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30 证券简称:劲旅环境 公告编号:2023-030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5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1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刘建国、陈高才、华东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于晓霞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执行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王传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执行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执行董事长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颖哲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总经理、副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规定,公司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001230 证券简称:劲旅环境 公告编号:2023-031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1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5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张锡元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事项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001230 证券简称:劲旅环境 公告编号:2023-032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执行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执行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王传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执行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6日
王传华先生简历
王传华先生:出生于1972年3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1998年至2009年任日立建机(中国)有限公司技术部部长助理;2009年至2019年11月,任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11月至今,任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王传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900,000股,占比2.60%。王传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王传华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1230 证券简称:劲旅环境 公告编号:2023-033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总经理、副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总经理、副总经理辞职情况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长、总经理于晓霞女士,董事、副总经理王传华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于晓霞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于晓霞女士继续在公司担任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王传华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王传华先生继续在公司担任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于晓霞女士、王传华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于晓霞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2,812,794股,占比20.48%,通过持有合肥劲旅环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92%的合伙份额间接持有公司1,370,000股,于晓霞女士直接或间接合计共持有公司股份24,182,794股,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71%。王传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900,000股,占比2.60%。辞职后,于晓霞女士、王传华先生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所作的相关承诺。
公司董事会对于晓霞女士、王传华先生在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王颖哲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经审核公司本次所聘任总经理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能力,我们认为,本次聘任的总经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以及工作能力,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我们认为本次聘任总经理的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经核查,于晓霞女士辞任公司总经理职务的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于晓霞女士的辞任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因此,我们同意于晓霞女士的辞职并同意聘任王颖哲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6日
王颖哲先生简历
王颖哲先生:出生于1971年7月,中国国籍,美国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环境工程专业工学硕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高级工程师。1993年7月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环境工程专业,获学士学位;1993年7月至1996年7月任沈阳建筑工程学院教师;1999年7月毕业于清华大学环境工程专业,获硕士学位;1999年9月至2002年5月任深圳市中兴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2年5月至2023年3月历任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场总监、常务副总经理、CEO、总经理、执行董事长、董事长、专家顾问、美国McWong Environmental Technology副总裁。
王颖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王颖哲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1230 证券简称:劲旅环境 公告编号:2023-034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5月15日,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6,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04号),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848,337股。本次募集资金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实际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848,33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51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61,046,109.87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140,783,409.87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0,262,700.00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30Z018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或在《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授权范围内进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存在暂时闲置情况。
三、公司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情况
截至2023年5月11日,公司已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公司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约584万元(本数据根据1年期LPR为3.65%计算,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及进展,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前需要资金时,公司将及时把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展。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事项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国元证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基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目的,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001230 证券简称:劲旅环境 公告编号:2023-035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等,公司定于2023年5月22日(星期一)下午15:3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本次业绩说明会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安排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2日15:30-17:00
(二)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方式
(三)会议召开地点: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
(四)本次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于晓霞女士;独立董事陈高才先生;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黄增荣女士;保荐代表人朱玮琼先生。
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将就公司所处行业状况、发展战略、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等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征集问题事项
为了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本公司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意见和建议。
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19日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securities@jlhoe.com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本公司将在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提升本次业绩说明会的针对性。会后,本公司将及时编制本次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刊登。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
欢迎广大投资者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在此,公司对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公司发展并积极提出建议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6日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旅环境”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劲旅环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04号),劲旅环境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848,337股。募集资金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实际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848,33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51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61,046,109.87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140,783,409.8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0,262,700.00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30Z018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使用情况
截至本意见出具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或在《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授权范围内进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存在暂时闲置情况。
三、公司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情况
截至2023年5月11日,公司已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公司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约584万元(本数据根据1年期LPR为3.65%计算,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及进展,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前需要资金时,公司将及时把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展。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事项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国元证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基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目的,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
朱玮琼 徐龙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经审核公司本次所聘任总经理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能力,我们认为,本次聘任的总经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以及工作能力,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我们认为本次聘任总经理的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经核查,于晓霞女士辞任公司总经理职务的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于晓霞女士的辞任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因此,我们同意于晓霞女士的辞职并同意聘任王颖哲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
二、对《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
刘建国___________ 陈高才___________ 华 东___________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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