指数点的合约乘数为100元人民币,保证金为10%;
“目前的设计方案是每指数点的合约乘数为100元。按照目前沪深300指数约在1300多点计算,合约价值在13万元以上。”另一位券商负责人指出。
世界各主要股票指数期货合约价值的差距相当大,最大的如美国S&P500指数期货合人民币240万元左右,最小的如台湾迷你型台证综合指数期货合约价值合人民币7万元左右。对于沪深300指数期货的合约乘数,此前也曾有过100元及300元等不同的方案。按照目前的方案,以10%的保证金计算,中小投资者也大多有能力参与交易。
第三,合约月份为交易当月起的两个连续月份的近月合约以及后续的两个季月合约;
“合约到期交割月份的选择也参考了国外主要指数期货的交割月份设计,最初挂牌的可能是交易当月起的两个连续月份的近月合约以及后续的两个季月合约。”他介绍,比如,6月份挂牌交易的合约则为当月合约及后续的7月合约两个近月合约,再加上9月和12月两个季月合约。
第四,每日涨跌幅依据现货市场个股10%的涨跌幅限制,为了抑制市场非理性过度波动同时引进“熔断”制度,即涨跌幅达6%时熔断10分钟;
据介绍,在国外交易所中,“熔断”制度有两种表现形式,分别是“熔而断”与“熔而不断”。“熔而断”的意思是当价格触及熔断点后,在随后的一段时间内停止交易;“熔而不断”的意思是当价格触及熔断点后,在随后的一段时间内继续交易,但报价限制在熔断点之内。按照目前的设计,6%的日涨跌幅将是沪深300指数期货交易的第一个熔断点,在此幅度内“熔而不断”地继续交易10分钟。
第五,最小波动单位为0.5个指数点;
第六,最后交易日与最后结算日设于月中;
第七,交易时间为上午比现货市场早15分钟开盘,下午比现货市场晚15分钟收盘;
“未来的股指期货的开盘和收盘时间,可能既不同于目前国内的商品期货市场,也不同于沪深证券市场。”这位人士说。
据介绍,国际市场上,股指期货与现货市场比较,在交易时间上可分为3种类型:开、收盘时间均相同;开盘时间相同,期货的收盘时间延后;期货的开盘时间提前,收盘时间延后。
第八,履约交割方式为现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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