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志邦家居发布公告,公司于5月2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通知,指出因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因执业质量问题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给予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的行政处罚,根据相关规定,已中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程序。
志邦家居表示,这一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将积极采取措施,尽快申请恢复审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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