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联系电话:028-85325316
(4)邮箱地址:yhjt@scyahua.com
(5)邮政编码:610041
7、特别注意事项:请出席会议的股东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97
2、投票简称:“雅化投票”。
3、意见表决。
(1)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致: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拟亲自 / 委托代理人________出席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23楼会议室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个人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 (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委托期限为:从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委托权限为:代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权。
表决指示:(说明:在议案的“表决意见”栏中,“同意”用“√”表示;“反对”用“×”表示;弃权用“○”表示;不填表示弃权。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
备注: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标明投票数量,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
2、自然人股东需签名,法人股东需加盖公章;
3、此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23-21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14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为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了《监事会2022年年度工作报告》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了《监事会2022年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 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编号:XYZH/2023CDAA6B0324),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内容真实、准确。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定的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的相关精神。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经营需要,经测算: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金奥博在2023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7,000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龙腾爆破在2023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昌平爆破在2023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立安科爆在2023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瑞翔爆破在2023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能投锂业及下属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60,000万元。
监事会认为:以上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和提高经济效益的市场化选择,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
2022年度公司与金奥博的日常关联交易授权额度为1,000万元,实际发生金额为4,020.75万元,实际发生金额超过预计金额3,020.75万元主要是因为金奥博2022年7月并购了天津泰克顿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而该公司亦为公司硝酸铵供货商。监事会认为这是基于金奥博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差异,同意上述超过额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体系,相关管理制度合理、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范性要求,能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同时也能保证了会计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整体运行效果良好。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出具相关文件,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理班子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和决定审计报酬等事项。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授信额度开展总额不超过60亿元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批准额度在一年内可循环使用,可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不良影响,控制公司财务费用波动,降低公司未来偿债风险,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具体的操作规程,能规范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金恒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金恒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需继续向银行进行贷款融资,本公司对其贷款提供担保。监事会认为,金恒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本次继续对金恒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有利于金恒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为金恒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期限为两年。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控制制度》等规定,对所有募集资金均实行专户存储,规范使用募集资金保证专款专用。公司编制的《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存储等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原《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相应的修订,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雅安锂业第三期锂盐生产线部分建设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基于自身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所做出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锂产业发展规划,有利于巩固并提高锂产业的核心竞争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项目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上述调整事项。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我们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名单进行了核实,本次可解除限售的14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等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其在对应的限售期内的公司业绩及个人绩效等考核结果满足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4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共计6,021,05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并且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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