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田资源优选混合型基金(LOF)招募说明书(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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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7日 23:39 证券时报 | |||||||||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基金管理人应将验资报告及本基金备案材料提交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将于收到前述材料后予以书面确认,自中国证监
(二)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存入专门帐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三)募集期限届满,基金募集未能达到本条上述基金合同备案条件,则基金募集失败。在此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应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人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人为基金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八、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有关规定,申请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上市交易。 (一)拟上市交易的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拟上市交易的时间 本基金拟在基金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 在确定上市交易的时间后,基金管理人最迟在上市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刊登公告。 (三)上市交易的规则 1、本基金上市首日的开盘参考价为前一交易日基金份额净值; 2、本基金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0%,自上市首日起实行; 3、本基金买入申报数量为100份或其整数倍; 4、本基金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人民币; 5、本基金上市交易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及《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四)上市交易的费用 本基金上市交易的费用比照封闭式基金的有关规定办理。 (五)上市交易的行情揭示 本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交易行情通过行情发布系统揭示。行情发布系统同时揭示基金前一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六)上市交易的注册登记 投资人T日买入成功后,注册登记人在T日自动为投资人登记权益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投资人自T+1 日(含该日)后有权卖出该部分基金; 投资人T日卖出成功后,注册登记人在T日自动为投资人办理扣除权益的注册登记手续。 (七)上市交易的停复牌 本基金的停复牌按照《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暂停上市的情形和处理方式 本基金上市后,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暂停上市交易: 1、基金份额持有人数连续20个工作日低于1000人; 2、基金总份额连续20个工作日低于2亿份; 3、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被中国证监会决定暂停上市; 4、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须暂停上市的其他情况。 发生上述暂停上市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在接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知后,应立即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刊登暂停上市公告。 (九)恢复上市的公告 暂停上市情形消除后,基金管理人可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恢复上市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后,可恢复本基金上市,并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刊登恢复上市公告。 (十)终止上市的情形和处理方式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基金应终止上市交易: 1、自暂停上市之日起半年内未能消除暂停上市原因的; 2、基金合同终止;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上市; 4、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须终止上市的其他情况。 发生上述终止上市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在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终止本基金的上市,并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刊登终止上市公告。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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