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了|检方提起公诉:新城控股王振华涉猥亵女童案走向如何?

2020-06-15 21:28:27 作者:李诗韵 收藏本文
A- A+

  新浪法问  李诗韵(王茜对此文亦有贡献)

  时隔11个月,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原董事长王振华涉嫌猥亵女童案今日被曝新进展。经济观察报报道称,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近日已向普陀区法院提起公诉,并将在近期开庭审理(该案)。

  “这个事情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外公布消息。”上海市普陀区法院新闻发言人向经济观察网记者表示。不过新浪法问查阅上海市普陀法院、检察院的官方微博微信以及官网,暂无发现该案件具体信息。

  浙江晓德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文明律师向新浪法问表示,如果检方指控罪名成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将会受到刑罚的制裁。据悉,该案件将在明天(6月16日)一审开庭。

  一旦定罪 王振华将面临怎样的处罚?

  2019年7月1日,王振华因涉嫌猥亵9岁儿童,在上海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此后,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猥亵儿童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王振华批准逮捕。

  在王振华被逮捕后,其卸任了上市公司所有相关职务,同时被撤销第十三届上海市政协委员资格、“江苏省劳动模范”荣誉称号以及“全国劳动模范”称号,收回奖章、证书等,停止其因获得该荣誉而享有的有关待遇,并追缴其所获奖金等物质奖励。

  有律师曾表示,通常而言,在批准逮捕后4个月内,案件会被起诉到法院进行开庭审理,不过具体时间视情况而定,案情复杂的情况下,可出现延长羁押或退回补充侦查的情况。

  而自王振华被逮捕后,案件进展信息并没有对外披露。11个月过去了,如今案件正式进入公诉期,一旦罪名成立,王振华有可能面临怎样的判决?

  浙江晓德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文明律师向新浪法问表示,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了猥亵妇女罪和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如果检方指控罪名成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将会受到刑罚的制裁。”陈文明称。

  上市公司是否有披露义务?

  从上述时间线可知,2019年7月1日王振华已被采取强制措,直至7月3日媒体曝光后,王振华任职的上市公司仍无相关信息披露,当时便有舆论质疑上市公司涉嫌信披违规。

  但很快新城控股便披露公告否认,称“经自查,公司就实际控制人被刑事拘留的事项已及时进行了披露,不存在信披违规的情形。”

  陈文明律师认为,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的情况包括,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由此可见,上市公司对其公司发生的重大影响事件有及时披露的义务。”

  新浪法问翻阅新城控股公告,并没有找到更多关于王振华案件的信息。

  不过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律师认为,“检察院法院提起公诉不一定通知上市公司,一般会通知家属。”

  根据新城控股年报,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58.47亿元,同比增长58.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6.54亿元,同比增长20.61%;扣非归母净利润99.8亿元,同比增长31.4%。2020年一季度,新城控股实现营业收入70.91亿元,同比增加63.76%;扣非归母净利润为2.21亿元,同比增长33.41%。

欢迎关注《法问》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阅读更多精彩文章。专业律师团为您解读财经大事件。读者爆料、法律咨询、律所投稿和意见反馈欢迎发送至fawen@staff.sina.com.cn,期待与您交流。

欢迎关注
文章关键词:

推荐阅读

李诗韵

作者简介:

李诗韵

新浪财经记者,新浪财经【法问】工作室

一周热文

联系我们

  • 新浪法问
  • 联系人:陈永乐
  • 电话:156-5262-0656
  • 邮箱:点击发送邮件
  •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新浪总部大厦
新浪法问公众号
新浪法问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