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交强险暴利的是与非
新建网页 1
·交强险 保费与保额

  保费规定:1、家庭自用汽车6座以下保费1050元,6座及以上1100元;2、企业非营业汽车6座以下1000元,6-10座1300元,摩托车50CC及以下120元,摩托车50CC-250CC(含)为180元。

   附:拖拉机费率
  保额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分别是:死亡伤残:50000元;医疗费用:8000元;财产损失:2000元人民币。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别是:死亡伤残:10000元;医疗费用:1600元;财产损失:400元。 

·双方过招一览:律师与保监会

1、2006年09月13日:黑龙江高盛律师集团事务所李滨律师向保监会递交署名书面建议,希望保监会重新考虑此条款并重新核定交强险费率。
 

2、2007年04月6日:北京市首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勇向保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并于17日提供8份证据,证明交强险每年有400亿元的暴利。结果:收到保监会不予受理决定书。
 

3、2007年04月27日:律师孙勇正式向一中院递交了诉状,起诉保监会。结果:北京市一中院已受理了此案。
 

4、2007年04月26日:北京德润律师事务所刘家辉证实,他受156名车主之托已向保监会递交交强险保费听证申请。结果:保监会回应称现阶段无需听证。
 

5、2007年06月04日:北京德润律师事务所的刘家辉律师正在组织一场全国范围内的交强险征集听证授权委托书活动,矛头直指交强险的“无过错赔偿”条款。结果:19日,保监会在回函中否认了交强险无责赔付没有法律依据的说法。

   关注:交强险实施近一年,“暴利”与“无责赔付”成为一体两面的话题,在社会舆论强大压力下,监管部门被迫做出似是而非的承诺,人们并不买账,但也唯有等待最终结果。
   北京律师刘家辉调查数据显示:机动车交强险事故率不到9%,赔偿率不到6%。[全文]
   面对网友提出的交强险应该遵从不盈不亏的原则,郭左践指出,人们存在误解,不盈不亏针对的是在费率审批环节,而非经营结果。[全文]
·特别关注:暴利论战
·公众质疑:交强险400亿元暴利并非空穴来风
·官方回应:保监会反驳400亿暴利算法不对
·律师反驳:律师称保监会为否认交强险暴利提供虚假数据
·媒体支援:替交强险算一笔明白账:保费总收入到底多少
·特别关注:暴利数据
·何时出来:交强险财务报告8月前上报
·何时公布:9月公布盈亏
·如何可信:保监会强化监管 保险公司难隐藏利润
·能保证吗:交强险赔付率仅5.7% 报表却显亏损欲涨保费
·特别关注:如此战果
·变态产物:交强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
·媒体解读1:条件苛刻 车主想降低浮动费率太难
·媒体解读2:交强险与交通违法行为挂钩是美丽陷阱
·特别关注:费率调整
·04月23日:保监会:7月1日后公布情况 可能调整
·06月18日:保险协会特邀讲座:整体调价最好等明年
·另外关注:无责赔付
·车主心声:耗费20天时间 亲历恼人的无过错赔偿
·媒体支援:机动车主无过错也要赔偿 交强险犯众怒
·旁观者说:交强险应是无过错保险
·官方回应:保监会:无责赔付不应简单套用规定
            保险协会:无过错赔偿确有过错

·精算专家:交强险无责赔付计算复杂
·律师反驳:保监会回复尚难信服
·媒体支援:无责赔付合法性是否还站得住脚
·专家访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陈欣教授谈交强险
·陈欣教授谈交强险实录及视频
小调查
您觉得费用高吗

适中

您认为存在暴利吗


费用多少才合适
500以下
500-1000
1000以上
补充:是否取消交强险
取消
不取消

调查结果

截至2007年8月13日,共计11302名网友参与,其中,接近99%的网友认为交强险费用高,存在暴利,此外,75.09%网友认为应取消交强险。
专题制作:子圆

    

交强险不盈不亏原则
 

    交强险是我国第一个法定强制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2006年7月1日起,所有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都必须投保交强险。未投保交强险就上路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其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六条规定:“交强险实际实行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保险费率。保监会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保险费率”。

 

一问:听证那么难吗

1、律师征集157车主授权申请交强险保费听证 2、不要保监会:交强险不听证不涉及违法

二问:不是暴利吗

1、保费2亿赔付2438万 交强险是否不盈不亏 2、两大保险商年报泄露交强险暴利天机

三问:为何必须不盈不亏

1、表面交强险不是营利性商品 2、背后暗补保险公司 直接利润将会非常诱人

四问:存在的理由是什么

1、“交强险”与“三者险”有何不同 2、交强险是否适用《保险法》第四十条

最后的猜疑:强制下的荒谬

1、索赔多了保费要涨 四成车主买交强险出事不索赔 2、中国特色的交强险站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最新报道>>
  • 交强险断档 因小失大不划算 (20080114 09:44)
  • 律师:新版交强险存在两处硬伤 (20080112 10:53)
  • 车主:保费降低虽好但幅度不大 (20080112 10:52)
  • 财产损失仍需商业车险补充 (20080112 10:51)
  • 无责财产赔付目前无法取消 (20080112 10:51)
  • 有责医疗费小升为避道德风险 (20080112 10:50)
  • 9成死亡伤残事故将可完全赔偿 (20080112 10:49)
  • 保监会:交强险财务将定期公示 (20080112 10:49)
  • 交强险总赔偿限额12.2万元 (20080112 10:46)
  • 新交强险赔偿限额12.2万 (20080112 10:43)
  • 交强险总赔偿限额定为12.2万 (20080112 10:30)
  • 浙江首建车险信息平台 拟交强险双挂钩 (20071120 08:20)
  • 专家建议交强险剔除财产赔偿 (20071104 23:14)
  • 交强险遭质疑 推动听证办法出台 (20071018 07:18)
  • 946位车主向审计署提交报告请求审计交强险 (20070905 11:44)
  • 交强险首份报告延迟 据猜测将推迟10月底或更晚 (20070905 02:14)
  • 山东变通交强险无责赔付 险商不再扣除赔偿限额 (20070903 10:28)
  • 交强险首份年报延迟 (20070903 00:33)
  • 交强险首份专项审计报告可能延后出炉 (20070831 08:20)
  • 人保财险净利翻倍 营业额高增长缘于交强险 (20070822 04:00)
  • 机动车交强险赔偿率不到6% 保险公司获巨额收益 (20070822 02:30)
  • 人保财险上半年净利猛增140% 车险收入84.27亿 (20070822 02:04)
  • 四川:交强险医疗垫付费最高8000元 (20070817 05:09)
  • 交强险再次遭律师炮轰 (20070814 00:48)
  • 交强险不保车上人员伤亡 第三者责任险定义狭隘 (20070813 14:49)
  • 更多内容>>
      分析评论>>
  • 交强险费率听证的应该与必须之争 (20070918 09:06)
  • 交强险首份年报拖延 保监会考虑谨慎 (20070908 05:14)
  • 交强险应有另一种精算师的声音 (20070823 08:55)
  • 上海交强险双挂钩面临抵制压力 (20070723 14:12)
  • 交强险风波暴露保险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 (20070718 11:14)
  • 交强险责任限额该不该提高 (20070718 09:25)
  • 5000万元限额符合国际惯例 交强险赔偿上限激辩 (20070716 14:36)
  • 孙勇:接轨国际惯例 交强险赔偿应上限应为5000万 (20070716 07:25)
  • 德国交强险制度或值得借鉴 (20070704 03:01)
  • 细解沪交强险费率浮动双挂钩 (20070703 03:40)
  • 交强险费率:合理浮动还是变相涨价 (20070702 11:41)
  • 交强险高折扣能否支持暴利论 (20070702 08:44)
  • 交强险费率优惠是水月镜花 (20070702 03:06)
  • 交强险为何要留与事故率挂钩的尾巴 (20070629 07:00)
  • 交强险最高可打五折 暴利说再添新证 (20070628 23:58)
  • 交强险费率浮动 营运车主将最先遭遇上浮费率 (20070627 08:40)
  • 中消协法律部主任陈剑:费率浮动可先试点 (20070627 03:20)
  • 专家热议交强险费率浮动机制 (20070626 05:28)
  • 公共政策不宜仓促出台 (20070625 22:31)
  • 交强险浮动费率设计合理才能奖优罚劣 (20070625 22:22)
  • 因地制宜是大势所趋 上海力争推出地方版交强险 (20070625 06:19)
  • 交强险盈利猜疑源于大众对保险产品的误解 (20070625 06:19)
  • 保监会:交强险费率上浮不属行政处罚 (20070622 10:43)
  • 三问交强险费率浮动机制 (20070622 05:25)
  • 九成半网友认为不合理 (20070622 03:46)
  • 更多内容>>

    新浪财经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