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要摆脱晚会式的“被维权”

2013年03月18日 16:58  作者:蔡成平  (0)+1

  文/新浪财经专栏作者 蔡成平 [微博]

  日本的消费者维权机制是国会、政府和民间组织“三方合力”,民间组织是根本,日本消费者维权的很多进步源于民间组织的强势“倒逼”。消费者维权背后涉及更深层次的超越生存权的需求,中国要走出消费维权困境的唯一出路就是摆脱晚会式的“被维权”、“被行动”,恢复人应有的天赋权利。

  一年一度的315晚会,尘埃落定,“8点20发”不胫而走。其背后是否有什么炒作或秘密,笔者其实并不太关心,因为太阳底下无新鲜事,中国恐怕尤其如此。但这一不经意的弦外之音,却不得不让人再次思考:掌握很多企业生杀予夺大权的晚会维权真的有效吗?中国的消费者维权到底缺点什么?

  对于315晚会,很多人呼吁每年应多办几场,以便于多曝光一些问题企业,以期收到敲山震虎、杀鸡儆猴之效。但事实上,“中国美食、食已不食”所暴露出来的是中国的消费者被侵权的状况越来越严重,而非走向缓和。当然,正如官方解释所谓“若无房市调控房价会更高”一样,很多人也可以辩解:若无315晚会后果更严重。

  但不管怎么说,晚会维权模式恐怕算得上是中国独具特色的风景,至少在目前的日本社会并不存在,在日本经济高速增长期也未曾有过。但毫无疑问的是,日本社会对消费者维权的重视程度一点都不弱于中国。那么,日本社会是如何维权的呢?

  简单概括的话,日本的消费者维权机制属于“三方合力”模式,这三方具体是指国会、政府和民间组织。其中,民间组织的强大是根本,日本在消费者维权上的很多进步都是民间组织强势“倒逼”下的结果。

  以食品安全为例,日本国会早在1957年就大幅修改食品卫生法,强化对食品添加物的有关规定,1960年后又出版了《食品添加物法定书》,对乳制品添加物做了明确的限制。更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是,1968年日本出台第一部《消费者保护基本法》,明确规定“消费者有向国家和地方政府要求其完备有助于保护消费者权利的司法和行政系统的权利”,这从根本上建立起了“食品安全出现问题首先是政府责任”的理念,防止政府在出事前玩忽职守,出事后则借惩罚企业转移消费者视线、推卸责任。

  然而,这一成果的取得绝非国会或政府的“恩赐”,而是依靠受害者家属坚持不懈的努力。1955年日本发生“森永毒奶粉”事件时,当时连相关的消费者保护法律都没有,而且森永又是乳业巨头,态度高傲地以“奶粉里有砒霜是原材料供应商的错”为由拒不认账。但受害婴幼儿父母迅速组成了“森永牛奶被害者同盟协会”(简称“全协”),发起大规模的 “抵制森永”运动。

  此后,受害儿童家长又组成“中毒儿童守护会”,前往国会请愿、控诉森永公司,并发起民间诉讼。直到1973年,日本高院终审判决森永有罪,厚生省、森永公司和受害家属协会缔结“永久性对策案”。森永向消费者谢罪、负起对受害者恒久救助的责任,并出资成立恒久救助组织——光协会,厚生省对救济活动进行全面监督。时至今日,“光协会”仍在运营中,主要为受害者提供健康及治疗咨询,还负责帮助受害者向森永索求医疗费、养老金等,森永40年间已累计支付400多亿日元。

  回顾整个“森永毒奶粉”事件,如果没有被害者持续不断的行动维权,在经济优先大原则之下,最终恐怕会不了了之。

  在今天,日本的民间维权组织更是非常庞大。若发生一些个案,有类似经历的志愿者及受害者亲属往往会组成“被害者互助会”,依靠集体的力量进行维权。同时,也有存在一些长期渗透在日本社会的闲散的维权组织,这些组织的成员多为家庭妇女,因此又被称为“妈妈会”。日本很多家庭都或多或少地与“妈妈会”有关联,一旦遭遇侵权事件,“妈妈会”成员会主动与机构联系,整个组织会出面协助制定维权方案等。当然,除了协助受害者收集证据外,“妈妈会”也会针对特殊维权事件,采取示威游行、散发宣传材料等手段,争取舆论支持。

  2004年,日本国会将《消费者保护基本法》更名为《消费者基本法》,去掉了“保护”二字。这一细微的变更却体现了政府根本方针的改变,即鼓励消费者从“被动”转为“主动”,从被保护的客体转为积极主动维护自身权益的主体。

  去年6月,日本食品安全及消费者担当大臣松原仁在接受笔者专访时总结道,“日本在食品安全上的进步,与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的提高及其不懈努力密不可分。甚至可以说,是消费者维权行动推动的结果”。他强调,“对于消费者维权,日本的行政机构绝不会说No,也不可能阻止。在必要时,行政机构还应站在消费者阵营,支持、援助他们”。

  与之相比,中国式人权已简化到了只剩下生存权,如今连生存权都面临看得见和看不见的各种威胁。当应有的权利受到抑制时,每个成员的“社会共同体”意识便会变得极为淡薄,他们无法或来不及做出行动就已经“被行动”,消费者无法对商家发起集体维权,更无法要求政府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一个欲掌握无限公权的政府,却注定了不可能承担起“无限责任”,于是百姓怨声载道、政府却觉得不堪其累、比窦娥还冤。

  消费者维权背后涉及更深层次的超越生存权的需求,因为在在工业化大分工时代,消费从一开始就注定了是一个政治概念。显然,315晚会模式无法赋予消费者应有的权利,单纯依靠315晚会注定将只是缘木求鱼。中国要走出消费维权的困境,唯一的出路就是满足社会共同体成员超越生存权的固有需求,摆脱晚会式的“被维权”、“被行动”,恢复人应有的天赋权利。

  (本文作者介绍:新浪财经日本站站长,毕业于早稻田大学,著有《柳井正与优衣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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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日本 消费者 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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