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05月05日 02:31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8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八届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在保障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三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5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宏伟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28日前分别以专人、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九名(均为亲自出席),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签字表决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规范、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由控股股东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炜先生、崔建友先生、张伟先生、李宏伟先生、崔振亚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在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选举中,公司将实行累积投票制,差额选举产生4名非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就董事会换届选举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4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4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规范、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文献军先生、谷秀娟女士、徐学锋先生、黄国良先生、秦永慧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在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选举中,公司将实行累积投票制,等额选举产生5名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董事会换届选举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4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4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方案》

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2023年5月19日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4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4)。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4日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9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第八届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在保障全体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第八届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5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孙公平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28日前分别以专人、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均为亲自出席),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以签字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规范、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监事会同意提名刘振营先生、蒋士楷先生、王启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在本次股东大会的监事选举中,公司将实行累积投票制,差额选举产生2名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是: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票占监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4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监事会第八届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4日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2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5月4日召开董事会第八届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九届董事会的组成及任期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独立董事人数在董事会成员中的比例应达到三分之一以上。为保证公司规范、持续发展,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4名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组成,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公司控股股东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火集团”)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炜先生、崔建友先生、张伟先生、李宏伟先生、崔振亚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文献军先生、谷秀娟女士、徐学锋先生、黄国良先生、秦永慧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黄国良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五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存在在公司连续任期超过6年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具有独立性。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公司已根据《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交易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提供的渠道反馈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候选人声明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4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公告编号:2023-040)、《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公告编号:2023-041)。

四、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本次换届选举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本次提名事项进行了审议,并以会议决议的方式形成了审查意见。

2、通过对本次董事候选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素养和健康状况等方面情况的了解,我们认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均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担任独立董事的相应条件,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4、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董事候选人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基于以上审查结果,我们同意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事宜,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事项

1、公司本次换届选举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人数在董事会成员中的比例达到了三分之一以上。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本次换届选举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选举中,公司将实行累积投票制,并对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分开进行选举,逐项审议表决,差额选举产生4名非独立董事,等额选举产生5名独立董事。

3、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第八届董事会全体成员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六、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5、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6、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表;

7、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4日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一)李炜先生,196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高级政工师、高级企业文化师。曾任:神火集团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工会办公室主任、政工部长、综合办公室主任、工会副主席、工会主席,公司监事会主席、副董事长;现任:神火集团党委常务委员、书记、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李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李炜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除在公司控股股东神火集团任职外,李炜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崔建友先生,196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神火集团劳动人事部副部长、组织部副部长、综合办公室主任、工会主席、副总经理,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现任:神火集团党委常务委员、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崔建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崔建友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除在公司控股股东神火集团任职外,崔建友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张伟先生,1970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副教授。曾任:永城市副市长、公司副总经理、党委书记;现任:神火集团党委常务委员、副书记、董事、副总经理,神火集团总医院党委书记,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张伟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除在公司控股股东神火集团(含下属单位)任职外,张伟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李宏伟先生,196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会计师。曾任:河南神火铝电有限公司财务部长、总会计师、副总经理,华铝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公司下属铝业公司总会计师、煤业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部长、副总会计师、副总经理,兼任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神火集团党委常务委员、董事、副总经理,公司董事长,兼任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李宏伟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200股。

截至本公告日,李宏伟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除在公司控股股东神火集团任职外,李宏伟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崔振亚先生,197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高级政工师。曾任:公司下属刘河煤矿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公司政工部部长、工会副主席、综合办公室主任;现任:神火集团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总经理助理、党群工作部部长、综合办公室主任、工会副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崔振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崔振亚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除在公司控股股东神火集团任职外,崔振亚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一)文献军先生,196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商务部市场运行调控专家,海关总署协调制度商品归类技术委员会顾问组顾问委员。曾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副会长、钽铌分会会长,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副会长、理事长,兼任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中亿丰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忠旺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宏桥集团有限公司、兴发铝业控股有限公司、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文献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谷秀娟女士,1968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曾任:北京市世界银行住房项目办公室住房项目部副部长,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处副处长、处长及审计处处长,北京证监局稽查处副处长、处长,河南工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金誉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金博士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华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河南金誉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谷秀娟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徐学锋先生,196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支行行长,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中信银行上海浦东分行副行长(主持工作),易宝支付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金融学院国际金融学院副院长、教授,兼任中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专家、昆山世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顾问、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监事;现任: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徐学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四)黄国良先生,196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管理学博士,“国家一流会计学专业”建设点负责人、国家级一流课程《财务管理》负责人、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江苏省“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江苏省新长征突击手。曾任:中国矿业大学会计系副主任、主任,工商系主任,管理学院副院长,兼任徐州工程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矿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委员会主任、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会计学学术型硕士点负责人,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黄国良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五)秦永慧先生,197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法律硕士。曾任: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法官、副庭长,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北京融信泽投资咨询公司副总经理,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务总监,澜溪风电科技(大连)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顾问;现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自然资源部法律顾问,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不动产登记代理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北京市公益法律服务与研究中心法律专家,大成中国区房地产行业组负责人,大成不动产与能源专业委员会理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实务导师,深圳市漫步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秦永慧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3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5月4日召开监事会第八届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九届监事会的组成及任期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的比例为三分之一。为保证公司规范、持续发展,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由2名股东代表监事和1名职工代表监事组成,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火集团”)推荐,监事会同意提名刘振营先生、蒋士楷先生、王启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监事候选人均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其他说明事项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本次股东大会的监事选举中,公司将实行累积投票制,逐项审议表决,差额选举产生2名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2、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第八届监事会全体成员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四、备查文件

公司监事会第八届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4日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一)刘振营先生,1966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任:商丘市财政局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税政科科长,商丘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主任、党组成员、经济责任审计局局长、商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三级调研员;现任:神火集团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刘振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刘振营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除在公司控股股东神火集团任职外,刘振营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蒋士楷先生,197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高级会计师。曾任:公司下属煤业公司财务部科长、部长助理,铝业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铝业电力公司财务部副部长,新疆公司财务部副部长,煤业公司财务部副部长,河南神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河南神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现任:神火集团合规审计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日,蒋士楷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蒋士楷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除在公司控股股东神火集团任职外,蒋士楷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王启先生,197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政工师。曾任:公司下属葛店煤矿政工部副部长兼团委办公室主任,公司政工部部长助理、团委副书记、团委书记、工会副主席、政工部部长,神火集团团委书记;现任:神火集团机关党委副书记、工会副主席、党群工作部副部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王启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王启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除在公司控股股东神火集团任职外,王启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4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方案已经董事会第八届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方案已经董事会第八届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公司本部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1、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公司监事会第八届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公告编号:2023-040)、《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公告编号:2023-041)、《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2、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3、上述提案均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4、提案一为差额选举非独立董事事项,应选非独立董事4名;提案二为等额选举独立董事事项,应选独立董事5名;提案三为差额选举股东代表监事事项,应选股东代表监事2名。提案一、提案二、提案三均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权。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股东代表监事的表决分别进行逐项表决。

5、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6、上述提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需持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5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3、现场登记地点: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公司本部董事会办公室。

4、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以书面通讯或传真等非现场方式登记时,相关登记材料应不晚于2023年5月18日下午17:00送达登记地点,须请于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络方式。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0-6062933/6062466

传真:0370-6062722

电子邮箱:shenhuogufen@163.com

联系人:李元勋 肖 雷

6、会议费用: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33

2、投票简称:神火投票

3、填报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零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一,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4位。

(2)选举独立董事(如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二,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如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三,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4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范围和对每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委托日期:2023年 月 日,授权委托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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