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公司管理是干嘛的?人家又没有库存原油,你开凭证的时候不查不核对么?基本的合同常识居然都能犯错误。最后弄得查半年还说查不出来?公司对此自己不能发个澄清公告么?公司整天没有公告,昨天诉讼公告里边说再开展什么提质增效,平安港口建设等等,你以前发公告讲述过么?国企的责任担当何在?港口合并之后没有任何改善经营作用。
董秘回答(南 京 港SZ002040):
您好,感谢您的关注。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关于合同纠纷事项公司分别于2020年7月23日、7月30日披露了《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盐城市公安局直属分局调取证据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盐城市公安局直属分局调取证据通知书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2021年3月3日、3月10日披露了《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010)。公司将根据事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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