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为30多家企业IPO“放行”?看港交所最新回应

违规为30多家企业IPO“放行”?看港交所最新回应
2019年06月10日 20:45 新浪财经-自媒体综合

  违规为30多家企业IPO“放行”?港交所前高层涉贪腐疑云,最新回应来了!

  罗曼 证券时报网 

  有媒体报道称,负责新股(IPO)审批的港交所前高层,一路给30多家不合格企业开绿灯,使其成功香港IPO,港交所亦在最近召开最高层会议商讨此事件。据悉,涉事的这位高层为港交所IPO审查小组联合主管杨金隆,目前已离职。

  对此消息,港交所相关发言人称,不对个别员工事宜作出评论,但时报君从可靠信源获悉,杨金隆目前确实已离职,时报君采访香港几位投行人士,他们称现在应该没人敢说跟杨金隆很熟,手上都有IPO的事情要处理,怕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港交所高层涉贪?港交所如是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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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媒体报道称,港交所IPO审查小组联合主管杨金隆,涉嫌向30多家不符合上市要求的公司“放水”,其中包括已上市的建筑股及餐饮股,目前已离职,其办公室重门深锁,私人物品亦被禁止带走。

  港交所相关发言人向时报君表示,港交所是受到严格监管的上市机构,有既定而有效的内部流程和机制,包括上市审批程序,该行之有效的机制确保香港交易所的操作保持高度诚信和专业操守,包括处理任何不当行为,港交所致力于维护香港作为领先金融市场的素质,持续发展和市场高度透明,也不对个别员工事宜作评论。

  时报君从可靠信源处获悉,杨金隆确实已离职,目前香港投行也没有人敢出面说跟他很熟,担心牵扯到手上正在进行的IPO案子。

  香港生物科技协会对杨金隆的介绍资料为,其于2013年加入港交所,为港交所上市科IPO审查小组联合主管,管理一个由70名员工组成的团队,负责监管新上市公司的申请程序,包括新上市公司的交易、发布指引、制定IPO政策和审核招股说明书。在此之前,杨金隆是德意志银行高评级小盘股研究团队的主管和负责人,在金融和银行业工作超过15年。

  香港某投行分析师向时报君表示,现时新股上市经过上市科审查外,还要通过上市委员会的聆讯,上市委员会由28名成员组成,其实很难由一名高层说了算,而且每宗新股还要经过香港证监会的监管。他认为,有港交所以及港证监会的双重监察,违规机会很少。很有可能是高层人士通过违规“放水”,即私下教导公司如何更容易通过聆讯,比如教公司如何做出账目,或上市委员会重点喜欢关注哪部分等。

  自2018年截至今日,港交所一共迎来267家公司上市,其中有174家股价处于破发状态,占比65%,股价腰斩的达63家,占比24%。新股表现令投资者失望,尤其是当初顶着新经济光环上市的“独角兽”企业,有的市值已缩水过半。

  港交所披露的最新数据显示,自今年初截至2019年5月31日,已接受的上市申请有128家,上市申请获批准的有64家,2019年1月1日以来已接受并正在处理中的上市申请有116家,申请被拒绝的有14家,自行撤回申请的有9家。

  上市科真能帮人IPO?它与港证监会角色这样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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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在2003年,香港证监会与香港交易所的全资附属公司联交所就双方在上市归管方面所担当的角色作了概述。

  简单概括,联交所主要对拟在香港上市的公司,以及公司上市后,继续对他们实施监察并担当主导角色;香港证监会在市场监管方面及上市归管的若干范畴扮演领导者的角色,并且在涉及企业失当行为的个案中,通过行使其法定调查及执法权力,并对企业失当行为作出惩罚,以确保香港市场的公平、有秩序。

  因此,港证监会的法定责任之一就是监督及监察联交所履行其与上市事宜有关的职能及职责,也会定期稽核联交所在归管与上市有关的事宜方面的表现。此外,联交所与港证监会的职员也会定期开会讨论与上市有关的事宜。根据双重存档制度,联交所会将由上市申请人递交的资料的副本送交港证监会,假如港证监会认为有关的上市资料内所作的信息披露有虚假或据误导性的成分,港证监会可以否决有关上市申请。

  而联交所涉及上市事宜的职能由上市科及上市委员会执行,主要分为两大类:1、制定及发布《上市规则》为上市申请及上市发行人订明上市规定;2、公正公平地执行《上市规则》,所有就《上市规则》所作的修订及需强制执行或应用范围广泛的政策决定,均须获得港证监会批准。

  即,联交所作为前线监管机构,仍然是所有上市申请的直接联络点。按照港交所的上市流程,杨金隆所在的部门就是企业在IPO中需要面对的一道最重要的关卡,企业上市前需要重金聘请一堆投行、会计师、律师来制作长达几百页的上市招股书,然后递交到杨金隆所在的上市科,这个团队的人就开始审核材料。在审核之后通常还有上市委员会的聆讯,也就是杨金隆的团队需要在上市委员会面前解释这家公司为何能够上市,是否满足了上市条件。

  对于上市科权力的制衡,香港证监会2016年向市场咨询,希望能够在上市科和上市委员会之上增设“上市政策委员会”和“上市监管委员会”,但没能通过,主要担心增加一个环节就意味着上市需要更长的时间,从而影响香港IPO市场。

  2018年3月9日,港证监会与联交所签订《归管上市事宜的谅解备忘录》补充文件(以下简称“补充文件”),在《补充文件》的安排下,新的上市政策咨询小组成立,成员包括12名来自港证监会、上市委员会、香港交易所和收购及合并委员会的高层代表,主要作为一个建议、咨询及督导平台。

  但有市场人士认为,港证监会与联交所成立的这个上市政策咨询小组,只有建议的权利,实际意义并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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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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