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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40位业主成功获赔162万元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8日 13:59 《市场导报》
作者:凌云 售房时,明明规划有6幢住宅楼的浙江舟山弘生世纪城北区,如今却成了两栋孤零零的单体楼;原先规划有绿化带、小公园及环境幽雅的小区,也迟迟不见踪影。今年1月14日,舟山市定海区30位弘生世纪城北区的业主以小区与原销售合同上的规划内容有较大变更为由,集体向舟山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中心和消费者委员会投诉。 “孤零零的两幢楼,这哪里是个小区啊!” 在定海区东港桥的东南角,两幢簇新的楼宇鹤立鸡群般地矗立在一片低矮的平房中,显得格外醒目。这里就是被开发商称为环境优美的弘生世纪城北区,而马路边就是世纪城的售楼处,里面还完整地摆放着小区规划沙盘。 从沙盘规划看,小区6幢高楼鳞次栉比,错落有致,四周绿草如茵;小区与一路之隔的弘生世纪城南区遥相呼应、浑然一体。现实与规划有着天壤之别,这让已到收房日期的业主们心急如焚。 “孤零零的两幢楼,这哪里是个小区啊!”林斌等30位业主在交房期限过去一个多月仍得不到合理答复后,集体向12315申诉中心及消费者委员会投诉,请求给予调解。 据了解,林斌等业主在2004年3月间向舟山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购买建于舟山市定海区的弘生世纪城北区商品房。按照合同约定于2007年12月交房。但等到2007年12月31日交房最后期限,众人看到的却是两幢孤零零的商品楼,小区绿化没完成,小公园不见踪影,2号楼前应该还有一幢楼,现在却成了一堵围墙,就连小区门卫的位置也改变了。 业主们觉得有一种被欺骗的感觉。他们认为,弘生世纪城北区小区环境的变化,无疑会对1、2号楼的居住环境有根本性的重大影响,它决定着当初是否购买和以多少价格购买1、2号楼房屋的决策,开发商显然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由此,业主们提出,要求房地产公司按照总房价的10%作出赔偿。 “旧房拆不掉了,我们也是受害者啊!” 一方是理直气壮、振振有词,另一方却是有口难言、一脸委屈。据介绍,负责开发这个小区的舟山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并不想让小区“缩身”,背上违约的骂名,实在是因旧房拆迁陷入了困境,不得已而为之。 据开发商介绍,当初启动弘生世纪城北区项目时,需拆迁掉周围一些居民的低矮平房,而国家《物权法》出台后,商业动迁谈判成了一场马拉松赛跑,眼看着1、2号楼的交房时期已到,他们也是火烧火燎。 1月16日,定海区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12315中心副主任金芳,召集业主代表与开发商进行第一次调解。在详细了解纠纷情况后,消委方面认为弘生世纪城北区小区绿化率等外部环境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与承诺不相符,交付时间违反合同约定,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8条,房地产经营者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负责退房,并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但是事隔4年,房价已暴涨,弘生世纪城北区业主认为,退房将严重损害购房业主的利益,显然不合理,一致要求房地产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开发商承诺用最快的时间完成小区建设,保证业主们在入住时有一个优美的环境;并承诺如果业主同意接受交房,马上可以办理房产证,同时,公司给予业主购房款的1.5%的一次性补偿。而业主们提出的10%赔偿额给了开发商当头一击。 1.5%与10%相差太悬殊,对此,房地产公司当场予以否定。他们觉得小区商品楼没有质量瑕疵,小区环境和配套设置正在以最快速度建设,至于延迟交房,他们也是受害者。业主代表也是据理力争,毫不退让。双方第一次调解陷入僵局。 消委多方斡旋 消费者成功获赔 虽然第一次调解失败,金芳却从双方争执中看到了矛盾的焦点:要想调解成功,关键是要让弘生世纪城北区的开发商认识到侵权事实的存在以及侵权对消费者的损害程度。 为此,金芳一次次来到小区建设工地,察看小区现状,向房地产诉讼案件经验丰富的律师咨询,同时向房地产管理局、市城建委相关部门了解规划变化等方面情况。由此了解,小区与原销售合同上的规划内容有较大变更已是事实,而且很难在短时间内弥补。心中有底后,她多次上门找开发商阐明观点,直到他们有所松动。随后,她又和业主取得联系,努力使业主们的意见趋于统一。 3天后,第二次调解会在金芳主持下顺利进行。最终,房地产公司同意赔偿金额为房款的7.5%,并在赔偿的基础上再送每户一只价值1500元的挂式空调或热水器。另外,在消委的调停下,房地产公司还答应在小区未完全建成前,免收1号、2号楼的物管费。 大多数业主表示能够接受这一调解结果,纷纷在“消费者申诉案件调解协议”上签下自己的名字。3月14日,弘生世纪城北区共有40户业主办理了交房手续,共获赔金额162.45万元。据悉,这是舟山市迄今为止工商部门调解获赔金额最多的一起消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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