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抗疫医生”艾芬,缘何“死磕”爱尔眼科医院?

“明星抗疫医生”艾芬,缘何“死磕”爱尔眼科医院?
2021年01月05日 22:24 大白财经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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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明星抗疫医生”艾芬,缘何“死磕”爱尔眼科医院? 来源:大白财经观察

2020年12月31日,武汉市中心医院急诊科主任艾芬通过社交平台开怼 爱尔眼科 ,因艾芬有着抗击武汉疫情的特殊背景身份,她在社交平台的发声引发网民的广泛关注。艾芬质疑爱尔眼科在检查不完备情况下,夸大手术治疗效果,存在漏诊和过度治疗情况;爱尔眼科则表示,患者的视力下降和手术无关联,但承认工作存在瑕疵,同时否认过度治疗,在第三方没有拿出结论之前,不可能向艾芬道歉。伴随双方的“隔空口水战”,则是爱尔眼科股价的不断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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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空口水战陷僵局

据艾芬自述,2020年5月份,她因感觉视力明显下降,到武汉爱尔眼科医院就诊,院方称她右眼患上了白内障,艾芬于5月下旬接受了手术,摘除了右眼晶体,植入了爱尔眼科医院提供的右眼人工晶体,手术大约花费2.9万元。但手术后未见视力好转,艾芬于10月在自己就职的武汉市中心医院眼科检查,结果显示其右眼孔源性视网膜脱离,近乎失明。艾芬质疑爱尔医院隐瞒视网膜病变问题,夸大晶体植入的作用,耽搁了真正眼疾的治疗。

艾芬和爱尔医院的医患纠纷,将双方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

2020年12月31日晚间,爱尔眼科及时澄清称,医院第一时间对诊疗全流程开展自查,患者(即艾芬)右眼为高度近视并发性白内障,有手术适应症,术前检查、手术和术后复查等各环节均符合医疗规范。

2021年1月1日下午,艾芬通过其个人微博回应称,术前B超和OCT检查是按照爱尔的要求做的,这两个检查有没有异常和眼底视网膜平复不是一个概念,希望爱尔医院公布正确的术前白内障照片。

1月2日上午,上市公司爱尔眼科医院集团首度发声称:对于艾芬女士在武汉爱尔眼科医院的眼病诊治事件,爱尔眼科医院集团高度重视,迅即成立集团调查工作组,并于1月1日连夜赶赴武汉进行调查。工作组将对此事进行全面调查核实。集团对艾芬女士所述病痛表示关心和同情,并愿意为其后续治疗提供帮助。

1月4日早间,爱尔眼科官方微博发布《关于艾芬女士诊疗过程的核查报告》称,艾芬女士右眼视网膜脱离与本次白内障手术无直接关联,艾芬女士手术过程顺利,术后第一天裸眼视力恢复到0.6,但爱尔眼科集团也承认爱尔眼科未明确交代患者术后复查时间,并且术后其他时间的复查未挂号,也未作病历记录,主诊医生未按医院规范规定及时上报不良事件。公司希望竭尽所能帮助艾芬女士解决眼部疾病问题,组织专家力量为艾芬女士提供最大的支持和帮助。

对此表态,艾芬表示爱尔眼科在避重就轻,推卸责任。

爱尔眼科在答复大白财经观察时强调,对于艾芬女士不存在过度治疗,公司一直想结束隔空喊话的解决方式,因为声音大不代表就有理。鉴于艾芬女士有眼疾,除了希望她本人抓紧治疗,同时也表示能够提供专家会诊、转院治疗等帮助。垫付医疗费等都可以在后续中商谈。但双方一直没能坐下来商谈,对于公司提出的邀请第三方做鉴定,艾芬女士也不愿配合,在第三方没有拿出结论之前,爱尔眼科表示不可能给艾芬女士道歉。

艾芬医生对第三方鉴定结果的公正性心存疑虑(图片来源于微博截图)艾芬医生对第三方鉴定结果的公正性心存疑虑(图片来源于微博截图)

艾芬1月4日在微博中回复时强调“术前应全面查眼底并告知”:我曾经给无数的眼科专家打过电话咨询,专家们私下给我说了很多补救的建议,但是很遗憾我没有找到愿意公开站出来说话的专科医生。而第三方鉴定机构一般都是学科医生组成的,我也终于明白了爱尔眼科这么多年在公私立医院里的影响力和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

艾芬还在微博中提到:今天,媒体终于找到一位眼科专家愿意接受采访。

这位专家表示,爱尔眼科主要的问题就是没有仔细检查患者眼底,而且没有尽到告知义务,以至于无法确认患者什么时候出现的眼底裂孔。假设出现裂孔还没有出现视网膜脱落的时候用激光把裂孔封住,就不可能出现后面的视网膜脱落,也就不用做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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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声音:维权首先要固定证据

大白财经观察注意到,爱尔眼科十年前上市,随着业绩的逐渐增长,市值也一路上升,目前已有超过2800亿元的市值。

2020年8月26日,爱尔眼科发布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显示:报告期内,由于疫情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冲击,实现营业收入41.64亿元,同比下降12.3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6.76亿元,同比下降2.72%。

爱尔眼科解释称,疫情考验之下,公司于危机中抓新机、变局中创新局,紧跟患者需求开设特色服务,如开放夜间视光门诊、节假日正常门诊、专家在线问诊、电话专线问诊;同时,加快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加强线上线下联动,努力挽回疫情对公司经营产生的不利影响。总体上看,由于公司全力以赴、应对得当,二季度业务回升的拐点日益显著,进一步验证了眼科医疗市场短期无惧、长期无忧的发展趋势。比如,由于疫情影响国内高考推迟,境内6月的传统高考季高峰相应延迟,但公司7月整体业绩快速提升。

财报显示,2020年前三季度,爱尔眼科营业收入达85.65亿元,同比增10.78%;归属净利润达15.5亿元,同比增25.6%。第三季度的营收成绩几乎和上半年业绩持平。

爱尔眼科表示诊疗过程无过错(来自于微博截图)爱尔眼科表示诊疗过程无过错(来自于微博截图)

国联证券 研报显示,分业务来看,爱尔眼科的屈光、白内障及视光业务为三大支柱:白内障为可择期手术,受疫情负面影响较大;视光业务随着二季度中小学开学,快速恢复;屈光业务中高端手术占比不断提升。

有多年医疗纠纷案件实务处理经验的法律工作者柯尊年说,虽然艾芬的职业是医生并有着资深医学背景,但她发布的个人看法和评价不能等同于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或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意见结论,艾芬所有的主观病历和客观病历资料是进行医疗损害鉴定的最重要的证据。本案中,涉事医院应当按照《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向患者艾芬履行下列告知义务:(一)解决医疗纠纷的合法途径;(二)有关病历资料、现场实物封存和启封的规定;(三)有关病历资料查阅、复制的规定。患者艾芬可以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查阅、复制自己的医疗资料以及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病历的全部资料。

柯尊年同时也是一位医生,针对本次事件他表示: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医患双方可以采取自愿协商、申请人民调解、申请行政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因他本人没有见到艾芬的涉案全部病历资料,故对此事暂不发表评论。除了期待发生在艾芬医生身上的这起医疗纠纷能尽快获得公正的解决,如有可能,也会为她提供法律帮助。

北京市中业江川律师事务所律师丁光海认为,患者在网上公开自己的就医经历,并公开质疑院方治疗方案,在维权同时,如何把握尺度不违法?首先,患者有发表言论的自由,只要是真实、客观存在的事实,不是故意虚构事实,歪曲事实,没有使用侮辱性、诽谤的言辞,就不存在攻击和污蔑,也不算造成别人声誉受损,这样的行为就是合法的。至于有人认为爱尔眼科股价的下跌是患者发表的言论直接引起的,这样的说法未免太牵强。患者的投诉可能成为股价下跌的诱导因素,但是是否构成因果关系则难推断。再则,股民炒股主要看的是公司的业绩。患者言论是否有能量让股价下跌,爱尔眼科如果有异议,应该拿出证据。

丁光海说,值得注意的是,在信息公开要求之下,爱尔眼科是否存在医患纠纷、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这些信息是要及时向股民公开的,否则可能会造成违规信披的后果。当然,是否构成医疗过错或事故,应该由第三方确认,否则,只能算是医疗纠纷。目前爱尔眼科应该评估一下事实,双方可以采取和解的方式,或通过司法途径让对方禁言。否则,无权干涉他人的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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