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交易“国旅联合” 两当事人被罚50万

内幕交易“国旅联合” 两当事人被罚50万
2019年07月22日 09:54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7月19日,吉林证监局披露对“国旅联合”内幕交易当事人的处罚决定书。

  根据处罚决定书披露的信息,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旅联合)终止与北京新线中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线中视)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后,一直与新线中视保持沟通并关注新线中视经营情况。

  2017年1月初,国旅联合董事长施某向国旅联合实际控制人王某芳报告新线中视可以调整估值并承诺利润。王某芳认为如果估值调低还有业绩承诺就可以继续收购新线中视。

  2017年1月10日,施某让国旅联合董事会秘书陆某一联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准备对新线中视进行年报审计。

  2017年1月中旬,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新线中视2016年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2017年1月下旬,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向陆某一汇报了审计结果,陆某一收到审计结果后向施某汇报。

  2017年2月13日,国旅联合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称“公司拟筹划重大事项可能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当日起国旅联合股票停牌。

  2017年3月14日,国旅联合发布公告,称公司拟收购新线中视部分股权并向其增资。

  国旅联合拟收购新线中视股权事项,构成内幕信息。该内幕信息形成时间不晚于2017年1月10日,公开于 2017年2月13日。时任国旅联合董事长施某是内幕信息知情人。

  内幕交易当事人张永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张永强与内幕信息知情人施某联络接触

  张永强和内幕信息知情人施某比较熟悉。2017年1月10日至 2017年2月13日期间,张永强与施某存在频繁的手机通信联络。2017年1月27日,张永强主叫施某1次。2017年2月1日,张永强主叫施某2次。2017年2月2日,张永强主叫施某1次。2017年2月6日,张永强主叫施某1次。2017年2月7日,张永强主叫施某1次。此外,内幕信息公开前,施某和张永强一起吃过饭,存在接触。

  (二)张永强控制其本人账户交易“国旅联合”

  “张永强”证券账户开立于2007年4月12日。张永强承认实际控制其本人账户交易“国旅联合”。张永强交易“国旅联合”的资金来源于南通市升昊暖通设备有限公司(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永强),张永强承认其交易“国旅联合”的资金是自有资金。2017年2月3日、2017年2月6日、2017年2月7日、2017年2月8日、2017年2月9日,“张永强”账户合计买入“国旅联合”311,600股,成交金额3,174,564元。截至2018年9月17日,“张永强”账户上述交易账面亏损121,899.86元。

  (三)张永强交易“国旅联合”明显异常

  2017年1月10日至 2017年2月13日期间,张永强5次买入“国旅联合”前均与施某存在联络接触。2017年2月2日张永强手机主叫施某后,随即于2017年2月3日利用“张永强”账户买入“国旅联合”594,000元;2017年2月6日张永强手机主叫施某,并于当天向“张永强”账户转入大额资金,买入“国旅联合”495,000元;2017年2月7日张永强手机主叫施某,并于当天向“张永强”账户转入大额资金,70分钟内买入“国旅联合”1,320,964元;2017年2月8日“张永强”账户再次转入大额资金,并随即于当天及第二天2017年2月9日,买入“国旅联合”764,600元。上述交易金额明显放大,买入意愿强烈,与过往交易习惯明显不同。张永强交易“国旅联合”的买入时间及资金变化时间与内幕信息形成、公开时间高度吻合,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且张永强不能提供合理说明或提供证据排除其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该交易活动。

  吉林证监局局决定,责令张永强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并处以30万元罚款。

  另一当事人肖卫东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肖卫东与内幕信息知情人施某联络接触

  肖卫东和内幕信息知情人施某认识多年。2017年1月10日至 2017年2月13日期间,肖卫东与施某存在手机通信联络。2017年1月18日,施某主叫肖卫东2次。2017年1月23日,施某主叫肖卫东1次。2017年1月26日,施某主叫肖卫东1次。2017年1月27日,肖卫东主叫施某1次。

  (二)肖卫东控制使用其本人账户交易“国旅联合”

  “肖卫东”证券账户开立于2007年5月14日。肖卫东承认实际控制使用其本人账户交易“国旅联合”。肖卫东交易“国旅联合”的资金来源于肖卫东之妻季某,肖卫东承认其交易“国旅联合”的资金是自有资金。2017年2月6日、2017年2月9日,肖卫东使用其本人账户合计买入“国旅联合”135,800股,成交金额1,404,966元。截至2018年9月17日,“肖卫东”账户上述交易账面亏损74,505.34元。

  (三)肖卫东交易“国旅联合”明显异常

  2017年2月6日前的半年内,“肖卫东”账户交易并不活跃,而在与施某联络接触后,肖卫东突然启动其本人账户,转入大额资金,集中大量买入“国旅联合”。2017年1月27日肖卫东与施某通话后,随即于2017年2月6日向“肖卫东”账户转入大额资金,并于当天买入“国旅联合”406,479元;2017年2月9日肖卫东再次向“肖卫东”账户转入大额资金,并于当天连续下单4笔买入“国旅联合”998,487元。上述交易金额明显放大,买入意愿强烈,与过往交易习惯明显不同。肖卫东交易“国旅联合”的买入时间及资金变化时间与内幕信息形成、公开时间高度吻合,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且肖卫东不能提供合理说明或提供证据排除其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该交易活动。

  吉林证监局决定,责令肖卫东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并处以20万元罚款。

责任编辑:公司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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