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丰股份09月21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了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你司《公司章程》,未明确授权任何决策机构或高管人员,行使对外捐赠的职权。本次对外捐赠,涉嫌越权或者无权,违法违规。请法律顾问和保荐人发表意见。
兆丰股份董秘:公司对外捐赠事项履行程序合法合规。
投资者:你司在“互动易”答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7.1.2、7.1.3条规定,《公司章程》第125条等规定,……,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的情形”,然而,你司《公司章程》第125条是,“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暂不设副董事长。公司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与对外捐赠事项无关。请明确回答,《公司章程》哪一条款,载明对外捐赠事项?授予你司什么决策机构(或哪位高管人员)?
兆丰股份董秘:详细内容请参照公司2022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章程》。
投资者:公司研发的高速电机轴承主要应用在哪些行业或者设备上面?目前研发到哪个阶段了,什么时间能投产?
兆丰股份董秘:高速电机轴承目前还在试验阶段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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