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缺已超3个月,17日起董明珠兼任格力电器董事会秘书,前任董秘辞职或涉内幕交易

空缺已超3个月,17日起董明珠兼任格力电器董事会秘书,前任董秘辞职或涉内幕交易
2020年11月18日 06:25 企业上市

机构一致看好股市行情,2021年谁是最强风口?布局窗口期来临,立即开户,抢占投资先机!

原标题:空缺已超3个月,17日起董明珠兼任格力电器董事会秘书,前任董秘辞职或涉内幕交易 来源:企业上市

  空缺已超3个月,17日起董明珠兼任格力电器董事会秘书,前任董秘辞职或涉内幕交易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收到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望靖东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辞职后望靖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满足信息披露工作需要,在未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期间,公司董事会指定董事张伟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详见公司 2020 年 8 月 1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月之后,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张伟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已满三个月,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自 2020 年 11 月 17 日起由公司董事长董明珠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董事长董明珠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6-8669232

  传真:0756-8614998

  电子邮箱:gree0651@cn.gree.com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前山金鸡西路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十七日

  2018年4月20日,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某珠告知时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望某东,希望通过继续增持“海立股份”,实现降低持股成本、增加持股话语权目的。同日,格力电器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考虑继续增持“海立股份”,参加人员有董某珠、望某东、刘某等人。会后,望某东要求廖某雄、李某晶负责在二级市场增持“海立股份”事宜。

  喻筠与内幕信息知情人望某东的联络情况

  喻筠与内幕信息知情人望某东关系密切,二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存在4次电话联系,且喻筠在与案外其他人微信聊天时,明确提及“有钱买海立,明天公告了”。

  担任财务负责人超12年!

  2020年8月17日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8 月 17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望靖东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望靖东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望靖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2020年8月7日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解聘望靖东先生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因公司内部工作岗位调整,望靖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职务,其工作调整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1992年至1997年,武汉洲际通信电源集团有限公司任技术员;

  2000年至2002年,审计署广州特派员办事处任主任科员;

  2002年11月加入格力电器,历任财务部部长、采购部部长、审计部部长;;

  2006年4月,任格力电器总裁助理;

  2008年1月,兼格力电器财务负责人;

  2009年7月,兼任格力电器董事会秘书。

  2009年10月,望靖东被聘任为公司副总裁。

  2020年8月,辞职不再担任格力电器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望靖东与格力现执行总裁黄辉都曾被外界视为接班董明珠的“可能人选”,关注度颇高。

  2020年5月20日,在《君品谈》节目中,董明珠谈到退休时表示:“现在有人接管,我现在就可以退到后面来。”关于接班人的选拔标准,她表示一定要有敬业精神,且在拥有权力后,不贪图享受,在这个位置上,要能把亲情、友情都放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0〕16号

  当事人:喻筠,男,1965年12月出生,住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

  依据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2005年《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喻筠内幕交易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立股份)股票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应当事人喻筠的要求,我局举行了听证会,听取了喻筠的陈述和申辩。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内幕信息的形成与公开过程

  2018年4月20日,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某珠告知时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望某东,希望通过继续增持“海立股份”,实现降低持股成本、增加持股话语权目的。同日,格力电器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考虑继续增持“海立股份”,参加人员有董某珠、望某东、刘某等人。会后,望某东要求廖某雄、李某晶负责在二级市场增持“海立股份”事宜。

  2018年4月23日至7月4日,廖某雄、李某晶操作格力电器证券账户在二级市场持续增持“海立股份”。

  2018年7月5日,海立股份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称,格力电器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持续增持“海立股份”,持股比例由5%变更为10%。

  综上,格力电器作为持有“海立股份”5%股份的股东,筹划并实施增持“海立股份”,使其持股比例由5%变更为10%的事项,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八项所称重大事件,属于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一项所指的内幕信息。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18年4月20日至7月5日,望某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不晚于2018年4月20日知悉该内幕信息。

  二、喻筠内幕交易“海立股份”情况

  (一)喻筠使用“喻筠”账户交易“海立股份”

  “喻筠”国金证券账户于2017年6月22日开立,账户交易资金来源于喻筠多年工作积累的家庭收入,由其本人实际控制和决策。2018年5月30日至7月2日期间,该账户合计买入“海立股份”930,300股,买入金额10,029,860元。2018年6月27日至7月9日期间,“喻筠”账户合计卖出“海立股份”930,300股,卖出金额10,902,383.84元。经证券交易所计算,相关交易盈利金额为935,732.14元,扣除股息红利税14,026.12元后,获利921,706.02元。

  (二)喻筠与内幕信息知情人望某东的联络情况

  喻筠与内幕信息知情人望某东关系密切,二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存在4次电话联系,且喻筠在与案外其他人微信聊天时,明确提及“有钱买海立,明天公告了”。

  (三)“喻筠”账户交易“海立股份”的异常特征

  喻筠交易“海立股份”的资金变化、买入时间与内幕信息的形成、变化和公开时间基本一致;“喻筠”账户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集中交易“海立股份”,交易金额逐步放大,买入意志持续加强,交易行为明显异常。喻筠对上述异常交易行为不能提供正当理由或合理解释。

  以上事实,有相关公告、会议纪要、相关人员询问笔录、微信记录、银行及证券账户资料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喻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的内幕交易行为。

  当事人在听证会及听证会前后提交的书面申辩意见中提出:

  第一,涉案内幕信息及其敏感期的认定不准确,格力电器在持有“海立股份”5%以后的继续增持行为,分为三个阶段,并各自独立决策和实施,各个阶段的增持行为均不能单独认定具备重大性。第二,本案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当事人获取了内幕信息,在案证据不足以推定当事人非法获取了内幕信息,当事人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敏感期内的交易行为并无明显异常,与内幕信息敏感期以及和望某东的接触联络时间均不存在《关于审理证券行政处罚案件证据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第五条规定的“高度吻合”情形。第三,《事先告知书》所列违法所得计算错误,且未将其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入卖出“海立股份”数量相互抵消。第四,《事先告知书》对当事人拟采取没一罚三的处罚过重,有违过罚相当原则。

  经复核,我局认为:

  第一,本案内幕信息及其敏感期认定无误。一是格力电器在持有“海立股份”5%以后的继续增持行为,相关决策系一并研究决定,而且在具体实施时虽可分为三个阶段,但过程亦具有连贯性,应将三个阶段的增持合并认定为同一个事项。二是从海立股份2017年年末的持股结构看,格力电器当时持有5%的股权而位列公司第三大股东,其后续相关增持行为,对海立股份的生产经营决策构成较大影响,进而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本身具备内幕信息的“重大性”。三是格力电器于2018年4月23日至6月22日期间大量买入“海立股份”,占其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全部买入数量的74%,占海立股份的比例达到3.7%,其增持后持股比例已经从5%上升至8.7%,持股比例已经发生了较大变化。

  第二,现有证据可以认定喻筠交易“海立股份”构成内幕交易。一是喻筠关于其与望某东联络接触的解释,并不能排除望某东向其传递内幕信息的可能性。二是喻筠手机留存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其对内幕信息相关内容较为确定。三是账户集中交易“海立股份”的资金变化、交易时间与内幕信息的形成、变化和公开时间基本一致,且存在突击转入资金的行为,交易明显异常。

  第三,当事人提出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入卖出“海立股份”数量应当相互抵消并重新计算违法所得的陈述申辩意见,没有法律依据,不符合证监会系统一贯执法理念。敏感期内卖出行为并不影响其相关买入行为构成内幕交易的认定,即便其在信息公开前反向卖出,其交易获利亦具有违法性,应一并计入内幕交易违法所得。经核实,《事先告知书》所列违法所得中,并未扣除股息红利税14,026.12元,应予调整。

  第四,以盈利金额作为违法所得予以没收,并处以违法所得三倍的罚款,符合2005年《证券法》相关规定,也考虑了当事人的具体违法情节,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所述应当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对其量罚适当。

  综上,我局对喻筠的申辩意见除“违法所得应扣除分红缴纳的股息红利税”外,均不予采纳。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

  没收喻筠违法所得921,706.02元,并处2,765,118.06元罚款。

  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7111010189800000162,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我局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广东证监局

  2020年10月27日

  抄送:证监会办公厅,稽查局,法律部,处罚委,会计部。

  广东证监局办公室

  2020年10月27日印发

  2020年上半年营业总收入695 亿元- 725 亿元,上年同期983.41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63 亿元- 72 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8%- 54%,上年同期盈利:137.50 亿元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8 月 17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望靖东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望靖东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望靖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望靖东先生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望靖东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满足信息披露工作的需要,公司在未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期间,暂由公司董事张伟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后续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望靖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884,67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上述股份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应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望靖东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治理、资本运作、信息披露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此,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望靖东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董事张伟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6-8669232

  传真:0756-8614998

  电子邮箱:gree0651@cn.gree.com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前山金鸡西路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十八日

  格力电器首次解聘财务负责人!经公司总裁提名聘任总裁助理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0 年 8月 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0 年 8 月 6 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董明珠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 8 人,董事望靖东先生因个人原因未出席本次董事会,公司监事列席会议。

  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会议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解聘望靖东先生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因公司内部工作岗位调整,望靖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职务,其工作调整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望靖东先生在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廖建雄先生为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裁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廖建雄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七日

  2019年年报披露:

  望靖东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注册会计师、律师资格,现任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2002年11月至2006年4月,历任公司财务部部长、采购部部长、审计部部长;2006年4月至2009年9月,任公司总裁助理;2008年1月至今,任公司财务负责人;2009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09年10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附件:廖建雄先生简历

  廖建雄先生,现任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财务部部长。

  1993 年 5 月加入格力电器,历任格力电器(重庆)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总裁助理兼财务部部长。

  廖建雄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经查询,廖建雄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黄辉先生,研究生学历,现任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执行总裁。

  2000年8月至2014年5月,任公司副总裁,2014年6月至2017年8月,任公司常务副总裁,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执行总裁,2007年5月至2017年8月,任公司总工程师,2012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任珠海格力大金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制冷学会副理事长等。

扫二维码 领开户福利!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11-20 朗特智能 300916 56.52
  • 11-19 艾力斯 688578 22.73
  • 11-19 海融科技 300915 70.03
  • 11-19 健之佳 605266 72.89
  • 11-19 协和电子 605258 26.56
  •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