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珠宝毛利率地量审计现两大违规 中信证券持股保荐

中金珠宝毛利率地量审计现两大违规 中信证券持股保荐
2020年09月23日 07:05 新浪财经综合

  原标题:中金珠宝毛利率地量审计现两大违规 中信证券持股保荐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

  编者按:证监会官网近日发布消息,将于9月24日审核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珠宝”)的首发申请。中金珠宝是国内专业从事“中国黄金”品牌黄金珠宝产品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品牌运营的大型企业。中金珠宝的产品线主要包括黄金产品、K金珠宝类产品等,其中黄金产品包括金条、黄金首饰及黄金制品。

  2019年6月17日,中金珠宝向证监会报送招股说明书,拟于上交所主板上市,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机构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行人律师为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为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上,中国黄金集团为中金珠宝的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和其控股的中金黄金及一致行动人黄金科技合计持有中金珠宝51.19%的股份。另外该公司的投资方不乏一些知名公司,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持股6.98%,为其第三大股东;京东旗下的宿迁涵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01%,为其第五大股东。

  中信证券投资为中金珠宝本次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16年至2019年,中金珠宝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267.31亿元、282.48亿元、409.11亿元和382.74亿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1.81亿元、3.01亿元、3.69亿元和4.50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81亿元、2.99亿元、3.62亿元和4.51亿元。

  2019年,中金珠宝营业收入同比下滑-6.45%,净利润同比增长22.17%。

  2016年至2019年,中金珠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2亿元、4.26亿元、-2485.37万元和5.05亿元。其中,该公司2016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不及净利润,2018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

  2016年至2019年,中金珠宝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305.96亿元、325.96亿元、462.05亿元和432.68亿元。

  过去四年,中金珠宝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黄金产品销售。2016年至2019年,该公司黄金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262.48亿元、274.86亿元、406.41亿元和378.69亿元,占总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8.45%、97.55%、99.43%和99.19%。

  2016年至2019年,中金珠宝员工人数分别为838人、833人、1087人、1177人;人均营业收入分别为3189.89万元、3391.06万元、3763.66万元和3251.83万元。

  虽然2019年中金珠宝员工人数较2018年增长90人,但其人均营业收入不增反降,人均营业收入同比降幅为13.60%。

  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中金珠宝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7.25亿元、4.06亿元、11.61亿元和10.88亿元;坏账准备分别为2919.55万元、3863.86万元、6478.00万元和1.23亿元,坏账准备余额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比例分别为4.03%、9.52%、5.58%和11.28%;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6.96亿元、3.67亿元、10.96亿元和9.65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5.59%、5.70%、14.81%和11.45%,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60%、1.30%、2.68%和2.52%。

  2017年至2019年,中金珠宝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同比增幅分别为-47.22%、198.29%和-11.93%。

  2017年至2019年,该公司存在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44.46亿元、3.17亿元和5.40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5.74%、0.81%和1.41%。

  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中金珠宝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23.21亿元、23.85亿元、27.10亿元和34.12亿元;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4558.36万元、2238.50万元、1707.46万元和1451.74万元,占账面余额比例分别为1.96%、0.94%、0.63%和0.43%;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2.76亿元、23.63亿元、26.93亿元、33.98亿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50.97%、36.63%、36.39%和40.30%。

  2016年至2019年,中金珠宝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8.40次/年、53.12次/年、55.92次/年和37.14次/年;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1.35次/年、11.77次/年、15.74次/年和11.92次/年。

  2016年至2018年,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平均值分别为33.97次/年、36.06次/年、41.35次/年;存货周转率平均值分别为2.43次/年、2.51次/年和2.55次/年。

  2016年至2019年,中金珠宝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19%、3.13%、2.70%和4.96%。该公司黄金产品销售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8.45%、97.55%、99.43%和99.19%,而黄金产品毛利率分别为2.18%、2.20%、2.38%和4.60%。

  2016年至2018年,4家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16.04%、14.65%和14.71%。其中,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老凤祥毛利率分别为9.59%、8.92%和8.74%;萃华珠宝毛利率分别为11.49%、8.47%和8.34%;明牌珠宝毛利率分别为10.25%、10.23%和8.66%;周大生毛利率分别为32.84%、30.98%和33.12%。

  费用支出方面,2016年、2017年、2018年及2019年,中金珠宝销售费用分别为2.91亿元、2.74亿元、3.11亿元和3.70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9%、0.97%、0.76%和0.97%;管理费用分别为7912.51万元、9287.93万元、9492.78万元和1.29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30%、0.33%、0.23%和0.34%;研发费用分别为252.09万元、352.24万元、346.45万元和852.74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0.01%、0.01%、0.01%和0.02%。

  与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相比,中金珠宝研发费用较低。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金珠宝拥有研发设计人员25人,硕士及以上学历9人。

  2016年至2018年,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销售费用率平均值分别为5.66%、5.30%和5.18%;管理费用率平均值分别为1.67%、1.35%和1.56%。

  过去三年,中金珠宝快速扩张。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金珠宝共有销售店面2931家,其中包含直营店79家,加盟店2852家。

  据悉,加盟商资格审核通过之后,需向中金珠宝交纳履约保证金、管理服务费。其中履约保证金为5万元/店。管理服务费系公司按照加盟合同协议的约定按年向加盟商收取。中金珠宝对加盟商提供有关产品、经营等方面的培训及指导服务。收费标准主要分为三档,即直辖市、省会城市和副省级城市为4万元/店/年,地级市为3万元/店/年,县级及以下地区为2万元/店/年。针对上海地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调整为3万元/店/年、4万元/店/年、5万元/店/年或6万元/店/年。

  中金珠宝亦提示风险称,由于加盟店数量众多且地域分布较广,经营及管理均独立于公司之外,若出现加盟商违规经营等情形,将可能对公司品牌形象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017年至2019年,中金珠宝直销模式分别实现销售收入196.73亿元、265.04亿元和194.65亿元,占比分别为69.82%、64.84%和50.98%;经销模式分别实现销售收入85.04亿元、143.71亿元和187.15亿元,占比分别为30.18%、35.16%和49.02%。

  2017年至2019年,中金珠宝直营店销售收入分别为35.33亿元、92.97亿元和103.37亿元,直营店面数量分别为60家、63家和79家,平均单店实现收入分别为5889.04万元/店、14757.48万元/店和13085.30万元/店;加盟店渠道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82.85亿元、142.72亿元和186.10亿元,加盟店面数量分别为1805家、2119家和2852家,平均单店实现产品收入分别为459.01万元/店、673.53万元/店和652.52万元/店。

  2019年,中金珠宝直营店平均单店收入同比下滑11.33%,加盟店平均单店收入同比下滑-3.12%。

  根据招股说明书,过去四年,中金珠宝不存在未决专利纠纷,但存在8起主要的未决商标、著作权纠纷。其中7起纠纷中金珠宝为原告,均为侵害商标权纠纷;1起纠纷中金珠宝为商标争议行政纠纷第三人。

  2016年至2016年,中金珠宝累计被行政处罚6次,累计被处罚金额1.6万元。其中,该公司存在1项因产品标识不正确而被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整改的行政处罚。

  另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2018年6月20日,审计署公布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收支等情况审计结果。审计署重点审计了中国黄金总部及所属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中金珠宝等7家二级单位。其中,2015年7月至2016年12月,所属中金珠宝违规开展非套期保值需求的黄金买卖延期交货业务,造成损失1012.8万元;2014年至2016年,所属中金珠宝违规向首饰加工企业和自然人销售标准金53.25吨。

  2017年,中金珠宝分红2.54亿元。过去四年该公司仅分红一次。

  对上述问题,中国经济网记者发送邮件至中金珠宝董秘办,对方仅回复称来信已收到,并未对相关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冲刺上交所主板中信证券保荐

  中金珠宝成立于2010年12月16日,是国内专业从事“中国黄金”品牌黄金珠宝产品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品牌运营的大型企业,是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零售板块的唯一平台,是我国黄金珠宝销售领域知名的中央企业。

  中金珠宝的产品线主要包括黄金产品、K金珠宝类产品等,其中黄金产品包括金条、黄金首饰及黄金制品。金条是中金珠宝的最重要产品,主要以标准金为原料加工制成不同规格、品类和图案的金条类产品,主要是具有较高投资收藏价值。2016年至2019年,中金珠宝金条产品自行加工的产量合计为95.51吨、91.15吨、119.88吨和73.33吨。

  2019年6月17日,中金珠宝向证监会报送招股说明书,拟于上交所主板上市,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机构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行人律师为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为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中金珠宝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80亿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10%,发行后总股本16.80亿股。该公司拟募集资金12.48亿元,其中8.16亿元拟用于区域旗舰店建设项目,9605.27万元拟用于信息化平台升级建设项目,3665.74万元拟用于研发设计中心项目,3亿元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黄金集团”)及其控股的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黄金”)以及一致行动人北京市黄金科技工程咨询公司(以下简称“黄金科技”)合计持有中金珠宝51.19%的股份,中国黄金集团为中金珠宝的控股股东。中金珠宝的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其持有中金珠宝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100%的股权。

  中国黄金集团成立于1984年1月17日,其经营范围为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所需的劳务人员;组织黄金系统的地质勘查、生产、冶炼、工程招标;黄金生产的副产品及其产品的销售、仓储;承担本行业的各类国外承包工程及工程所需设备、材料的出口;进出口业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

  中信证券投资持股6.98%

  中金珠宝是国家发改委确定的第二批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企业,曾制定了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方案,引入多种所有制的投资者。

  2017年4月15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原则性方案的复函》(发改办经体〔2017〕668号),原则同意中金珠宝有限实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优质的外部投资者并实施骨干员工持股计划。

  2017年5月25日,中金珠宝有限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增资扩股的议案》,拟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引进投资人,增加注册资本,增资作价依据为不低于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6]第1142号评估报告中确定的评估值,该评估报告已经中国黄金集团备案。

  2017年5月26日,中金珠宝有限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发布增资项目挂牌公告,引进投资人。

  2017年8月8日,中国黄金集团出具《关于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的批复》(中金企管[2017]218号),批复同意中金珠宝有限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方案,引入多种所有制的外部投资者及员工持股平台,推进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2017年8月9日,北京产权交易所就中金珠宝有限增资项目出具《增资结果通知书》及《增资凭证》,确认彩凤金鑫、中信证券投资、宿迁涵邦、雾荣投资、嘉兴融勤、建信投资、明睿七号及华夏浚源、黄金玮业、黄金君融、黄金东创的出资额、认缴注册资本及持股比例。

  2017年8月23日,中金珠宝有限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增资扩股具体方案的议案》,同意中金珠宝有限增加注册资本至14.41亿元,新增注册资本5.81亿元分别由彩凤金鑫认购1.41亿元、中信证券投资认购1.01亿元、宿迁涵邦认购7224.57万元、雾荣投资认购5676.45万元、嘉兴融勤认购5676.45万元、黄金君融认购3189.65万元、黄金东创认购2876.41万元、黄金玮业认购2594.14万元、建信投资认购2580.20万元、明睿七号认购2580.20万元、华夏浚源认购1548.12万元。

  2017年9月30日,瑞华会计师出具瑞华验字[2017]01500004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7年9月30日,中金珠宝有限已经收到新增股东彩凤金鑫、中信证券投资、宿迁涵邦、雾荣投资、嘉兴融勤、建信投资、明睿七号、华夏浚源、黄金东创、黄金玮业及黄金君融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共计人民币5.81亿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中金珠宝前十大股东分别为中国黄金集团、彩凤金鑫、中信证券投资、中金黄金、宿迁涵邦、嘉兴融勤、雾荣投资、领航壹号、信华实和绿通壹号,持股比例分别为43.07%、9.81%、6.98%、6.58%、5.01%、3.94%、3.94%、2.89%、2.83%和2.76%。

  值得一提的是,中金珠宝本次冲刺主板,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投资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宿迁涵邦由上海晟达元100%控股,它们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京东集团。因此,京东集团间接持有中金珠宝的股份。

  2019年营业收入同比下滑6.45%

  2016年至2019年,中金珠宝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267.31亿元、282.48亿元、409.11亿元和382.74亿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1.81亿元、3.01亿元、3.69亿元和4.50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81亿元、2.99亿元、3.62亿元和4.51亿元。

  2017年至2019年,中金珠宝营业收入同比分别增长5.67%、44.83%和-6.45%;净利润同比分别增长66.17%、22.28%和22.17%。

  过去四年,中金珠宝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黄金产品销售。2016年至2019年,该公司黄金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262.48亿元、274.86亿元、406.41亿元和378.69亿元,占总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8.45%、97.55%、99.43%和99.19%。

  2016年至2019年,中金珠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2亿元、4.26亿元、-2485.37万元和5.05亿元。其中,该公司2016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不及净利润,2018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呈净流出状态。

  2016年至2019年,中金珠宝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305.96亿元、325.96亿元、462.05亿元和432.68亿元。

  2019年人均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3.60%

  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中金珠宝员工人数分别为838人、833人、1087人、1177人。

  2017年至2019年,该公司员工人数同比增幅分别为0.60%、30.49%和8.28%。

  员工薪酬方面,中金珠宝2016年至2019年全体员工平均薪酬分别为13.81万元、14.78万元和15.46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按员工构成来看,中金珠宝销售人员、生产人员、财务人员、行政人员和技术人员分别为720人、165人、54人、215人和23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分别为61.17%、14.02%、4.59%、18.27%和1.95%。

  2016年至2019年,中金珠宝人均营业收入分别为3189.89万元、3391.06万元、3763.66万元和3251.83万元。

  也就是说,虽然2019年中金珠宝员工人数较2018年增长90人,但其人均营业收入不增反降,人均营业收入同比降幅为13.60%。

  此外,随着该公司净利润的增长,中金珠宝员工人均薪酬占净利润的比例逐年下滑,2017年至2019年分别为0.05%、0.04%和0.03%。

  2019年直营店、加盟店单店收入同比双双下滑

  过去三年,中金珠宝快速扩张。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金珠宝共有销售店面2931家,其中包含直营店79家,加盟店2852家,终端销售网络覆盖全国市场。

  中金珠宝的销售模式主要包括直销模式和经销模式,直销模式主要包括直营店渠道、大客户渠道、银行渠道、电商渠道等,经销模式主要为加盟店渠道。

  2017年至2019年,中金珠宝直销模式分别实现销售收入196.73亿元、265.04亿元和194.65亿元,占比分别为69.82%、64.84%和50.98%;经销模式分别实现销售收入85.04亿元、143.71亿元和187.15亿元,占比分别为30.18%、35.16%和49.02%。

  直营店渠道主要是指公司以直接开设直营店的方式面向顾客销售产品。该种模式下,公司对产品拥有控制权和所有权,享有店面产生的利润并承担设立店面所发生的费用和开支。

  2017年至2019年,中金珠宝直营店销售收入分别为35.33亿元、92.97亿元和103.37亿元,直营店面数量分别为60家、63家和79家,平均单店实现收入分别为5889.04万元/店、14757.48万元/店和13085.30万元/店。

  2018年和2019年,中金珠宝直营店平均单店收入同比增幅分别为150.59%和-11.33%。

  同时,中金珠宝特许符合条件的加盟商在特定区域开设销售“中国黄金”品牌产品的加盟店。报告期内,中金珠宝根据加盟商的区域分布设立多个加盟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全国加盟体系。

  2017年至2019年,中金珠宝加盟店渠道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82.85亿元、142.72亿元和186.10亿元,加盟店面数量分别为1805家、2119家和2852家,平均单店实现产品收入分别为459.01万元/店、673.53万元/店和652.52万元/店。

  2018年和2019年,中金珠宝加盟店平均单店收入同比增幅分别为46.74%和-3.12%。

  值得一提的是,中金珠宝在招股说明书中提示风险称,公司已针对加盟业务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管理体系和内控制度,建立总部、区域管理体系以及标准化门店经营管理体系,对加盟店的资质评估、经营标准、开店流程、店铺形象、培训、管理、销售、价格体系、广告投放等方面进行标准化管理,并成立专门部门对加盟店的日常经营进行监督。但由于加盟店数量众多且地域分布较广,经营及管理均独立于公司之外,若出现加盟商违规经营等情形,将可能对公司品牌形象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加盟商履约保证金5万元/店

  据悉,中金珠宝与加盟商签订《品牌特许经营合同》,授权加盟商在规定的区域,按照公司统一的业务和管理制度开设加盟店,加盟商拥有对加盟店的所有权和收益权,加盟商自行实行独立核算。

  中金珠宝特许符合条件的加盟商在特定区域开设销售“中国黄金”品牌产品的加盟店。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加盟商的区域分布设立多个加盟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全国加盟体系。

  该公司的加盟商可分为省级加盟商、直接加盟商和终端加盟商三种。中金珠宝销售规模较大的省区存在两级加盟商(省级加盟商和终端加盟商),在该等区域内,该公司与省级加盟商直接开展日常业务往来,省级加盟商与终端加盟商直接开展日常业务往来,终端加盟商一般不与中金珠宝直接开展日常业务往来。对于个别无省级加盟商覆盖的区域或信誉良好、规模较大的加盟商,该公司特许其作为直接加盟商与中金珠宝直接开展业务往来。

  中金珠宝称,公司对有加盟需求的加盟商进行严格审核、选择。根据公司《加盟连锁市场拓展管理制度》,加盟商的考察范围因素主要包括:加盟商的资金实力、信誉、资历、经营理念、经营能力、同地区加盟店网点的分布等。

  加盟商资格审核通过之后,需向中金珠宝交纳履约保证金、管理服务费。其中履约保证金为5万元/店。

  管理服务费系公司按照加盟合同协议的约定按年向加盟商收取。中金珠宝对加盟商提供有关产品、经营等方面的培训及指导服务。收费标准主要分为三档,即直辖市、省会城市和副省级城市为4万元/店/年,地级市为3万元/店/年,县级及以下地区为2万元/店/年。针对上海地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调整为3万元/店/年、4万元/店/年、5万元/店/年或6万元/店/年。

  同时,中金珠宝称,针对公司希望重点拓展业务的特殊地域或同一实际控制人拥有多家店面的情形,公司在收费标准基础上会给予一定折扣。

  据新京报,珠宝行业普遍的经营模式即直营和加盟相结合。业内人士表示,直营的优势是渠道掌控,但资产重、投入大,适合资金充足的企业,加盟店的灵活性更强。加盟模式下,公司能够充分有效地利用加盟商的地域优势,加速品牌拓展效率,但也有非常大的隐患。

  上一个靠“加盟”模式逆袭,试图登陆A股市场的珠宝公司是周六福。据周六福披露的招股说明书,2016年至2019年上半年,加盟模式收入分别为4.74亿元、8.07亿元、13.23亿元及7.53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0.69%、86.45%、82.18%及80.50%。截至2019年6月30日,周六福拥有加盟店3050家、自营店20家;报告期各期净增加店数分别为182家、489家、529家和269家。周六福在招股书中坦承,在加盟模式下公司需要保持较高的库存水平、款式储备以满足加盟商的购货需求。

  2019年应收账款周转率下滑

  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中金珠宝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7.25亿元、4.06亿元、11.61亿元和10.88亿元;坏账准备分别为2919.55万元、3863.86万元、6478.00万元和1.23亿元,坏账准备余额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比例分别为4.03%、9.52%、5.58%和11.28%。

  中金珠宝解释称,2019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较2018年末上升较大主要系单项计提坏账准备7129.76万元所致。公司客户星光珠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合肥骏格商贸有限公司由于自身流动性问题导致暂时无法偿还公司货款,两家应付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2862.45万元和2686.75万。出于谨慎考虑,公司已对上述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并已提起相关诉讼,目前上述两家公司正在积极与公司协商偿还所欠款项。

  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中金珠宝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6.96亿元、3.67亿元、10.96亿元和9.65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5.59%、5.70%、14.81%和11.45%,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60%、1.30%、2.68%和2.52%。

  2017年至2019年,中金珠宝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同比增幅分别为-47.22%、198.29%和-11.93%。

  中金珠宝表示,2018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较2017年末增长198.29%,主要系随着2018年度公司经营规模的增长,部分实现收入的应收账款尚处于信用期内而未结算,以及2018年末中信国安(维权)投资有限公司和北京黄金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未支付的当期货款合计3.55亿元所致。截至2019年6月末,公司已全部收回中信国安投资有限公司和北京黄金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应收账款。2019年度,公司应收账款较2018年度有所下降。

  中金珠宝称,公司应收账款主要来自于信用状况良好的大客户、商场、加盟商、银行及电商平台,合作历史较长。2017年至2019年,公司合计应收账款坏账发生额为22.70万元。

  2016年至2019年,中金珠宝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8.40次/年、53.12次/年、55.92次/年和37.14次/年。该公司称,2019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及存货周转率较2018年度均略有下降,主要系部分大客户未向公司采购金条,2019年度大客户渠道大额金条批发业务的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有所下降所致。

  2016年至2018年,老凤祥、萃华珠宝、明牌珠宝和周大生4家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平均值分别为33.97次/年、36.06次/年、41.35次/年。

  存在第三方回款

  中金珠宝存在销售客户与付款方不一致的情况。

  中金珠宝称,公司在实际经营过程当中,加盟商家数较多,加盟商多为中小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且往往采取家族式经营模式,由于家庭成员分红、财务管理习惯、资金周转、个人账户银行转账的便利性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加盟商存在通过其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亲属、员工及其他商业合作伙伴等所开立的银行账户向公司回款的情形。

  基于以上原因,在加盟商签约主体和回款对象不完全匹配的情况下,产生了第三方回款的情形。中金珠宝称,该情形具备商业合理性和必要性。

  中金珠宝表示,针对加盟商第三方回款建立了严格的内控制度,制订了专门的《关于加盟商汇款管理的规定》,包括对加盟商银行汇款信息进行统一管理、收款时严格核实汇款人员身份并与加盟商定期逐笔核对汇款信息等内控程序。报告期内,公司对第三方回款情况进行了持续的规范,经常性第三方回款金额逐年降低。

  2017年至2019年,该公司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44.46亿元、3.17亿元和5.40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5.74%、0.81%和1.41%。

  中金珠宝解释称,其中,2018年末中信国安投资有限公司和北京黄金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因暂时性资金流动性不足导致期末未支付货款金额合计3.55亿元。截至2019年6月末,中信国安投资有限公司和北京黄金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已通过与第三方代付的方式全部付清该等应收账款,该等第三方回款具有偶发性。2019年度,剔除前述两笔偶发第三方大额回款,公司第三方回款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0.48%。

  存货金额连续三年上涨

  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中金珠宝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23.21亿元、23.85亿元、27.10亿元和34.12亿元;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4558.36万元、2238.50万元、1707.46万元和1451.74万元,占账面余额比例分别为1.96%、0.94%、0.63%和0.43%。

  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中金珠宝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2.76亿元、23.63亿元、26.93亿元、33.98亿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50.97%、36.63%、36.39%和40.30%。

  2017年至2019年,中金珠宝存货同比增幅分别为3.82%、13.95%和26.19%。

  中金珠宝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和周转材料(包装物),其中,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占存货余额的比例分别为79.22%、90.45%、87.70%和92.34%。原材料主要为黄金标准金,主要由该公司因日常生产所需向上海黄金交易所采购、向银行租赁以及客户托管而形成;库存商品主要为公司直营店渠道及电商渠道内尚未销售的商品。

  2016年至2019年,该公司存货中原材料金额分别为8.43亿元、11.72亿元、11.09亿元和16.36亿元,占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36.32%、49.14%、40.92%和47.95%;库存商品金额分别为9.96亿元、9.86亿元、12.68亿元和15.15亿元,占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42.90%、41.32%、46.78%和44.39%;发出商品金额分别为4.61亿元、2.13亿元、3.16亿元和2.44亿元,占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19.86%、8.95%、11.66%和7.15%;周转材料(包装物)金额分别为2144.31万元、1423.40万元、1751.13万元和1729.58万元,占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0.92%、0.60%、0.65%和0.51%。

  中金珠宝称,原材料及发出商品主要为黄金产品,公司根据黄金标准金价格作为可变现净值依据对其计提跌价准备,而库存商品主要为珠宝及非黄金产品,公司依据各期末珠宝类存货资产评估报告(深国艺评字[2019]第S020号、深国艺评字[2019]第S003号、深国艺评字[2018]第S009-4号)作为存货可变现净值依据对其计提跌价准备。

  2016年至2019年,中金珠宝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1.35次/年、11.77次/年、15.7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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