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半年度报告摘要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9年08月24日 03:22 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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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半年度报告摘要 来源:证券时报网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为移动数字整合营销服务与线上线下新媒体运营业务、供应链管理与服务业务,同时开始布局以区块链技术为基础的传媒生态链领域、民间资本领域。具体如下:

(1)互联网整合营销服务。冉十科技以资源整合、技术整合、策略整合以及服务整合为客户量身定制移动端品牌营销。与多家优质媒体强强联合,拥有海量媒体合作资源和多家明星级别的独家代理资源,同时拥有成熟营销服务团队和成熟的技术服务团队,对客户投放的各个环节能够做到快速响应、实时反馈、及时调整,能从始至终保证客户投放效果的最优化。

(2)综合性户外媒体传播服务。视科传媒围绕自身丰富的户外媒体资源,打造了媒体传播、全案策划、品牌设计、创意营销、社会化营销、活动策划、媒体代理等业务板块。视科传媒拥有2300余平米的LED屏-西湖天幕(杭州地标媒体)、户外高清LED屏、自行车亭、站牌灯箱等优质媒体资源,目前视科传媒的公司战略是“立足浙江、辐射全国”一一通过对浙江省内优质户外媒体的聚合,吸引全国品牌主及代理公司的合作,同时通过媒体资源置换等手段,实现对全国范围的户外媒体资源整合。

(3)供应链管理与服务。大通致远目前主要提供煤炭、有色金属、铁矿石、能源、化工、农产品、电子元器件等商品供应链管理服务,目前业务范围已遍布全国大部分省份。经营模式主要是将供应链上的相关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根据交易中构成的链条关系和行业特点设定交易方案,促进物流和资金流的加速流转,实现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四流合一,提高相关各方的经营效率,从而实现多方共赢。

(4)传媒生态链领域业务。“大通链”将公司传统的广告业务与区块链技术进行整合,搭建了一个智能、可信、开放的数字广告生态,是区块链技术在数字传媒领域的创新应用。它将底层区块链技术封装,以广告为核心,通过提供给各个广告平台接入,利用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促进链条上各方资源的高效整合。在传媒领域中,大通链提供了智能合约设定、智能合约触发、自动分账、数据上链、数据查询等服务,将使广告点击数据变得更加透明,不再依赖第三方监测,实现更安全便捷的广告投放。

(5)民间资本业务。在山东省区域内针对实体经济项目开展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短期财务性投资、投资咨询等业务,2018年5月取得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民间融资机构业务许可证》。2019年以来,大通汇鑫以灵活的投资方式、高效的审批流程、有效的风控措施,贴近客户实际需求,为多家实体经济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难题,使民间资本与实体经济循环通畅,有力促进了企业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促进了区域经济发展。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83,181,934.49元,同比减少12.12%,主要系受宏观经济环境、传媒行业影响,客户投放广告更加谨慎,及对赌期结束后公司面临业务和管理整合阵痛等方面影响,公司互联网传媒和户外广告传媒业务报告期内收入分别出现不同程度下滑。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净财务收益13,894,812.36元,同比减少59.26%,主要系公司将资金用于业务经营,资金余额减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相应减少。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53,904.55元,同比减少91.56%,主要系公司互联网传媒和户外广告传媒业务毛利率下降,净利润减少。

本报告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1,637,713.92元,同比减少71.48%,主要系上期收到处置子公司款项及收回部分理财产品款,本期未发生。

本报告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22,579,585.98元,同比减少89.20%,主要系上期发放普通股利2.09亿元,本期未发生。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结合《修订通知》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019年4月,本公司之孙公司青岛大通佳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收购云南浩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71%股份。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本公司拥有对其的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019年4月,本公司之孙公司青岛大通佳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单独出资设立云南云冠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本公司拥有对其的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019年4月,本公司之孙公司青岛大通佳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单独出资设立云南贝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本公司拥有对其的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019年5月,本公司之孙公司青岛大通佳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云南贝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李晓琳共同出资成立青岛大通云麻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总认缴出资额100万元,青岛大通佳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云南贝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分别认缴55万、20万。青岛大通佳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该公司的普通合伙人并担任执行合伙人。本公司拥有对其的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019年5月,本公司之孙公司青岛大通佳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青岛大通云麻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设立青岛大通云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青岛大通佳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青岛大通云麻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有60%和40%股份。该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本公司拥有对其的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019年5月,本公司之孙公司青岛大通佳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青岛大通云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深通澜麻生物科技(澜沧)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9年5月13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本公司拥有对其的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019年3月,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浙江视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桐庐视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办妥注销手续。故自该公司注销时起,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深大通(维权) 公告编号:2019-073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现行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相关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一)变更原因

1、会计准则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在原财会[2018]152号文件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部分调整。

(二)变更日期

按照财会[2019]8号、财会[2019]9号、财会[2019]6号文件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于2019年6月10日实施,《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于2019年6月17日实施,财务报表部分格式变更于2019年6月30日半年度财务报告开始实施。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会[2006]3号文规定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和债务重组准则,财务报表格式适用的是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修订并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8号、财会[2019]9号、财会[2019]6号文件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未作具体说明的事项以财政部文件为准。

(一)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变更的主要内容

1、在准则的适用范围方面,将应适用其他准则的交易进行了明确。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在货币性资产定义方面,强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权利。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同时换入的多项资产的,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的分摊依据,在“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基础上增加“其他合理的比例”。

5、附注披露内容增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

(二) 《企业 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变更的主要内容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互呼应。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信息披露方面删除了对或有应收和或有应付的披露、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依据。对债权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对联营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增加额及投资比例的披露,对债务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权益增加额的披露。

(三)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主要内容

公司编制2019年半年度及后续的财务报表将执行财会[2019]6号文件的编报要求,主要变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

1、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项目,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2、利润表(1)将 “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计算营业利润的加项,损失以“-”列示;并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放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

(2)在“投资收益”下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信用减值损失”并进行单独列示。

三、本次财务报表格式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应根据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不要求进行追溯调整。即企业2019年半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因此,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按照财政部规定,公司将于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于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并于2019年6月30日半年度财务报告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变更部分报表格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四、审批程序

2019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及《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主要会计政策进行相应修订,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本次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议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深大通 公告编号:2019-074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944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曹林芳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6年6月23日完成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749,999,912.1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0,049,999.1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719,949,913.02元,已由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证券”)划入公司为本次募集资金开立的专项账户,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134,671,886.00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为人民币2,585,278,027.02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6年6月23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48030016《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制度于 2015 年7 月22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已分别与广州证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第二支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路支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路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东部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高科园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如下:

注:存储余额包含理财产品余额及银行利息。

三、2019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19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传媒生态链项目”拟投资1,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000万元,该项目利用区块链技术来有效减少网络虚假流量以及广告欺诈,也让通过技术手段解决媒体信任问题成为可能。该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提升公司目前的广告投放流量监控及虚假流量的筛选,提高广告投放效果的透明度,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难以单独测算效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无。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移动广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剩余294.9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经公司于2018年6月6日召开的董事会九届三十四次会议和监事会九届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及公司于2018年6月22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收益。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7年公司董事会九届二十三次会议和监事会九届十一次会议以及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终止及调减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提案》,鉴于市场环境的变化,同意终止WIFI布点项目、宴会厅LED显示屏项目,减少户外媒体联屏联播网项目投资额32,461.56万元、移动广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投资额22,047.55万元,合计8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2018年6月6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九届三十四次会议和监事会九届十四次会议,2018年6月22日,公司召开了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终止移动广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剩余294.96万元及该项目产生的存款利息、支付收购对价项目产生的存款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终止至美移动数字营销综合服务平台升级项目,该项目的募集资金23,992.82万元及该项目产生的存款利息继续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待有合适募投项目后启动相关的使用程序;研发中心项目其中的1,000万元变更为传媒生态链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本部,变更后,研发中心项目终止实施,剩余4,130.95万元及该项目产生的存款利息继续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待有合适募投项目后启动相关的使用程序;将户外媒体联屏联播网项目其中的9,179万元变更为杭州武林广场3D灯光秀项目,实施主体仍为浙江视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变更后,户外媒体联屏联播网项目终止实施,其中40,000万元继续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待有合适募投项目后启动相关的使用程序,剩余19,893.97万元及该项目产生的存款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2018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九届四十一次会议和监事会九届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为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维护公司股东利益,经审慎考虑,公司拟将部分已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但尚未找到新项目的4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剩余的募集资金则继续存放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中。上述提案经公司于2019年1月2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三方监管协议》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9年8月23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9年1-6月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深大通 公告编号:2019-079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王大永的辞职报告。王大永先生提出辞职,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及相关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大永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王大永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王大永先生辞职后,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人数少于最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完成董事补选相关工作。

公司对王大永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深大通 公告编号:2019-076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8月14日,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通知。2019年8月23日上午8点30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史利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及《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二、审议通过了《2019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19半年度报告》及《2019半年度报告摘要》。

议案三、审议通过了《2019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深大通:公司2019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深大通 公告编号:2019-075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8月14日,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发出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9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长缪鹏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议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9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深大通 公告编号:2019-077

2019

半年度报告摘要

企业会计准则 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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