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平安赔偿有利净化股市 详解赔偿方案

2013年05月10日 18:43  作者:  (0)+1

  关于平安证券[微博]设立万福生科虚假陈述事件投资者利益补偿专项基金的若干看法

  微笑刺客1980[微博]

  1、开创了对造假上市的上市公司投资者损失快速补偿的先例,解决了投资者诉讼成本高、分散诉讼力量太小、追偿难度大等问题,此方案应该是在监管部门要求下出台的,万福生科案之后的其他项目再出事应循此例;

  2、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角度看,代价已经相当大了,为1、2千万的承销收入承担这么大风险已经非常划不来,保荐机构会进一步加强内核力量以防范风险;

  3、在确定补偿金额后,保荐机构将对造假上市公司及责任人进行追偿,造假上市公司的诉讼概率及败诉概率均大幅提高,或许能遏制些发行人的造假冲动,但这得看平安证券能否胜诉以及能追回多少补偿款;

  4、该基金在赔偿投资者损失后,“会通过法律途径向万福生科虚假陈述事件的主要责任方及其他连带责任方追偿”,意味着:

  (1)平安证券不是认了这3个亿的亏损,只是先行垫付;

  (2)主要责任方和连带责任方,应该包括:万福生科、万福生科上市时的董监高、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签字保代、原平安证券相关责任人等,具体名单估计证监会[微博]处罚的那些人都会成为被告;

  (3)发行人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如果最终法院判决万福生科对平安证券进行赔偿,平安证券垫付的补偿款恐怕还是上市公司来出。

  5、补偿方案不对所有投资者赔偿,体现买者自负、只赔损失原则;

  (1)在知道万福生科存在造假情形前已经卖出的投资者不再赔偿;

  (2)已知万福生科存在造假又买入,但是在最终上市造假曝光前已经卖出的投资者不再赔偿;

  (3)明知万福生科上市造假了还买入的投资者不再赔偿;

  (4)明知万福生科上市造假了,在流通盘100%换手后还继续持有的,继续持有部分不再赔偿;

  (5)在万福生科股票上挣了钱的,不予赔偿。

  6、投资者如果接受基金补偿,则不能再向其他责任方提出请求赔偿;不接受基金赔偿的,可以依法诉讼,但自行承担相关成本和风险。

  7、此次补偿和证监会对万福生科、平安证券、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及责任人的处罚不意味着万福生科案终结,退市及主要责任人牢狱之灾未必可免。

  8、3月8日之后仍然持有万福生科股票的投资者,如果将来万福生科退市了或者股票继续下跌,其损失自担,以万福生科欺诈上市为理由再要求赔偿,恐怕会比较困难了。

  9、每股最高赔偿金额的模拟计算:

  假设某股民在2012年3月14日以27.68元的历史最高价买入100股万福生科股票,9月18日以8.43元的价格卖出100股,当日又以8.85元的最高价买入100股,10月31日6.93元的最低价卖出100股,2013年2月4日8.21元买入100股,3月6日6.01元卖出100股。

  则第一笔交易差价补偿为:(27.68-(8.43*2+0.3))*100=1052元;

  第二笔交易差价补偿为:(8.85-6.93)*100=192元;

  第三笔交易差价补偿为:(8.21-6.01)*100=220元

  假设全部流通股都是在这个极端价格成交,平安证券对投资差额损失的总补偿金额也不过3.19亿元,实际上因为换手率问题,平安证券的补偿金额会远小于3亿元,设立3亿元的补偿基金,形象意义要超过实际需要资金量。

  10、万福生科募集4.25亿元,如果最终补偿2亿元,之后不退市了,或者退市也不用再赔偿了,造假的收益还是很高的。证监会会否出台再保荐机构补偿完成之后,造假上市公司依然要退市,且必须按照某一价格(例如保荐机构补偿基准日收盘价)全额回购公开发行股份的政策,进一步加大对造假上市公司的惩罚力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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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平安万福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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