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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责任险各方反映平淡 政府一头热亟待改变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3日 16:29 解放日报
陈 欣 近日,关于“食用河豚出意外能否让保险公司买单”的话题在媒体上争得沸沸扬扬。不少媒体称已有保险公司将“河豚纳入娱乐场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范围”内。但保险公司却明确表示,餐馆投保的公众责任险不包括因出售或者食用河豚发生的意外。这再次引起了人们对公众责任险的关注。 政府积极推广 作为一种能有效分散雇主、商家和政府风险,发挥社会管理功能的险种,公众责任险一直受到上海各有关方面的关注。2006年,上海公众责任险的总保障金额达到1880亿元,累计赔偿金额为3065万元,较好地发挥了责任险的社会管理功能。 2006年年初,上海在人口密集区试点推行公众责任险;9月份,上海开始推广公园绿地公众责任险,并建立了公园绿地意外伤害事故处理服务平台;今年年初,上海又成为火灾公众责任险的试点城市之一,在保监局和消防部门的共同配合下,火灾公众责任险正在紧锣密鼓地推广中。在2007上海保险工作会议上,责任险被确认为今年保险业重点创新发展领域,要求要抓紧健全安全保障机制,服务城市综合管理。 上海积极推广公众责任险决非是一时兴起,而是切实把保险作为管理社会的一种有效手段。事实上,公众责任险一直被发达国家政府所充分利用,据了解,目前美国的责任险保费收入已经占到总保费收入的45%;俄罗斯、韩国等国家也都已经立法强制公共场所投保该险种,形成了有效的社会风险管理机制。 公共场所发生的事故常引起重大人员伤亡,如2004年年初发生的死亡37人的北京密云县公园游人踩踏事故,死亡53人的吉林中百商厦特大火灾事故等,由于事故责任方均未投保公众责任险,结果最终不得不由政府和企业赔偿遇难者的损失,给当地财政和经营者带来沉重负担。 各方反映平淡 尽管政府力推公众责任险,但应该投保的公共场所经营者,如餐馆、商厦等反应却反映平淡,致使公众责任险的投保率至今较低。 据了解,一些规模较小的商场、餐馆,以及车站、影院等商家普遍对公众责任险不感兴趣。这些企业保险意识不强,普遍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出事故的几率很小,不值得花钱去投保。可是万一真的发生了事故怎么办?企业经营者苦心经营的财富岂不是会因支付巨额赔偿费用而大受损失吗? 作为保险的另一方,保险公司保自身薄弱,也拖了公众责任险的后腿。丰泰财险国际部负责人钟华认为,目前保险公司的有关保险数据基础特别薄弱,无法将风险进行差异化分类,结果费率“大锅饭”现象便在所难免。例如火灾公众责任险就是实行统一费率,这对风险不一的投保企业来说,显然不太公平。 此外,由于之前承保的公众责任险不多,保险公司理赔的经验积累不够,一旦出险,公众责任险的理赔周期过长,这也让部分企业裹足不前。特别是责任认定,保险公司没有足够的人力物力去勘查,就算勘查出结果可能也不够权威,所以往往要等到司法公安部门作出责任认定之后,保险公司才能依据认定结果进行理赔。 保险双方的劲头不足,难免让公众责任险在推广过程中遇到“糊涂账”。例如,公众责任险条款中往往会有一定额度的免赔额,具体额度由投保企业和保险公司自己协商。免赔额以内的费用,企业自己支付,免赔额以外的则由保险公司负责。但很多企业在和保险公司洽谈的时候,一般都不能接受免赔额这个概念,觉得保险公司是在逃脱自己的责任。丰泰保险的钟华说,其实设置免赔额不只是从保险公司利益的考虑,更是为了提醒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防患于未然。如果保险公司事无巨细,全部包办,往往会让企业丧失警惕性,从而更容易酿成重大事故。 完善法律环境 针对目前公众责任险政府热、市场冷的“倒挂”现象,上海财经大学副教授粟芳认为,最主要原因是我国相关法律的不完善所致。公众责任险的赔与不赔的前提是公众场所是否承担责任,但是我国这方面法律的欠缺,使得保险公司操作起来有很大的问题。同时,出险率低也纵容部分经营单位存在侥幸心理。 有鉴于此,业内外众多人士都认为,要想真正推动公众责任险的发展,普及这个有着社会管理功能的险种,关键在于尽快完善相关法律,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只有各经营单位、公众场所都切实有了风险转移的需求,公众责任险才能既受政府青睐,又受市场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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