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制品消费税调整 半数民营炼厂步入生死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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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6日 09:27 经济观察报 | |||||||||
本报记者 勾新雨 实习记者 张向东 北京报道 石油制品消费税调整看似波澜不惊,对成品油终端消费者“没有什么影响”,但实际却是波涛暗涌。如果成品油价格维持目前价位不变,全国100多家民营炼油厂将有一半惨遭淘汰的命运。
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新增的涉及石油制品的税目有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和航空煤油共5项,这其中除了润滑油中少部分涉及民用以外,其他的品类均与广大消费者没有直接联系。 正如国家信息中心能源专家牛犁所分析的,这些调整主要针对工业用户,目的在于抑制高耗能产业的过度消费。 石油管理干部学院韩学功教授分析说:“对消费者没有什么影响,但原来依靠进口油和燃料油的一些小炼油厂恐怕就要危险了。” 长期以来,民营炼油厂在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的夹缝中艰难求生。因为民营企业不能涉足石油上游开采,也很难从海外直接进口原油,很多民营炼油企业就开辟了“第二战场”,从海外进口不受政策限制的燃料油,炼成汽、柴油等成品油,卖给下游民营加油站。 目前,中国每年进口燃料油3000万吨左右,绝大部分是民营炼厂吃进用来炼制成品油的。 据了解,相比进口原油炼制成品油而言,燃料油炼油成本较大,但仍能够产生较好的利润。同时,炼出的成品油也不受两大石化集团的控制。陕北、山东的一些炼油厂都是这种模式,有些企业利润很高。 据石油业商会公布的数据,目前两大石化集团之外的炼化能力是8000万吨,其中民营炼油厂的炼油能力有3000到5000万吨左右。 石油业商会副秘书长王德岗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现在的当务之急是把民营炼化企业联合起来,投入更多的精力与财力做大做强。而燃料油等石油制品消费税的提高,留给民营炼化企业发展壮大的空间更加受到挤压。 按调整后的规定,燃料油每升征税额为0.1元,这样算来一吨燃料油就要增加100元左右的额外成本。 据民营石油业一位资深人士介绍,一般民营炼厂的利润是每吨200到300元,规模大或者技术好的可以到三四百元。100元的涨幅,至少有50%的民营炼厂承受不了,面临倒闭。 而随后的连锁反应就可能是,国内会有上千万吨的成品油供应减少,油品供应将由此紧张,油荒阴影将再度来临。而依靠民营炼厂供油的大批民营加油站也或将集体倒闭或转让。 (本报见习记者覃明月、实习记者董娜,对本专题亦有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