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4
债券代码:149590 债券简称:21万马01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解释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问题,并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规定进行处理,对于公司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对该交易因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根据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23-072
债券代码:149590 债券简称:21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刚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2.39亿元,同比略有增长;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1亿元,同比增长49.55 %。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3年8月31日巨潮资讯网。
2.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期,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625.77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23年8月31日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3
债券代码:149590 债券简称:21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王婵娟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8日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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