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财经专栏作者 田野[微博]
“英雄”还是“叛徒”?对于近来因泄密一事而声名大噪的前美国中情局、国家安全局承包商雇员斯诺登(Edward Snowden),美国媒体在报道态度上也出现了较为明显的分化。
斯诺登自曝身份后不久,《纽约时报》就刊登了专栏作家布鲁克斯(David Brooks)的文章,称斯诺登连高中学位都没有,便被政府、公司委以重任,而他选择以告密的形式来宣扬自己的价值取向,实乃违背了社会道义,其所作所为“弊大于利”。
随后,《纽约时报》还刊登了数篇文章,揭秘斯诺登过去的私人生活,称其不善与人交流,并曾在网络论坛上表示“可以考虑为中国政府工作”。
在英国《卫报》今日进行了斯诺登网上问答之后,《纽约时报》又发文表示,斯诺登揭露美国入侵中国网络和英国监视G20峰会领导人的做法已经违反了其保护美国普通民众隐私的初衷,并表示这些事件的披露对美国并无益处,且国家安全局的职责便是通过入侵、窃听等手段从外国获得情报,所以斯诺登在“加入情报部门赚钱”的同时对此就应该已经十分清楚。
对于《纽约时报》的态度,《赫芬顿邮报》的一篇评论文章则是针锋相对——赫芬顿撰稿人所罗门(Norman Solomon)在文章中指出,政府和政府承包商可以买来斯诺登所掌握的技术,却没能买到他的言听计从。
文章表示,和维基泄密主角之一曼宁一样,斯诺登遵从自己的原则,其行事标准超越了“一切遵守命令”的社会规范;相比之下,反倒是一些有名的记者不顾宪法第四修正案、与政府言行保持高度一致的做法则显得非常懦弱。
《纽约客》杂志则发表了数篇态度截然不同的作者的文章,其中一篇将《纽约时报》布鲁克斯的评论逐一批驳;另一篇则称,美国国家安全局官员曾多次在国会听证会面前撒谎,称并未对美国公民的电话及电子邮件进行监视和拦截,因此斯诺登所谓的“罪名”不过是揭发了当权者不愿世人知晓的危险的秘密。
不过,《纽约客》还有一篇文章却认为斯诺登的行为极不负责——他大可以选择在美国体制内进行其认为有必要的申诉,但却为了自己的虚荣而非良心,将美国国家机密暴露于危险之中。
《今日美国报》昨日的一篇报道则十分有趣——三名曾经试图揭发政府监控公民通讯的前国安局官员都对斯诺登的行为表示了支持,称他完成了他们未能达成的目标。文章表示,这三名告密者都曾身处国安局高位,并曾试图通过上级、行政部门、国会和媒体来挑战国安局的“违宪”行为,而他们也因此受到了起诉和调查,并丢掉了饭碗。
三人之一的德雷克(Thomas Drake) 曾任职美国空军,后加入国安局任职高管;几年前,他因为挑战国安局类似“棱镜计划”的“开拓者计划”而被起诉,不过,政府最终撤销了一系列重罪指控,德雷克只被判缓刑和社区服务。他认为斯诺登的言行有利于公众利益,并且自911事件后第一次激发了人们对此问题的辩论。
三人中另外一名告密者宾尼(William Binney)则表示,斯诺登的行为并未像国安局主管所说,给美国国家安全带来损害——自上世纪90年代末起,恐怖组织就已经了解美国监听网络通讯的做法,并作出了相应的对策。
媒体争论不休,美国民众意见也有分歧。根据皮尤和《今日美国报》上周联合进行的民调显示,54%的受访者认为斯诺登应受到起诉,但同时有48%的人不认可政府的监控行为,49%认为告密带来的利大于弊(相反意见为47%和44%)。
(本文作者介绍:就读于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新闻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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