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海航控股(维权)(600221)披露了8月份主要运营数据,运力投入、旅客运输量等重点指标均实现同比大幅提升,8月份收入客公里环比上升2.97%,同比上升195.47%;旅客运输量环比上升3.36%,同比上升154.33%;客运运力投入环比上升2.13%,同比上升140.11%,客座率达86.59%。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8月底,海航控股遭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涉嫌债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基本尘埃落定。8月30日晚间,海航控股公告收到的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2011年,海航控股面向社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1海航02”,募集资金14.4亿元。2018年,海航控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五期公司债券“18海航Y1”“18海航Y2”“18海航Y3”“18海航Y4”“18海航Y5”,合计募集资金50亿元。经查,在前述债券存续期内,海航控股2018年至2020年的多份中报、年报均未如实披露相关非经营性关联交易和关联担保情况,此外也未及时披露相关对外担保情况。
由于对于海航控股就涉案定期报告在股票市场的信披违法行为已经在另案予以处罚,且涉案违法行为均系在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及操控下完成,证监会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拟决定对海航控股及11名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
上述所称的“另案”,是证监会在2022年9月1日对海航控股作出的行政处罚——由于公司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关联交易和关联担保,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非经营性关联交易,定期报告重大遗漏,未及时披露关联担保,当时证监会决定对海航控股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同时分别处以罚款,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累计处罚金额为905万元。
根据相关规定,相关受损投资者可依法向海航控股索赔。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骆意律师表示,这些购买过海航控股股票或债券的受损投资者均可向公司提出索赔——凡在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29日购入海航控股股票,且在2021年1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公司股票,或者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29日购入海航控股债券,且在2021年1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公司债券者——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33)报名,参与诉讼索赔征集,律师将根据案件进展及时帮助受损投资者挽损。
骆意律师提醒,投资者需注意索赔截止日为2024年1月29日,意味着还有4个月左右,海航控股相关受损投资者将失去合法向公司索赔挽损的机会,建议相关投资者应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外,9月初,海航控股还披露了重整计划执行进展情况,重整后公司债务结构将得到优化,加上2023年中报亏损大幅收窄和8月运营数据显示主业在向好,律师认为客观上有利于投资者索赔。记者 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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