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刚玻璃(维权)(300093.SZ):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 来源:格隆汇
格隆汇2月3日丨金刚玻璃(300093.SZ)公布,公司因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及存在关联方占用大额资金及大额非交易性资金往来的情况,2018年度财务报告被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永拓”)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京永审字(2019)第110019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规定: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暂停上市公司股票上市。若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继续被出具“否定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能暂停公司股票上市。
若公司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深交所将在公司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之日起(预计时间为2020年4月下旬),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上市的决定。
公司管理层和经营层在积极配合北京永拓专项审核工作基础上,重新梳理京永审字(2019)第110019号审计报告中所述的无法表示意见内容,根据所涉及事项启动财务自查工作:
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公司对以前年度的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6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北京永拓就本次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了京永专字(2019)第310257号《关于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差错更正说明的审核报告》。
2.公司积极督促大股东及关联方归还资金,并于2019年6月6日追回所有款项。针对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中公司内部控制失效问题,公司已采取相应整改措施,并于2019年6月6日披露了《关于2018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重大影响消除的说明》。
北京永拓就2018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予以消除的事项出了京永专字(2019)第310258号《关于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予以消除的专项说明》。
公司已采取一系列措施,消除了2018年度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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