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新规火力不足 可将新股发行改为可转债

2013年03月01日 13:58  作者:官建益  (0)+1

  文/新浪财经专栏作家 官建益[微博]

  IPO新的5点思路出炉,在笔者看来,这样的思路比较笼统,也比较难以执行,如果要切实解决新股发行的问题,用全新的发行方式将是最紧迫的,如果不进行这样立杆见影的改革,暂停数月的新股发行换来的只是股市的小反弹,对市场的长治久安无益,甚至会进一步打击被激发的人气,这是各方面不希望看到的局面。

  从新规定看,加强信息披露、财务专项检查、抑制炒新和打击新股发行中的违法违规问题等措施都是老生常谈,执行的程度如何,实在要打问号,惟一对中介机构查处这一点似有新意,最近对绿大地中介机构的处理还算有力度。

  但是,所有这一切,还不能解决A股市场的主要问题,这个市场普遍存在的造假问题以及由此造成的投资者不愿意价值投资的问题还十分严重,在这种情况下,新股发行不采取强硬措施改革是肯定不行的。

  笔者所说的新股发行的根本改革,就是将新股发行,改为发行可转债,三年以后由投资者自行选择转股与否,让市场投资者监督上市公司,因为有是否转股的高压,拟上市公司作假上市的可能性大降,因为可转债是要还本付息的,没有良好的业绩和对投资者的回报,发行可转债公司的股票最终是发不出去的。

  当然,新股发行同时发行认估权证的方法也是可以考虑的,或者其他的、能够制约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的发行方式也是可行的,但如果只是按照5点思路做小修小改的IPO是断然行不通的。

  与IPO新规相衔接的还有退市制度,只有严格退市制度,特别强调退市大股东对于中小股东的赔偿,才能有效限制拟上市公司的上市冲动和强化其对于退市的恐惧,倒逼其规范运作,最大限度的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在新股恢复发行前,一定要形成批量退市案例,这是什么财务检查无法比拟的优势,国外许多公司不愿意上市,最根本的就是害怕退市以及退市赔偿的严格制度。有了这一条,绝大部分拟上市公司将不查自退,永不提上市这挡子事。

  新一届政府即将上任,相信有能力把中国的经济搞好,在抓GDP的同时更抓好GEP,资本市场这个最不“环保”的市场应该借力办好。已经暂停了数月的IPO,市场人气刚有一点恢复,千万不要因为自己的作为不够而打击了市场人气,希望证券监管部门多听基层的声音,这是我从去年12月5日以来第一次发出长线忧虑的声音,因为在此之前,我一直认为管理层能听从民意。

  当然,市场的发展并不是新股发行一条决定的,经济的走好、上市公司的业绩回升以及投资理念的树立,都是重要的环节。但是,如果不管好上市和退市两个口子,资本市场要长期走好是不可能的。

  (本文作者介绍:资深财经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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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IPO 新规 可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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