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公告编号:2023-045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就中小投资者对有关议案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即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3年5月15日上午10:30在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38号港中旅维景国际大酒店写字楼12层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9:15-15:00。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孙震先生主持,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114,695,46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1.393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14,047,36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1.103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648,1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29040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648,2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29045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04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648,1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290405%。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692,1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1%;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09%;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09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了2022年度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692,1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1%;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09%;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09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692,1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1%;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09%;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09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692,1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1%;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09%;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09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692,1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1%;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09%;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09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5,4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22%;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7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09%;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09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关联事项议案,出席会议的股东中,关联股东元隆雅图(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孙震、边雨辰、向京、岳昕需回避表决,共计回避113,746,673股,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948,79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692,1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1%;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09%;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09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4,9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3%;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09%;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09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关联事项议案,出席会议的股东中,关联股东元隆雅图(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孙震需回避表决,共计回避111,817,173股,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878,29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391,5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1%;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09%;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09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关联事项议案,出席会议的股东中,关联股东李娅、刘岩需回避表决,共计回避300,590股,本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14,394,873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692,1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1%;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09%;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09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殊决议事项,已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692,1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1%;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09%;反对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09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殊决议事项,已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代贵利、杨永毅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6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公告编号:2023-046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5月15日,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12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公司董事应到7人,实到7人,符合法定人数。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震主持。
二、决议情况
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决定继续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5,000万元人民币,期限1年,授信类别为信用贷款,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以及国内信用证等,具体授信额度使用要求、用途等以银行批复条件为准。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办理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关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与银行进行具体洽谈、签署相关协议等。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桥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决定继续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桥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5000万元人民币,期限2年,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以及国内信用证等,授信类别为信用贷款,具体授信额度使用要求、用途等以银行批复条件为准。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办理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关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与银行进行具体洽谈、签署相关协议等。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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