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28日 13:48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54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带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3]003047),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半导体照明业务主要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勤上光电主打智慧照明、户外照明、景观照明、户外庭院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的智慧灯杆和智慧城市业务主要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勤上智慧城市科技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公司在半导体照明领域具有较长的经营历史,在行业内具有品牌、技术、经验和销售网络等方面的优势。本年度面临国内外复杂的宏观经济环境,我们积极拓展海外市场,使得公司半导体照明业务继续保持在4亿元以上的规模,尤其海外的半导体照明业务保持较为理想的收入规模。

公司的智慧城市业务,依托公司在半导体照明和智慧灯杆领域的技术优势和先发优势,公司已经搭建了完善的智慧城市综合管理系统,可以实现融合智慧交通、智慧安防、智慧城管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城市智慧化管理。公司的智慧城市综合管理系统因贴合城市管理智慧化实际场景、便于实现城市管理中公共基础设施集约化、运行维护便捷化、城市管理的精细化和智慧化,方案成熟、技术领先,有助于提高公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而备受市场青睐。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剥离校外教育培训业务,全面落实“双减政策”

2021年7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台的一系列关于教育培训行业的政策影响,公司教育培训相关业务出现重大政策风险。“双减政策”出台以来,公司积极落实,逐步清理相关业务,对净资产为负、已经连续亏损的部分教育培训业务进行剥离。截至2022年6月10日,公司已将校外教育培训类业务全部清理完毕,且自此之后不再从事校外教育培训类业务,已全面落实“双减政策”,扫清了公司发展面临的政策障碍。前述校外教育培训业务清理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将由半导体照明业务和教育培训业务变更为半导体照明业务,教育培训业务和资产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导致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和资产规模出现大幅下降。

2、持续推进业绩承诺补偿义务追偿工作,积极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为保护公司权益,公司于2019年9月起诉华夏人寿、龙舞九霄、龙啸天下、信中利、创东方、杨勇、张晶、曾勇、朱松、龙文环球十名被告向公司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事宜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并且公司对前述主体持有的公司相关股份进行了司法冻结。

本年度,公司在向业绩补偿义务方追偿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

一是对华夏人寿的和解与追偿取得显著进展。2022年10月,公司已与华夏人寿达成和解并签署了《和解协议》,公司已于2023年1月回购注销华夏人寿应补偿股份59,661,376股,该《和解协议》已履行完毕。

二是公司在深圳中院诉讼其他业绩补偿义务人的诉讼取得进展。公司已于2022年11月3日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深圳中院一审判决公司胜诉。由于被告均未上诉,前述一审判决已于2023年1月5日生效,公司已向深圳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已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其他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持有公司的股份均为限售股状态,且相关应补偿股份已被公司申请司法冻结或轮候冻结。

三是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华夏人寿诉龙文环球、杨勇股权转让纠纷案,亦有所进展。公司19年开始诉讼,20年北京高院的一审判决、21年最高法的二审判决均对公司不利,本年度最高法对公司的再审申请予以驳回。除了承担诉讼费用外,上述判决不会给公司带来直接损失,但如果华夏人寿成功执行了杨勇持有公司的股份,则对杨勇向公司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目前杨勇持有公司的股份为限售股份,且已悉数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本年度华夏人寿曾经申请司法拍卖杨勇持有公司的限售股份,由于公司及时提出执行异议等措施,拍卖得以中止。虽然未来杨勇持有公司的股份仍有被拍卖的可能性,仍然存在杨勇无法完全履行业绩补偿责任和相关连带责任的可能,但由于公司诉杨勇、龙文环球的判决已生效,即便未来杨勇持有公司股份再次被拍卖,则公司未来至少可以对其所持股份变现所得参与分配,因此至少可以弥补部分损失。

3、加快建设上海奉贤学校项目,尽快完成竣工验收

公司全资孙公司上海澳展正在上海奉贤区筹建的新学校,由于资产权属转移过程及外部环境因素影响,该学校的建设进度未达预期。目前该项目已经建成13栋单体建筑,并完成了外立面装修等工程,目前已经复工开展建设,未来将继续完成室内装修、软硬件设施安装等工程,待竣工验收后,还将申请办学许可。

4、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收到控股股东东莞勤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勤上集团”)的通知,勤上集团正在筹划控制权变更的相关事宜。公司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经2022年6月20日、2022年7月7日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行股票方案调整相关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 后综合考虑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2023年4月20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勤上集团的通知,正在筹划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事宜,公司及时向深交所申请自2023年4月21日起停牌不超过2个交易日。2023年4月24日,公司控股股东勤上集团、实际控制人李旭亮、温琦夫妇及一致行动人李淑贤、梁金成与晶腾达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勤上集团将其持有的254,965,370股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17.63%)、李旭亮将其持有88,183,421股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6.10%)、温琦将其持有10,430,000股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0.72%)、李淑贤将其持有70,546,737股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4.88%)、梁金成将其持有7,500,000股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0.52%)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晶腾达行使。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表决权委托已生效,晶腾达持有公司合计431,625,528股股票的表决权,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29.84%,勤上集团不再为公司控股股东,晶腾达已取得公司控制权,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李旭亮、温琦夫妇变更为李俊锋先生。表决权委托期间内,双方保持一致行动关系,同时委托方承诺所委托股票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8个月内不对外转让,但由于委托股票被质押冻结,存在因股权被强制平仓、司法拍卖等导致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为巩固本次表决权委托后新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控制权,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于同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433,000,000股,最终以深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晶腾达拟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同日,公司与晶腾达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本次发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

后续公司将按照监管的要求继续推动本次发行事宜,力争尽早让公司脱困,走向良性发展的轨道。

5、积极推进威亮电器事项妥善解决,避免公司利益受损

2011年,公司向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东莞威亮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亮电器”)以3,169.36万元购买位于东莞市常平镇横江厦村的一块工业用地及其上附属厂房、宿舍及食堂共五栋物业资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由于历史原因未完成房地产权属过户登记手续。由于威亮电器擅自抵押且向银行借款未能如期归还,导致标的资产于2019年被法院查封。

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已采取了包括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案外人执行异议诉讼、确认抵押合同无效诉讼及担保物权确认纠纷诉讼等一系列措施。此外,威亮电器于2019年11月向公司出具了承诺。由于公司提请的案外人执行异议诉讼一审已于2022年9月败诉,威亮电器因存在大额负债,暂时无力支付承诺所涉保证金及相关利息,公司暂未收到威亮电器承诺支付的保证金。

为进一步妥善解决此事,顺利推动本次发行事宜,公司本次发行的特定对象东莞市晶腾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晶腾达”)于2022年6月23日出具了《关于勤上股份与威亮电器〈房地产转让合同〉标的资产相关事项的承诺函》(请见公司2022年6月25日公告《 关于与威亮电器〈房地产转让合同〉标的资产相关问题解决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61)。,但该承诺因上市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终止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不具备履行条件。为推进本次发行事宜,进一步解决威亮电器事宜,晶腾达于2023年1月31日出具的《关于勤上股份与威亮电器〈房地产转让合同〉标的资产相关事项的补充承诺函》,并且支付了500万元保证金。上述措施和承诺目的是不让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因威亮电器陷入困境而受到任何影响。

标的资产自2011年交易完成后一直由公司实际占有使用,截止目前该项目未给公司带来实际损失,目前标的资产仍由公司占有及使用,尚未被处置,且公司生产经营场所充足,随时可以利用其他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替代,因此,公司不会因为威亮事宜造成业务停产。

后续公司将继续积极参与相关维护公司权益的诉讼,密切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5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情况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梁金成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全部监事及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与会董事以现场结合通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44.27元,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2,282,120,583.76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1,600,515,313.16元。

2022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为支持公司发展,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2年度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实施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已于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已于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于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政策性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公告》已于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使用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和不超过6亿元(含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关于2023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已于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已于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该意见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出于职业判断出具的,依据和理由符合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报告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已于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同意于2023年05月18日(星期四)在公司总部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王治强先生、金小刚先生、秦弘毅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5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05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05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05月18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0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3年05月15日(星期一)

6、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届时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05月15日(星期一)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横江厦工业四路3号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除审议上述议案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年度述职。

1、上述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0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的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报告期末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31.44%,主要系当期公司支付货款等所致;

报告期末应收票据较期初减少84.42%,系当期公司票据到期收回相应款项所致;

报告期末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36.64%,主要系公司当期预付货款等增加所致;

报告期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35.24%,系公司报告期如期收回相应款项所致;

报告期末开发支出较期初增加36.81%,系公司报告期投入研发支出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合同负债较期初增加39.88%,系公司报告期收到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37.10%,系公司报告期支付工资薪金所致;

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增加39.83%,系报告期收到保证金等增加所致。

利润表项目

报告期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66.56%,主要系公司已剥离教育板块且半导体照明产品订单下降导致本期营业收入下降;

报告期营业成本较去年同期减少63.56%,主要系本期公司营收规模下降所致;

报告期税金及附加较去年同期减少41.25%,主要系本期公司营收规模下降所致;

报告期管理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62.96%,主要系本期公司剥离教育板块相关费用减少所致;

报告期研发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61.94%,主要系本期公司增加研发投入支出所致;

报告期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71.41%,主要系本期公司取得利息收入下降所致;

报告期其他收益较去年同期减少74.05%,主要系本期公司取得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报告期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减少损失49.78%,主要系本期收到理财收益增加所致;

报告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去年同期增加19,207.41%,系对业绩承诺方应补偿股份进行回购注销所产生的收益;

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减少,系本报告期公司未发生相关资产减值所致;

报告期资产处置收益较去年同期减少,系本报告期公司未处理相关长期资产所致;

报告期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98.83%,主要系公司上期收到客户逾期利息收入,本期公司无相关收入所致;

报告期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增加42.29%,主要系本期公司报废机器设备一部,对应相关资产清理损失增加。

现金流量表项目

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52.67%,主要系较上期公司已剥离教育板块,相应资金流减少所致;

报告期收到的税费返还较去年同期减少34.17%,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到出口退税款减少所致;

报告期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49.7%,主要系公司报告期收回往来款等减少所致;

报告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54.55%,主要系较上期公司已剥离教育板块,相应资金流减少所致;

报告期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65.77%,主要系较上期公司已剥离教育板块,相应资金流减少所致;

报告期支付的各项税费较去年同期减少46.37%,主要系公司报告期营收规模下降所致;

报告期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76.63%,主要系公司报告期支付相关费用减少所致;

报告期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系公司报告期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所致;

报告期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系公司报告期收到理财收益所致;

报告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32,581.49%,系公司报告期支付工程款增加所致;

报告期投资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138.71%,系公司报告期购买理财产品频率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收到控股股东勤上集团的通知,勤上集团正在筹划控制权变更的相关事宜。公司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经2022年6月20日、2022年7月7日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行股票方案调整相关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 后综合考虑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2023年4月20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勤上集团的通知,正在筹划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事宜,公司及时向深交所申请自2023年4月21日起停牌不超过2个交易日。2023年4月24日,公司控股股东勤上集团、实际控制人李旭亮、温琦夫妇及一致行动人李淑贤、梁金成与晶腾达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勤上集团将其持有的254,965,370股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17.63%)、李旭亮将其持有88,183,421股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6.10%)、温琦将其持有10,430,000股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0.72%)、李淑贤将其持有70,546,737股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4.88%)、梁金成将其持有7,500,000股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0.52%)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晶腾达行使。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表决权委托已生效,晶腾达持有公司合计431,625,528股股票的表决权,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29.84%,勤上集团不再为公司控股股东,晶腾达已取得公司控制权,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李旭亮、温琦夫妇变更为李俊锋先生。表决权委托期间内,双方保持一致行动关系,同时委托方承诺所委托股票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8个月内不对外转让,但由于委托股票被质押冻结,存在因股权被强制平仓、司法拍卖等导致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为巩固本次表决权委托后新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控制权,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于同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433,000,000股,最终以深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晶腾达拟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同日,公司与晶腾达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本次发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

后续公司将按照监管的要求继续推动本次发行事宜,力争尽早让公司脱困,走向良性发展的轨道。

3、为保护公司权益,公司于2019年9月起诉华夏人寿、龙舞九霄、龙啸天下、信中利、创东方、杨勇、张晶、曾勇、朱松、龙文环球十名被告向公司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事宜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并且公司对前述主体持有的公司相关股份进行了司法冻结。 报告期内,公司在向业绩补偿义务方追偿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

一是对华夏人寿的和解与追偿取得显著进展。2022年10月,公司已与华夏人寿达成和解并签署了《和解协议》,公司已于2023年1月回购注销华夏人寿应补偿股份59,661,376股,该《和解协议》已履行完毕。

二是公司在深圳中院诉讼其他业绩补偿义务人的诉讼取得进展。公司已于2022年11月3日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深圳中院一审判决公司胜诉。由于被告均未上诉,前述一审判决已于2023年1月5日生效,公司已向深圳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已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其他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持有公司的股份均为限售股状态,且相关应补偿股份已被公司申请司法冻结或轮候冻结。

三是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华夏人寿诉龙文环球、杨勇股权转让纠纷案,亦有所进展。公司19年开始诉讼,20年北京高院的一审判决、21年最高法的二审判决均对公司不利,本年度最高法对公司的再审申请予以驳回。除了承担诉讼费用外,上述判决不会给公司带来直接损失,但如果华夏人寿成功执行了杨勇持有公司的股份,则对杨勇向公司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目前杨勇持有公司的股份为限售股份,且已悉数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本年度华夏人寿曾经申请司法拍卖杨勇持有公司的限售股份,由于公司及时提出执行异议等措施,拍卖得以中止。虽然未来杨勇持有公司的股份仍有被拍卖的可能性,仍然存在杨勇无法完全履行业绩补偿责任和相关连带责任的可能,但由于公司诉杨勇、龙文环球的判决已生效,即便未来杨勇持有公司股份再次被拍卖,则公司未来至少可以对其所持股份变现所得参与分配,因此至少可以弥补部分损失。

4、2011年,公司向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东莞威亮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亮电器”)以3,169.36万元购买位于东莞市常平镇横江厦村的一块工业用地及其上附属厂房、宿舍及食堂共五栋物业资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由于历史原因未完成房地产权属过户登记手续。由于威亮电器擅自抵押且向银行借款未能如期归还,导致标的资产于2019年被法院查封。

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已采取了包括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案外人执行异议诉讼、确认抵押合同无效诉讼及担保物权确认纠纷诉讼等一系列措施。此外,威亮电器于2019年11月向公司出具了承诺。由于公司提请的案外人执行异议诉讼一审已于2022年9月败诉,威亮电器因存在大额负债,暂时无力支付承诺所涉保证金及相关利息,公司暂未收到威亮电器承诺支付的保证金。

为进一步妥善解决此事,顺利推动本次发行事宜,公司本次发行的特定对象东莞市晶腾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晶腾达”)于2022年6月23日出具了《关于勤上股份与威亮电器〈房地产转让合同〉标的资产相关事项的承诺函》,并于2023年1月出具了《关于勤上股份与威亮电器〈房地产转让合同〉标的资产相关事项的补充承诺函》,并且支付了500万元保证金。上述措施和承诺目的是不让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因威亮电器陷入困境而受到实际影响。

标的资产自2011年交易完成后一直由公司实际占有使用,截止目前该项目未给公司带来实际损失,目前标的资产仍由公司占有及使用,尚未被处置,且公司生产经营场所充足,随时可以利用其他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替代,因此,公司不会因为威亮事宜造成业务停产。加上本次发行特定对象晶腾达两次做出的承诺和保障,该事项未来给公司带来损失的可能性较小。

后续公司将继续积极参与相关维护公司权益的诉讼,密切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5、公司全资孙公司上海澳展正在上海奉贤区筹建的新学校,由于资产权属转移过程及外部环境因素影响,该学校的建设进度未达预期。目前该项目已经建成13栋单体建筑,并完成了外立面装修等工程,目前已经复工开展建设,未来将继续完成室内装修、软硬件设施安装等工程,待竣工验收后,还将申请办学许可。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梁金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军鸿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军鸿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梁金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军鸿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军鸿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4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05-05 蜂助手 301382 --
  • 05-05 华纬科技 001380 --
  • 05-05 德尔玛 301332 --
  • 05-04 慧智微 688512 20.92
  • 05-04 航天南湖 688552 21.17
  • 产品入口: 新浪财经APP-股票-免费问股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