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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讯 1月18日,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广传媒”)因关联方对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违规行为,公司及高管一同被湖南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经检查,湖南证监局发现电广传媒存在以下问题:
一、关联方资金往来未披露。2016年11月10日,电广传媒下属子公司湖南有限电视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账9,000万元给湖南广电网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控集团”),网控集团2016年12月全部归还。时任公司董事长龙秋云、总经理彭益分别任网控集团董事长、总经理,该行为构成关联方对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且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业绩预告修正滞后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2018年1月31日,公司披露业绩预告,预计2017年度净利润为2,600万元至3,900万元。公司迟至2018年4月14日披露修正公告,修正后净利润为-4.4亿元至-4.8亿元,同日披露的业绩快报预计2017年度净利润约为-4.65亿元。
湖南证监局表示,电广传媒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三十条的规定。时任公司董事长龙秋云、总经理彭益、财务总监毛小平未勤勉尽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五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电广传媒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责任编辑:公司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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