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请教董秘一个问题:去年12月3日,公司公告了与国税总局于 2019 年 12 月 2 日在北京签订了2019 年金税三期管理决策系统升级完善及运维项目,总金额5239万元。 去年12月20日,神州信息作为项目牵头人与华为联合中标长垣市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合同总金额3.4亿元,公司在互动平台回复中对此予以了确认,却未及时公告。 为何金额大得多的不公告,金额小的却公告?真心请教具体信披规定依据何在?
董秘回答(神州信息SZ000555):
公司根据项目业务性质、行业情况、项目金额及各方面综合因素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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