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启示录:日本养老产业的培育之路

2012年09月24日 11:50  作者:蔡成平  (0)+1

  文/新浪财经日本站站长  蔡成平(微博)

  在日本,养老已发展成了极具活力和市场前景的巨大产业,未来的市场规模之大实难预估。日本的养老产业已开始抢占中国养老市场。快速老龄化的中国,今后如何养老,将是一把悬在头上的德摩克里斯之剑。日本养老产业的培育经验值得中国借鉴。在此基础上,如何结合自身国情,尽快探索出适合中国的养老之路来,恐怕已是当务之急。

  对任何社会而言,养老都是沉重的负担。但正所谓“危中有机”,正遭遇全球第一波老龄化浪潮冲击的日本,已将养老发展成了极具活力和市场前景的巨大产业,业内普遍认为,未来的市场规模和潜力之大实难预估。

  笔者就日企今后在华发展前景询问过多位日本政商界名人,他们不约而同地表示,“汽车、家电等传统制造业或许将日薄西山,但在环保节能以及养老等领域,可大有作为”。

  日本生命保险基础研究所预测称,中国2040年的老龄化率(注:65岁以上老人占总人口的比率)将超过21.8%,接近日本2011年的水平。但由于中国人口基数大,届时仅老人护理市场规模就达100万亿日元,远超过日本。

  从现实来看,当前中国老年人消费市场的开发仍进展缓慢,整个养老产业则被称仍处于“沉睡”阶段。在如此庞大的老年需求,及潜在商机的吸引下,日本企业已开始悄无声息地陆续进入中国市场,开始试水、探路(详见拙文《日本护理企业抢占中国养老市场》)。

  何为“养老产业”

  在日本,存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顾名思义,“养老事业”主要指由政府主办、以老年人为对象的公共服务事业,整体上是非营利性的。日本为此还颁布了众多法律来确保其公平、公正。

  与之相对,“养老产业”则多为民间资本经营的面向老年人的营利性事业。在日本,“养老产业”主要分为六大块:老年住宅(收费型老人公寓、老人集体住宅、昼夜看护服务旅馆等)、老年金融(终身险、看护险、特殊医疗保险、养老金代管等)、家政服务(家务、保健护理、登门洗澡等)、福利器械用品(疗养床、轮椅、拐杖、多功能便池等)、文化生活服务(老人旅行、老人大学、体健等)、其他(老人生活用品开发、销售)。

  总体而言,养老产业具有产业链长、涉及领域广等特点,并对上下游产业具有带动效应。老龄人口的增加无疑会拉动医疗卫生、休闲保健、托管托养、家政服务、文化娱乐、信息咨询等老龄人群服务需求的增长。

  不管是“养老事业”,还是“养老产业”,其最大的课题仍是护理问题。日本在1997年12月制定了《护理保险法》,并从2000年4月起实行“护理保险制度”。护理服务分为居家护理服务和设施护理服务两大类。仅居家护理服务的种类就多达14种。

  护理保险的实施,让日本利用护理服务的人数骤增。企业、医疗机构,农业协会、NPO等各主体的参与,也使得日本护理市场在竞争中不断扩大。据统计,日本护理产业吸收的就业人员主要集中在社保领域,仅家庭护理员就已达到40万,将在护理设施工作的人计算在内的话,护理从业者将超过100万,这一规模超过汽车产业的员工数。

  “养老产业”何以兴起

  目前,日本方面盯准的主要是以中国先富阶层为对象的高端养老市场。整体上尚蹒跚学步的中国养老产业应如何拓展,养老产业模式应如何构建,都还很不明朗。

  反观日本,早在1950年代就开始为养老做准备。1950年制定的《生活保护法》明确提出国家责任、无差别平等、最低保障等理念。据此,日本政府遍设养老院,重点救济无依无靠的贫困老人。1958、1959年又相继出台《国民健康保险法》、《国民年金法》,确保养老、医疗实现全民覆盖。这些举措成为老年人晚年生活安定的制度保障,同时也意味着日本的社会保障从救助走向保险(详见拙文《日本通往“最适宜养老国家”之路》)。

  1963年,日本制定颁布《老年人福利法》,这是“福利六法”体制(注:指“儿童福利法”、“身体障碍者福利法”、“生活保护法”、“精神障碍者福利法”、“老年人福利法”、“母子及寡妇福利法”)的第五部法律,也是专门针对老年人的一项法律,被誉为“老年人宪章”。

  这一法律确立了日本老年人社会福利制度的基本框架,其提出的基本理念就是要“尊敬老年人”、“促进老年人自觉”、“确保老年人社会参与机会”,并明确规定,国家和地方政府负有增进老年人福利的责任。

  经过这一系列的积累铺垫,1970年代,日本的养老产业开始兴起。在当时,整个日本社会开始走向老龄化。仅靠“养老事业”已不能满足养老需求,于是民间资本被鼓励参与养老领域。

  1974年,日本厚生省(注:现厚生劳动省)公布“收费养老院设置运营指导方针”,对养老机构的属性、设施标准、人员配置、服务标准和优惠贷款制度等做了明确规定,并要求养老机构每年都需向相应的政府部门提交报告,接受其行政指导和监督。

  这一规范的提出无疑是很有必要的,但仍然未能有效地杜绝商业利益驱动下的市场混乱,当时的日本一度出现养老机构乱立、养老产品乱开发的局面。

  为此,1980年代,日本政府不得不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并开始导入“银色标志”制度,成立由消费者和厂商代表及学者等组成的“银色标志认证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老龄产品和服务及其厂商进行认证,并将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

  到了1988年,社会对养老机构的需求更加旺盛。为此,日本政府对社会福利及医疗事业团体法进行大幅修改,为民间兴建或经营具有医疗、看护功能的福利设施提供低息,甚至无息贷款,并给予税收优惠。市场需求旺盛,加上政府的此些举措,无疑极大地推动了日本养老产业的蓬勃发展。

  1994年,日本的老龄化率超过14%,正式迎来所谓的“老龄社会”。同年3月,日本老年社会福利展望恳谈会发表《21世纪福利展望》,提出应建立“尊重老人意愿的以自立为目的的利用型体系”。同年12月,日本政府出台影响很大的“新黄金计划”,即新的《推进老年人保健福利10年战略》。这一“10年战略”主要包括充实地区服务、支援老年人自立、综合实施痴呆症老年人对策、促进社会参与等内容。

  同时,以护理社会化为目标,1997年制定《护理保险法》,第一条即规定:“随着年龄增加,身心变化带来的疾病需要护理,……制定护理保险制度的目的在于提高国民的保健医疗水平,增进社会福利”。

  1999年12月,日本厚生省、大藏省(注:现财务省)、自治省又共同制定《今后5年老年人保健福利政策的方向》,被誉为是“黄金计划21”。这一基本方针规定:要建设充满活力的老年人形象;维护老年人尊严;支援自立;建设互助地区社会;提供利用者满意服务等。

  至此,日本的养老产业基本上蓬勃发展了起来。进入21世纪之后,随着日本老龄化的日益严重,日本的养老产业也随之水涨船高,目前已成为日本的支柱产业之一。

  但即便如此,日本的“养老产业”和“养老事业”也仍然处于无法完全满足养老需求的状态。就拿最基本的老年人专门护理人才——“介护士”而言,一般都必须修完13门必修课,并通过介护士统考后才能拿到资格证,然后在统一法律规范下持证上岗,但目前约50万名介护士,根本无法满足需求,介护士匮乏正成为日本严重的社会问题。

  不过,与之相比,中国的养老不论是法律建设,还是政府及民间资本的参入方面,都严重滞后。按照目前的应对节奏,根本无法迎接快速老龄化的挑战。未来如何养老,将是一把悬在头上的德摩克里斯之剑。在借鉴日本等国经验的基础上,如何结合自身国情,尽快探索出中国的养老之路,恐怕已成中国的当务之急。

  (本文作者介绍:新浪财经日本站站长,毕业于早稻田大学,著有《柳井正与优衣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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