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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新规为游客撑腰 遇偷工减料可向旅行社索赔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8日 13:43 现代金报
金报讯(记者 郑雪)以后游客再碰到导游擅自更改行程、减少或变更参观项目等违约行为,可直接向旅行社提出索赔。昨天记者从浙江省旅游局获悉:为了规范旅游市场,日前国家旅游局颁布了新版《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如果游客在行程中再遇到“偷工减料”行为,可向旅行社索赔。 旅行社更改行程需赔偿 据浙江省旅游局旅游管理处的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颁布的新办法规定比较细致,其中对旅行社这一块做了明确的责任界定。比如:导游擅自改变活动日程,减少或变更参观项目,旅行社应退还景点门票、导游服务费并赔偿同额违约金;导游擅自增加用餐、娱乐、医疗保健等项目,旅行社承担旅游者的全部费用;导游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退还旅游者购物价款的20%;导游擅自安排到非指定商店购物或私自兜售商品,旅行社应赔偿旅游者的全部损失。 该负责人表示,新办法兼顾到了消费者和旅行社双方的利益,制订合同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合同,而不是惩罚某一方,目的在于进一步提升旅游行业的整体素质。 旅行社称利益受损了 然而,部分旅行社却认为新办法使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保障了,旅行社的利益却受损了。 浙江省中青旅办公室的一位负责人表示,新办法对消费者的保护多于对旅行社利益的考虑。他认为,目前旅行社是微利企业,一旦按照该合同实施,旅行社就会承担较大的风险。港中旅杭州国际旅行社的相关负责人则表示,合同中条款对旅行社的要求确实比较高,“我们肯定会照合同执行。”该负责人指出,由于条款太多太细,不仅给旅行社增加了负担,而且也给消费者带来了麻烦。中国杭州海外旅游有限公司的有关人士也表示了同样的看法。 市民为此叫好声一片 对于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新规定,市民们叫好声一片。家住德胜东村的耿小姐说,以前出游她都是随团,但到处都是购物场所。“现在有这种新规定出来,游客的利益也得到充分保障。” 采访中,许多市民都纷纷表示,在政府的引导及督促下,旅游行业逐渐透明,信誉度也将越来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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