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志永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新机遇论坛上发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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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 19:42 新浪财经 | ||||||||
2005年3月17日,第二十四期中关村论坛在海淀区政府常委会议室举行,新浪财经全程直播此次论坛。图为海淀区人大代表许志勇博士 图片来源:新浪财经 2005年3月17日,第二十四期中关村论坛在海淀区政府常委会议室举行,新浪财经全程直播此次论坛。以下为北京阳光宪道主任,海淀区人大代表许志勇博士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新机遇论坛上作总结发言实录: 主持人: 谢谢!李小平提供了关于整个理想的设想,并且通过制度上的设计给了我们一个路径。下面有请许志永先生给我们做最后一个发言。许志永是“孙志刚案”给人大上书
许志永: 说实在我觉得挺惭愧的,从法律角度讲,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哪些问题?在法律上有一些,但不是特别多,这个问题对我来说是很困惑的,主要想我们能做什么?我自己不是一个企业家,不是作为一个企业为社会创造财富的一个群体,也不算是学者,甚至连律师也不是。尽管很多人误认为我是一个律师。 自己只觉得自己是一个职业化的维权者。维权的时候遇到这样一个问题,至少希望自己能代表弱势群体。在我看来不仅仅是一个经济意义上的弱势者或者说贫困的弱势者,而是说所有跟权力无缘的,遭受不公正待遇的一群人。这是什么意思呢?至少我所了解的,在中国的一些基层地方,比如说有的人有了权力,有的人通过钱买通权力,或者跟权力有某种关系,另外一些完全没有关系的人会遭受一些不公正,所以我们试图通过代理案子解决,试图推进一点点,比如法制或者是公正,比如原来的孙大午案包括现在的河北四个农民案,这些案子有不太关联的地方,但我们有一个基本的思路,就是为社会弱势群体说一点点话。 说到这里就谈到企业的问题,对于我们的国家民营企业,因为我不是一个企业家,我了解不是很多,到底发展过程中如何走向国际化?遇到些什么障碍?我只是想谈谈我们的法制环境问题。因为我从孙大午案和南方都市报案,南方都市报也是民营化,虽然是国有的,它的经营模式很大程度上已经民营化。我代理参与代这两个案子过程中,觉得法律环境面临一系列的问题。比如孙大午自己感触就很深,好像是非法生存状态,政府某一个部门想捏你,什么时候随时都可以捏你;想找你的毛病,你做过什么事情随时可以找,找毛病的结果导致很多企业的确没有被找出毛病。他们被异化了,企业不是纯粹的市场行为了,而是要处理复杂的各种各样的管理问题。中国的企业就碰到这样的规则,实际上是中国特色的潜规则。很有能力,在中国做得很大的企业,一旦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你的规则跟别人不一样,别人的规则是市场规则,你的规则是中国特色的关系网规则,怎么谈竞争力?这是一个悲哀。 还有一个,我们的传媒产业集团问题。我发现传媒产业改革中,实际上有很多像《新京报》等很多优秀的媒体走在前面了,结果遇到了一些障碍,你的高收入随时可能被制定为贪污或者怎么样,这是执法不公的问题,豁免权的问题。因为有些特殊的人,还有一些人随时就可能变成犯罪的群体。这是一个民营企业的悲哀,现在出现这样的问题相当多。 我常常在想,我们能做什么?我们可能做一个维权者,能做一点点,因为大的道理很多人都知道,但我们就想怎么样通过一个个具体的个案一点点推进。土地制度当然是有问题的,怎么改土地制度,我们的做法是通过某一个个案。当土地征用的时候,遇到某一个具体的障碍,发生了冲突,我们作为民间的维权者,法律、道德、公开性,或许能改变一些。比如说孙大午案,通过这样一个案件,让很多人意识到一些问题,或者把问题公开化,有一些帮助。 嘉宾发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