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袁吉伟的大资管观察
基础产业信托是信托公司重要传统业务之一,截至2019年9月末,存续基础产业信托规模为2.86万亿元,占信托总额的15.45%。预计2016年至2040年期间,我国基建投资规模将超过26万亿美元,投融资缺口仍较大。伴随我国地方债务治理以及基建投融资模式的转变,基础产业信托面临转型需求,信托公司应提升专业能力,发挥长期金融功能助力基建投资大发展。
现有基础产业信托业务主要以地方融资平台为交易对手,以地方政府信用为主要评价依据,提供中短期债务融资,这种基础产业信托业务模式可持续性基础越来越薄弱,需要加快探索可持续化模式。
一方面,当前基础产业信托具有资金期限短、融资成本高、高度依赖政府信用的特点,与基础设施建设的期限和投资报酬率并不相匹配,需要不断滚动借新还旧才能维持下去。庞大的债务规模累积以及较高的融资成本正在逐步加大地方财政压力,部分债务集中偿付时期,容易出现流动性风险。近两年来,地方平台债务违约事件逐步增多,城投信仰正在慢慢被打破。
另一方面,中央加强地方政府债务治理,重新塑造基础设施投融资体系。未来,政府参与基础设施投资的占比将会下降,基础设施建设将更多借助社会资本提高效率,逐步形成基础设施项目债券、基于PPP的资本市场融资渠道,建设与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特点更为匹配的融资渠道,解决隐性债务带来的金融风险。这意味着,现有模式下的基础设施信托等与基础设施投融资特点不相符的筹资方式将会逐步失去市场发展空间。
从长远看,信托公司需要提升专业水平,加强长期资金供给能力,通过三个路径促进基础产业信托转型升级。
发展基础设施投资基金。全球基础设施基金已达到0.4万亿美元,预计到2023年,管理规模有望上升至1万亿美元,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我国之前主要由地方融资平台承担基础设施投融资功能,市场化的基础设施基金比较少。未来,信托公司可以与地方政府共同成立基础设施基金参与地方基建投资。此外,信托公司还可以学习麦格理经验,成立市场化基础设施基金参与投资PPP项目、各类核心基础设施建设,提供长期股权资金,帮助优化资本结构。我国尚无基础产业基金上市机制,可通过效仿澳大利亚等国家先进经验,建立公开上市流动机制,支持符合一定要求的基金实现退出。
发展基础设施证券化。资产证券化是基础设施融资重要的渠道,尤其是具有稳定现金流的基础设施项目非常适合进行证券化,从而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金周转效率。信托制度具有显著的破产隔离效果,而且信托公司长期参与证券化产品发行,是信托公司回归本源的重要表现。同时,信托公司可以作为基础设施证券化分销商、投资人,发挥一二级市场联动的效应,提供基础设施证券化业务的全链条服务。
发展长期债权融资工具。信托公司继续发挥非标债权业务方面的优势,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各类中长期融资公司,包括夹层融资、优先级融资、长期普通贷款等,与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需求特点相匹配。
信托公司发挥长期金融功能,支持基建投资发展,仍需要培养三个关键能力。
一是提升营销长期资金能力。发挥长期金融功能,最关键的是寻找到长期资金。从全球实践看,基础设施基金投资者主要为保险资金、养老金、慈善资金、机构资金等中长期资金。伴随利率下行,我国保险资金、养老金将面临资产配置难题,长期优秀资产缺口将增大,这有利于信托公司加强此类资金的营销。然而,此类资金具有自身的项目、风险偏好,信托公司需要做好信息沟通和对接,提高资产端和资金端匹配效率。
二是强化专业管理能力。转型过程中,信托公司会逐步弱化对政府信用的依赖,将注意力转移到基础设施融资项目本身,通过专业管理创造价值。从基础设施投融资项目管理看,需要有效参与到项目规划和发展目标制定当中;需要聚焦运营管理,提高运营效率;需要明确最优财务结构,满足融资需求,节省融资成本;需要建立投资项目全链条、全周期的风险管控,切实保障投资者利益;需要通过并购、转让、回购等形式,实现合理退出。
三是打造专业团队。产品营销和项目管理最终都需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归根到底需要有专业的团队做支撑。信托公司可以引进或者培养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优秀人才,依靠专业人员的丰富经验和阅历,进行项目机会的筛选、项目风险的管控以及精确的后期管理。信托公司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和内部文化,通过内部组织建设,实现人员效能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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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唐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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