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环境治理经验不适于中国

2013年03月01日 12:21  作者:蔡成平  (0)+1

  文/新浪财经日本站站长 蔡成平[微博]

  中国将进入应对环境污染的高成本偿债期,很多人在大谈“日本经验”。但“日本经验”不外乎环境立法、民间维权和技术研发。若言借鉴,中国能借鉴哪一条呢?体制上的混沌让环境治理的前景比北京的天空还要模糊不清,不加以涤荡最终将止于治标不治本。

  2月22日,马云[微博]在亚布力论坛上犀利地说:“这次北京的雾霾,我特别高兴,我从来没有那么高兴过,因为特权阶级他们有特权的水,这次没有特级的空气了,他们回到家同样会面临老婆孩子的指责。”

  说实话,这次北京的雾霾,笔者也特别高兴,因为从正面意义上讲,虽然近些年围绕环境问题发生的群体性事件此起彼伏,但中国从整体上太需要一场赤裸裸的“环境危机大爆炸”了,唯此方有可能让中国的环境治理真正启程,而不至于停留在“花拳绣腿”的表态阶段。

  可以说,在经济、社会与政治三重压力下,中国应对环境污染将进入高成本偿债期。国内很多人都在谈环境治理的“日本经验”,并做出各种哈姆雷特式的解读,笔者亦不例外(详见《日本启示录:环境治理有赖社会合力》)。

  但实事求是地说,对“日本经验”的多数解读基本上大同小异。简单概括的话,不外乎三条:环境立法、民间维权和技术研发。这构成了日本在环境污染问题上,政府、民间、企业三方合力治理的整幅图景。

  然而,这样的“日本经验”恐怕并不适用于当下中国。若言借鉴,中国能借鉴哪一条呢?

  首先,来看环境立法。潘石屹[微博]在微博上不断地呼吁应加强环境立法,但实际上,在中国当前约250部法律中,涉及环境、资源的法律多达30部左右,这和日本在环境领域颁布的法律数量大致相当。仅从立法层面而言,中国的环境领域立法已大幅推进。不仅如此,环境评估及听证制度也都得以确立。

  但问题在于,立法思维仍停留在“经济优先”的老路子上。就拿环境领域的“基本法”——《中国环境保护法》而言,已经制定将近20年了,但始终未进行过法修正,更难讲发挥了“基本法”应有的作用。目前针对该法的修正案中硬生生地写入了所谓“应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这样的表述在《日本环境基本法》中也曾有过,但早在1970年的日本“公害国会”上即遭到删除。同年,日本富士施乐公司打出一则电视广告:年轻的嬉皮士们手持印有“BEAUTIFUL”的纸花,在街上徘徊,最后的画面定格为一句标语——“从迅猛到美丽”。意即从“迅猛”经济增长转型到“美丽”国家。正如日本一桥大学名誉教授宫川公男所言,“当时的日本社会对将GNP(注:当时并不提GDP,使用GNP是主流)视为衡量经济社会发展核心指标的做法提出了普遍质疑”。

  显然,中国也急需这样的思维转换。但更关键的是,与日本相比,当下的中国普遍存在将法律束之高阁,法律犹如没有芳香的花朵,徒有法律体系完备之表而无其实。作为最应带头守法的政府亦经常带头违法,尤其是地方政府将最基本的事前环境评估和听证会视为摆设的现象普遍存在。

  其次,来看民间维权。《新京报》曾援引某环境部原官员的话称,从1996年以后,因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抗议事件正以年均约30%的速度增加。环保部部长周生贤在去年11月12日的记者会上也曾表示:“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会出现一些环境问题,这是规律。当前,中国经济社会事业已大为发展,在环境方面正处于敏感期。”

  然而,这样的群体抗议与日本当年以民间诉讼、市民运动为主的维权模式迥然不同。中国是一种反反复复的拉锯战模式,一旦出现居民示威,政府第一反应往往是压制,等抗议扩大到不可控时,又会出于维稳计,对民众诉求全盘接收。如此硬碰硬的方式,除了加剧官民对立和增加社会成本外,几乎一无所益。

  日本知名媒体人池上彰曾总结道:“中国环境、水质污染的状况,与高速成长期的日本完全一样。不吸取他国教训,就可能重复同样的悲剧。但当年的日本兴起了反对公害的市民运动,媒体亦密集地予以报道,这让行政、企业不得不重视、反省,寻找对策。而在中国,自由的市民运动和新闻报道是不存在、不被允许的,这是巨大的差异。”

  最后,来看技术研发。说日本是典型的技术立国,恐怕没有人能否认。在博鳌论坛“日本增长潜力再认识”分论坛上,朝日啤酒常务董事川面克行曾自豪地说,“日本的技术研发一直被模仿但仍未被超越”。索尼原社长中钵良治也曾强调,“日本今后要想继续在全球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不依靠科技是不行的。日本下个世纪还要靠技术立国。”这样的想法在日本企业界存在普遍性,哪怕是在普遍不景气的当下,也未见哪家大型日企会削减技术研发经费。

  在日本,笔者深感,这个国家对技术研发的重视程度是发自骨子里的。时至今日,日本的小学教师都还仍然对小学生反复叮嘱那句老话:“日本是一个资源匮乏的国家,要想立足,必须不断地开发新技术,以技术立国。”

  目前,在新能源、节能、净化、电动汽车等领域的先进技术基本上都掌握在日本手中。这显然与当下中国企业界喜欢“钱生钱”的氛围大不相同(详见《日本启示录:中日企业创新力究竟差在哪儿》),也很想象中国在环保技术研发方面能迅速取得突破。

  因此,泛泛地谈包括日本在内的他国经验,并不能给中国的环境治理带来太多有益的镜鉴。因为正如《法制日报》2月25日的报道,环保部以国家秘密为由拒绝了律师董正伟要求公开“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法和数据信息”的申请,这一调查的经费预算达10亿元。

  诸如此类,体制上太多的暗示和隐喻,让环境治理的前景比北京的天空还要混沌不清,不涤荡这些弊端最终将让环境治理止于治标不治本,正如过去数十年所显示的那样。

  而且,那些用发达国家也曾走过“先污染后治理”老路愚弄百姓的论调可以休矣。当年的发达国家在工业化早期,走的是一条“从未有人走过的路”,对工业污染危害的认知极为有限,这与当下中国明知恶果而重蹈覆辙截然不同。所谓“清风明月不需一钱买”,一瓢干净的水、一箪安全的食、一片清洁的空气,何尝不优于8%增长的GDP?

  (本文作者介绍:新浪财经日本站站长,毕业于早稻田大学,著有《柳井正与优衣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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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日本 环保 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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