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夺“中国全家

争夺“中国全家
2019年06月01日 10:38 东方财富网

  近日,在中国市场经营近20年的便利店品牌“全家FamilyMart”陷入授权纠纷。日本全家在官网上发布声明称,由于日本全家与中国全家的运营方顶新集团以及合资公司存在利益冲突,以及顶新集团长期延迟支付权利金,造成难以挽回的信赖关系的破裂,日本全家于2018年10月请求解散合资公司,并要求顶新集团放弃所持合资公司全部股份。

  顶新集团方面给《中国经营报》记者发来声明回应称,日本全家方面的指控与事实不符,公然诋毁顶新集团的做法不仅严重损害顶新集团的名誉,还对中国全家的经营、2万名员工、加盟伙伴以及每天进店的200万名消费者造成了负面影响,希望日本全家方面按双方合同约定的相关法律途径解决争议。记者多次拨打日本全家官网提供的电话,但始终无法接通。

  经济学家宋清辉指出,早在2017年前后,日本全家与顶新集团的矛盾就已经出现,费用问题是主要矛盾。双方如果没有续约,结局可能是分道扬镳,这意味着顶新集团所拓展的2500家全家便利店会面临更名问题,并产生一系列相关费用,日本全家则需要重新开拓中国市场,近似从零起步。

利益纷争

  从5月17日起,日本全家与顶新集团进行了两轮隔空“互呛”。5月17日,日本全家在官网发表声明称,日本全家起诉顶新集团及合资公司的理由就是利益冲突。据彭博社报道,日本全家在起诉书中称,在未提供重组款项证明的前提下,顶新集团已经有7个月未缴纳授权费,试图谈判将授权费比例从销售额的1%降至0.3%,并拒绝向全家提供营业数据,日本方面无法全面了解合资企业的盈利能力。顶新集团方面则认为,日本全家收取的合约金过高,甚至达到竞争对手7-11便利店的3倍。而对于“双方存在利益冲突、顶新延付权利金”这一说法,顶新集团在5月18日的声明中予以否认。

  北京律众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吴萌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顶新集团方面认为特许权使用费标准过高,所以不再按照这个标准交费,有违反合同的嫌疑。“由于特许权使用费一般是一个百分比乘以店铺销售额,所以顶新集团如果不如实提供营业数据,日本全家就不能足额收取特许费,就产生了终止与顶新合作的念头。”

  根据声明,日本全家于2018 年 10 月提起诉讼,请求收购顶新集团持有的合资公司股份。公开信息显示,顶新集团持有大陆全家59.65%股权,中国台湾全家持有大陆全家18.3%股权,其余股权由日本全家、伊藤忠商事株式会社、中国台湾全家合资成立的FMCH(FamilyMart China Holding)持有。2018年11月,顶新集团提起要求驳回及不予受理诉讼,或中止诉讼程序。日本全家于 2019 年 3 月向上诉法院(the Court of Appeal of Cayman Islands)提起上诉,该诉讼现在仍在进行中。

  吴萌告诉记者,特许权使用费一般分两部分收取,在签约时先收取一部分一次性费用,然后再按每个店铺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收取授权期间的费用。特许权使用费能换取的是“商标在被授权区域的使用权”“全家便利店的经营诀窍”“日本全家对于顶新集团在中国运营便利店的支持”。顶新集团提出日本全家收取的特许费用高,说明顶新集团认为从日本全家那里得到的与顶新集团付出的价值不符,日本全家在日本的运营经验对于顶新集团在中国开店帮助甚微,顶新集团会认为合同约定的特许费较贵。而日本全家从合同的契约精神出发,认为顶新集团理应按照合同缴费,双方矛盾由此而来。

  全家中国官网显示,FamilyMart品牌于1972年创立于日本,已成为亚洲最大国际连锁便利店之一,截至2012年,全球店数超过20000家。目前,全家便利店已进驻上海、广州、成都、北京等10个城市。

  而全家日本市场略显颓势。据全家日本上市主体FamilyMart UNY Holdings财报,该公司营业总收入连续两年下滑,截至2019年2月末的财年,该公司营业总收入达6171.74亿日元,同比下降3.1%,便利店业务单元营业收入下滑5.9%至5277.19亿日元,单元利润增长24.7%至535.5亿日元。

  另外,日本本土全家便利店数量为16430家,同比净减少802家。

  宋清辉指出,日本全家与顶新集团在经营理念上也存在一定冲突。顶新集团深谙本土化之道、善于创新求变,而日本全家则追求稳健,经营理念相对保守。

授权双刃剑

  2002年,全家在上海成立筹备处。彼时,在没有当地合作伙伴的情况下,非中国企业大多不被允许在中国开店,因此日本全家FamilyMart株式会社与来自台湾的顶新集团合资,共同在中国市场开设全家便利店。2004年,上海福满家便利有限公司获商务部批准成立,全家FamilyMart品牌正式进入中国上海市场,开始中国大陆地区的便利店经营事业。除全家外,顶新集团还有康师傅、德克士等食品餐饮品牌。

  然而昔日并肩作战的盟友如今反目成仇。在5月20日发布的声明中,日本全家再一次重申“迫切期待能够通过公正的判断判明真相,以恰当的形式做出本公司要求的强制解散命令”。而顶新集团于5月23日回应,日本全家

  2019 年 5 月 20 日的声明内容与事实有所出入,恐使外界产生误解,顶新集团对此深感遗憾。

  在吴萌看来,品牌授权不是便利店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风险,真正的风险在于品牌授权的对价是否合适。如果对价不合适,签了合同也会毁约。而对于中国市场来说,引入国外知名品牌以授权方式经营,已经被验证为是对于品牌方和引进方双方风险控制最均衡的一种方式。在便利店特许经营授权中,由于有后期的长久收费,除了品牌授权,授权方还应提供持续的、有价值的支持。如果一旦这种支持被认为是低价值的,就会产生如顶新集团与日本全家之间的纠纷。所以要规避类似风险的最好办法就是对于收取费用一方,持续提供有价值的运营支援;对于引进品牌一方,则要应用品牌方的运营知识持续提高销售扩大市场,做大特许权收费的基础面,这样才能达到双赢的局面,避免一方单独获利造成的失衡。

  值得注意的是,日本全家并非第一次发生授权纠纷。多年前,全家在韩国市场拥有约7500家便利店,然而随着市场竞争加剧导致开店难度加大、利益分配问题及授权双方合作协议到期等,从2012年8月开始,全家在韩国市场逐步消失,其招牌相继被换成“CU”。

  据第一财经报道,通常日资便利店开放品牌授权的合作年限大多是20年。日本全家与顶新集团在2000年左右签署品牌授权合作,共同在中国市场开设全家便利店,上海全家便利母公司——上海福满家便利有限公司于2004年注册成立。以此推算,顶新集团与日本全家的品牌合作授权即将到期。

  对于合作授权到期之后的走向,吴萌表示,按照一般地区授权合同的条款,双方合作到期后,顶新集团应当在合同终止后一段时间内将带有FAMILY

  MART商标、字样以及全家便利店特有装饰全部去除。这样的话,顶新集团则失去了和7-11、罗森竞争的最重要条件。而对于日本全家来说,受到的影响则很小,大约七八年前,外商已经可以被允许独资经营国内零售业务了,因此日本全家在法律上完全有可能在中国独资进行经营,收回品牌后独立重新在中国开店。

  不过文志宏认为,零售行业尤其是便利店行业,外资零售企业如果对于中国市场不够了解,很有可能经营情况不理想。它们要在中国市场取得成功,还是需要借助真正了解中国市场的这种合作伙伴的力量。

  王国平进一步指出,双方如果关系破裂,顶新集团手里只留下2500家待更名的便利店,而日本全家可能会让旗下大型折扣综合超市“唐吉诃德”大举进入中国,与中国便利店体系正面竞争,同时对顶新集团的便利店业务进行挤压。而顶新集团的基因是引进成熟的品牌快速推进业务在当地落地,并不热衷于自己创新,如果脱离全家,等于倒逼自己独立创新,这将会是个相当痛苦的过程。

  2014年,顶新集团董事长魏应行公开表示,预计到2020年将在大陆开设4500家全家便利店,到2024年开店总数将达到1万家。而如今随着顶新与全家的纠纷渐渐浮出水面,全家在华的万店目标能否实现也成了一个未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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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萌 全家 便利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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