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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辉隆股份:对于已售存货应当将其对应的存货跌价准备转销至“主营业务成本”而不能直接冲减“资产减值损失”项目 来源: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
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4月8日讯,有投资者向辉隆股份提问, 根据公司公告: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互动中又解释:公司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中,部分是因为相关商品2020年度已出售导致。年末时点库存商品并未计提大额存货跌价准备。似乎两者相互矛盾,能具体解释下么?是期末不等于年末么?那期末是指?
公司回答表示,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利润表“资产减值损失”项目。对于已售存货,应当将其对应的存货跌价准备转销至“主营业务成本”,而不能直接冲减“资产减值损失”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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