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创控股(08202):法院将聆讯押后至12月18日 仍正与债权人商讨和解条款

汇创控股(08202):法院将聆讯押后至12月18日 仍正与债权人商讨和解条款
2019年11月28日 22:12 智通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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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汇创控股(08202):法院将聆讯押后至12月18日 仍正与债权人商讨和解条款 来源:智通财经

智通财经APP讯,汇创控股(08202)发布公告,就此前收到一份一份由Grand Harbour Finance Limited(Grand Harbour)法定代表发出的法定要求偿债书,要求公司偿还一笔总额为1000万港元款项(尚未偿还金额)及利息。

公司与Grand Harbour于2019年9月3日订立的清偿契据及于2019年8月26日支付80万港元的首期还款,法院于2019年9月4日就清盘呈请聆讯时,将聆讯以不附带条件押后至2019年10月9日及将聆讯再押后至2019年11月20日授出撤回所述的该呈请的命令。

公司和Grand Harbour在和解协议方面就利息和付款条款存在一定争议,此后,由于Grand Harbour要求提供进一步的法定文件,法院将聆讯以不附带条件押后至2019年12月18日。公司目前仍在与Grand Harbour就和解条款进行讨论。如果公司找不到解决方案,则公司可能一次性偿还未付清的款项,或可能被呈请清盘。

经取得及考虑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后,董事会达成意见,结论为一旦所述的该呈请获撤回,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178条不再适用,因此毋须认可令认可于提交所述的该呈请至其撤回(即2019年12月18日)的任何股份转让及财产处置(包括按清偿契据所规定者支付清偿金额),故不再需要香港法例第32 章公司条例第178 条项下的认可令,原因为概无由法院提出的清盘令正在进行诉讼。

汇创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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