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年08月31日 06:15 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398 公司简称:沐邦高科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无利润分配预案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于2023年3月4日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2023年4月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总额由22.55亿元调减为21.85亿元。2023年4月11日公司披露了《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2023年5月11日披露了《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2022年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版)》等申请文件,将申请文件中的财务数据及其他变动事项更新2022年度。2023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总额由21.85亿元调减为17.06亿元。2023年8月23日公司收到了上交所出具的《关于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能否取得相关的批准,以及最终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推进再融资事项的相关进度。

(2)2022年8月,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广西沐邦高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与梧州市人民政府合作建设10GW高效光伏电池项目。2022年9月,公司N型高效光伏电池生产基地正式开工建设,项目内容包括约20万平方米标准厂房及配套建筑物、N型高效光伏电池生产线(20条)。目前主厂房钢结构已封顶,土建工作进度完成约85%(政府代建)。5条生产线设备已到场,总体设备到货进度超三成。

(3)2023年1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股权的议案》,将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邦宝益智玩具有限公司金平厂区厂房、土地、愉珑湾商铺资产按评估价值划转至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邦筱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筱宝科技”),拟划转资产的账面价值6,744.72万元;将公司持有美奇林100%股权按评估价值划转至邦筱宝科技。2023年3月13日,公司取得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股权评估报告(华亚正信评报字[2023]第A01-0014号、华亚正信评报字[2023]第A01-0015号)。截至2022年11月30日,金平厂区厂房、土地、愉珑湾商铺资产的评估值为10,267.47万元(不含增值税),美奇林100%股权评估值为11,991.44万元,合计评估值为22,258.91万元。

(4)2023年5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转让全资子公司广东美奇林互动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参照美奇林股权评估价值,以10,043.36万元为底价公开转让美奇林100%股权,最终交易价格根据交易结果确定。由于本次股权转让采用公开转让(包括网络拍卖或公开挂牌交易等方式),最终能否成交及交易价格尚不能确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等方面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沐邦高科 公告编号:2023-067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孙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及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捷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锐机电”)、南昌产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融投资”),捷锐机电系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产融投资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为捷锐机电提供人民币1,000.00万元的担保,为产融投资提供600.00万元的反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为捷锐机电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为产融投资提供的反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00万元。

● 本次反担保由公司向产融投资提供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拓宽业务发展资金来源,公司全资孙公司捷锐机电向江西安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申请1,000万元人民币借款,借款期限为12个月,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产融投资为上述1,000万元借款中60%的部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向产投融资提供反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因被担保人捷锐机电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及反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捷锐机电

公司名称:江西捷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3MA39BYCP43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忠安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18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工业园区凤凰东路29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工业机器人销售,半导体、光伏设备研发、制造、销售;水处理设备及配件、机电设备、集成电路、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配电开关控制设备、自动化控制系统的研发、制造、销售;软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水处理工程的设计、安装、调试、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单晶硅棒、单晶硅片、多晶硅锭、多晶硅片、太阳能电池、太阳能组件及相关系列产品的生产、销售;单晶硅棒、单晶硅头尾料、单晶硅片、多晶硅锭、多晶硅片、电池片、太阳能组件、太阳能路灯及相关材料、光伏材料的销售;太阳能光伏发电服务;太阳能光伏项目的开发、信息咨询、设计、施工和维护;机械设备及配件销售、租赁;非居住房产租赁、物业管理、光伏玻璃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要股东:捷锐机电是公司全资孙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二)反担保对象产融投资

公司名称:南昌产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03328621921

注册资本:105,000.0123万元

法定代表人:谢芬

成立日期:2015年3月10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丰和中大道1266号翠林大厦21层

经营范围:借款类担保业务;发行债券担保业务和其他融资担保业务;投标担保;工程履约担保;诉讼保全担保等非融资担保业务及与担保业务有关的咨询等服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控股股东为南昌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84.7619%)。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债务人:江西捷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债权人:江西安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

担保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限:1、担保的每笔借款合同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自每笔借款合同确定的借款时起至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2、单笔借款合同确定的借款分批到期的,保证期间自最后一批借款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3、如债权人根据合同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向借款人通知的还款日之次日起三年。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法律文书指定履行期间的迟延履行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四、反担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反担保保证人: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人:南昌产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债权人:江西安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

债务人:江西捷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反担保金额:为债务人的偿付义务提供60%风险比例的担保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限:担保人向债权人代偿之日起三年

担保范围:1、担保人因《保证合同》而产生的民事责任所代偿的债务人融资本金及利息等全部资金。

2、担保人因履行担保责任或因担保而产生的其他责任所付出的资金,自付出之日起至全部资金还清之日止,担保人有权依照年利率24%向债务人收取的利息及违约金。

3、担保人因行使追偿权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通知与催告费、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和执行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孙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孙公司,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会出现损害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根据生产经营计划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同意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本次担保事项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91亿元(含本次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68.57%。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沐邦高科 公告编号:2023-066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在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九江街1099号6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已于会议召开前10天以专人送达、邮件、微信或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廖志远先生召集并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孙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及反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特此公告。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沐邦高科 公告编号:2023-068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9月1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九江街1099号6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18日

至2023年9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二)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三)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9月17日17:0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四)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五)登记时间:2023年9月17日9:00-17:00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九江街1099号6楼

联系人:张明骏、段本利

电话:0791-83860220

传真:0791-83860220

特此公告。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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