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五条细则堵住假离婚逃限购漏洞

2013年03月30日 17:12  作者:袁一泓  (0)+1

  文/新浪财经专栏作家袁一泓 [微博]

  传闻再次被证实,北京单身限购一套。这是北京调控细则的亮点,或者说最新规定。

  多年来,我们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常常都是在堵漏。譬如,北京对外埠在京居民5年社保断月,是可以补缴的,但由于有些不符合资格的购房者,与中介服务机构合作,逃避限购,因此北京采取一刀切,一律不得补缴。但确实也伤害了一些刚需。

  显然,北京市这一规定是想堵住通过假离婚逃避限购的漏洞。虽然此消息一周多时间坊间已有传说,但我并不觉得这种有意无意的泄漏值得大肆抨击,毕竟,作为一项公共政策,由于种种原因,未能经过充分、公开的听证和论证,将消息透露出去,听听民间舆论的反应,未尝不是一种谨慎的试探。

  至于规定本身,堵假离婚之漏,动机也是可以理解的,虽然公正仍值得商榷。比如,真正离婚的,带一个孩子,若有父母,仅有一套小户型,不够用,想再买一套,却不被允许,是否不够人性化?

  但退而论之,北京单身限购一套,比上海又要人道。上海未婚不准买房的规定,太匪夷所思了。我有个朋友,交了定金,就是因为没结婚,被残酷地挡在了门外。难道,选择独身的男女就不配拥有一套自己的房子?

  北京细则最令人关注的当然是20%个税的规定。不出所料,家庭唯一住房且居住5年以上的,转让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我个人最关心的是,虽然重申要严格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它显然故意卖了一个破绽,即,对确实无法核定原值的,仍按1%征收个人所得税。

  谁将是这一条款的最大受益群体?或者说,哪些住房是该条款的最大受益者?房改房及其拥有者。聪明如你,当然知道,哪些群体已经获得房改房——拥有者,多为所谓体制内群体。

  两个理由使得房改房成为无法或很难核定原值的住房。第一,早期房改房的产权所有者多为职工所在单位,以及中央的国管局、北京市的市直管理局等。时间久远,现在核定原值,确不容易。

  第二,房改房的住房信息档案多为纸质档案,要查寻到原值,不能说完全做不到,但确实非常困难。据此,房改房或早期类似政策性住房,核定原值确为不易,税务局将这部分住房按1%征收个税,是非常可能的。

  有朋友说,房改房原本价格就很低,住房拥有者已经享受了国家的优惠,现在在转让环节,再次“优惠”,对其他按20%征税的住房所有者来说,不公平。

  这种说法,不无道理。但从良善的角度出发,房改房拥有者无法或不愿提供原值发票,而由于它们又是纸质档案很难查询,在不能大幅增加征税成本的情况下,按1%征税,也是尊重现实的无奈之举。至于其他猜测,也只是腹诽而已。

  在个人转让住房征收个税成为既定现实后,公平的做法是,将所有住房纳入统一的住房信息系统,或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这项工作,国务院已作出明确规定,2014年完成。

  (本文作者介绍:资深媒体人,著有《从沸腾到癫狂--泡沫背后的中国房地产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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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国五条楼市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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