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梅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莉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贾燕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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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梅滨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莉娜 会计机构负责人:贾燕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梅滨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莉娜 会计机构负责人:贾燕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梅滨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莉娜 会计机构负责人:贾燕
注: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与货币资金差额系本期计提的定期存款利息179,726.03元。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根据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颁发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该规定所述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故自2023年1月1日开始,本公司针对租赁事项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分别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并追溯调整至列报前期最早期初留存收益。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特此公告
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75 证券简称:国博电子 公告编号:2023-016
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资料于2023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澹台永静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监管要求,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暨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暨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75 证券简称:国博电子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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