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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获发20亿元短期融资券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5日 08:15 第一财经日报

  本报记者 李晶 发自上海

  继国泰君安和招商证券之后,第三家获准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券商也正式敲定。7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下称“央行”)批准海通证券发行短期融资券,核定最高余额为20亿元,这也是目前获准额度最大的券商。

  海通证券是全国银行间拆借市场的第一批会员,也是中国证券业协会评审通过的创新试点券商之一。经核定,海通证券可以在限额内分期发行短期融资券,每期发行前按规定程序向央行报备。

  此前国泰君安和招商两家券商分别于2005年4月1日和6月23日获得该资格,额度分别为最高12.67亿元和8.4亿元。国泰君安已于4月11日,率先发行6亿元的短期融资券。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海通证券获批的额度接近前两家获准额度的总和。国泰君安总部专门负责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刘欣表示:“对于已申请的券商资格,央行有着一整套的资格认定程序,而对于具体的获准额度,应该跟券商净资产指标有关,发债规模不超过净资产的40%。而海通证券净资产规模是获批三家券商中最大的。”海通证券2004年年报显示,截至2004年12月31日,公司净资产规模为46.32亿元。

  短期融资券指证券公司以短期融资为目的,只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金融债券。去年10月19日,央行发布了《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批准合格券商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市场分析人士认为,作为落实“国九条”意见的重要举措之一,短期融资券有利于拓宽证券公司的短期融资渠道,提高证券公司融资行为的市场化程度。

  实际上,融资渠道狭窄,缺乏多样化、稳定的资金来源,一直是券商发展的最大瓶颈。这个问题不仅制约了券商的经营与发展,也助长了一些券商违规经营的冲动。很多券商要解决企业发展中的资金饥渴,只有求助于其他途径,这直接导致券商融资成本高、风险大,也直接导致了各种违规行为如挪用客户保证金、承诺保底收益等。这给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造成了重大隐患,也给众多投资者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光大证券投资经理王征指出,虽然《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规定这类融资券最长期限不得超过91天,但由于券商融资券的发行采取融资规模余额管理方式,券商可以滚动发行,只要待偿融资券余额不超过其净资本的60%即可。此举将会破解长期以来困扰券商的融资难题,对于扶持券商做大做强,稳定当前证券市场具有重要作用。

  作为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必备条件,创新类试点资格必不可少。据了解,截至目前,创新类试点券商数量总计12家。除了已获得发行资格的3家之外,其余9家券商分别为:广发证券、国信证券、长江证券、东方证券、中信证券、光大证券、中金公司、华泰证券以及东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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