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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不是营利性商品 财务应该更加透明化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4日 08:54 解放日报
交强险存在暴利? 某位律师的指责迅速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而保险监管部门也很快就此事作出辩驳。一时间,交强险该如何定价,是否需要开设听证会等问题,似乎成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话题。 笔者以为,这种口水战,其实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因为钥匙其实只有一把:透明化,如果能将交强险的收支平衡情况,清清楚楚地摆在公众面前,那么所有的猜疑和指责都将消失。 在不透明的情况下,公众总是习惯于将交强险与看上去功能类似的商业性三责险进行比较,所谓的“暴利”推论正是基于这种比较。显然,这是不科学的。交强险,与一般商业性保险完全不同。它的目的是体现驾车者对于所有第三者的一种责任:没有过错也要赔偿。而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性保险,只有过错的一方才需要进行赔付。因此,这两种保险发生赔付的概率是完全不一样的,并不具备可比性。 交强险的价格,也不是一般的垄断产品,可以通过“价格听证会”进行“讨价还价”的领域。交强险虽然运用了保险机制,但其实更像是一种非营利性的公众基金:所有驾车族共同出资,为第三者可能受到的伤害建立的一种赔偿基金。所以它的定价原则其实并不复杂:如果基金发生亏损,那么每个驾车者支付的费用就会上升;如果有盈余了,那么价格就会下降,总之,它不以营利为目标,保持收支平衡就可以了,其中当然包括了各大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的管理费用。这就与水、电等公共产品明显不同,这些产品尽管具有垄断性,且关系千家万户,但它毕竟是一种商品,扣除成本外,经营这些商品的公司需要获得合理的利润。 说白了,交强险只是一种体现“义务”的载体,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本来就不是“商品”。作为一种强制性保险,交强险的价格与市场供求状况没有关系;与企业利润也没有关系。除了保险公司的管理费用略有差别外,它的开支基本上是清晰的,定价完全取决于交强险业务本身的盈亏,其实并没有争论的余地。但是,让交强险的财务透明化,却是这种强制性“义务”的承担者———驾车族们应当拥有的权利,因此,对于监管部门来说,平息争论最根本的办法在于公开在过去一年中保险公司交强险业务的收支情况,让驾车族能明明白白地为自己的“义务”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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