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99 证券简称:菜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8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会计准则和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2021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要求“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2022年5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22〕13号,以下简称“《疫情相关租金减让规定》”),再次对允许采用简化方法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的适用范围进行调整,取消了原先“仅针对2022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才能适用简化方法的限制,该调整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2022年11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要求“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本公司选择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公司根据相关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解释第15号
(1)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等规定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对于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进行追溯调整。
(2)在判断亏损合同时,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对在2022年1月1日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该规定,累积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2.《疫情相关租金减让规定》
公司对适用范围调整前符合条件的租赁合同已采用简化方法的,对适用范围调整后符合条件的类似租赁合同继续采用简化方法。在减免期间或在达成减让协议等解除并放弃相关权利义务时,将相关租金减让计入损益。
3.解释第16号
(1)对于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金融工具,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上述规定自2022年11月30日起实施。企业应当对发生在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涉及所得税影响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确认应付股利发生在本年度的,涉及所得税影响按照上述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对发生在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涉及所得税影响进行追溯调整。
(2)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上述规定自2022年11月30日起实施。企业应当对于2022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该类交易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公司本年度发生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上述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对于2022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该类交易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3)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公司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1.按照解释第15号要求,“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按照《疫情相关租金减让规定》要求,公司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规定》公布之日起执行相关规定。
3.按照解释第16号要求,要求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本公司选择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解释第15号、《通知》、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当期和各个列报前期财务报表中受影响的项目名称和调整金额
1.采用解释第15号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2.执行《疫情相关租金减让规定》要求,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的影响金额为143.52万元。
3.依据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公司对相关报表科目进行追溯调整,同时调整比较报表。
执行上述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
执行上述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2021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2021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
执行上述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2021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
执行上述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599 证券简称:菜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1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30日(星期二)下午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以下简称“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23日(星期二)至5月29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邮箱cb_investors@bjcaibai.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已于2023年4月26日发布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和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5月30日15:00-16:30举行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和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30日下午15:00-16: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党委书记、董事长:赵志良
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王春利
独立董事:李燕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李卓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沄沚
如遇特殊情况,参加人员可能会有所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5月30日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23日(星期二)至5月29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cb_investors@bjcaibai.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事务部
电话:010-83520088-638
邮箱:cb_investors@bjcaibai.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5599 证券简称:菜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4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或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饶玉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充分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在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的情形。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016)》。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有效地提升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发展需求和股东利益,其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形,亦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同意方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2023-015)》。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能够充分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能够充分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2023-017)》。
11.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监事会原非职工代表监事李静女士因个人工作安排原因辞任,公司监事会需增补一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经相关股东推荐,拟选举张雪娇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报备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
张雪娇,女,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3年-2015年,任北京城建十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会计;2015年-2018年,任北京中金国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2018年至2022年,历任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股权管理部高级股权管理经理、股权管理部助理总监;2019年至2020年,兼任北京茶业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20年至今,兼任北京设计之都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至今,任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管理部助理总监,兼任北京熙诚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张雪娇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00股,现任职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融街资本”),担任股权管理部助理总监职务,并在金融街资本所属部分控股子公司兼任董事职务。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证券代码:605599 证券简称:菜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6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有关规定,现将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70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777.78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777.80万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3,6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4,177.8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菜市口支行开设的人民币募集资金专项账户0200001819255555518账号。募集资金总额扣减发行费用总额(不含增值税)5,467.68万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310.12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21)第110C00060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说明:
1.本报告中所列出的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根据本报告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2.根据本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募投项目相关费用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2022-019号公告),公司可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以自有资金方式先行支付的募投项目相关费用(以下简称“等额置换费用”)。本期末募集资金账户应结余额与本期末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之间的差异金额54.88万元,为本期发生的尚未在报告期内进行置换的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等额置换费用。
(三)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0,537.83万元(含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538.43万元,以及于2022年2月25日进行置换的募投项目支出9,999.40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2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8,382.85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8,920.68万元(含已于2022年2月25日进行置换的募投项目支出9,999.40万元)。
(2)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尚未在报告期内置换的等额置换费用54.88万元。
综上,本报告期募集资金投入8,437.73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8,975.56万元(含尚未置换费用54.88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54,600.6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53,334.56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1,266.07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经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2022年5月18日,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21年9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内容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266.07万元(其中2022年度利息收入1,030.38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03万元(其中2022年度手续费0.03万元),本报告期内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的等额置换费用为54.88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止,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9,999.40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为687.04万元,扣减自募集资金总额扣除的承销费和保荐费、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审计费、律师费和其他发行费等费用的相关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为286.84万元(应自公司经营账户补充至募集资金账户)后的净额,即400.20万元为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实际需要置换的金额。综上,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10,399.60万元。
公司于2022年2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004号公告),同意公司使用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9,999.40万元及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400.2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置换出具了致同专字(2022)第110A000536号《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公司已于2022年2月25日完成上述资金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无节余募集资金使用事项。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募投项目相关费用的议案》,本报告期内,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募投项目费用为4,045.62万元。本期发生的尚未在报告期内进行置换的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等额置换费用为54.88万元。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投资计划的议案》,同意“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变更事项(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018号公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变更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有关规定,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菜百股份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菜百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菜百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菜百股份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配套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含报告期内自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及报告期内尚未置换的等额置换费用,不包含于2022年2月25日使用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9,999.40万元及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400.20万元。
注2:“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本年度投入金额包含本年度自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募投项目费用及报告期内尚未置换的等额置换费用。
注3:“定制及设计中心项目”本年度投入金额包含本年度自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及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募投项目费用。
注4:“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披露的《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投资计划的公告(2022-018)》为依据确定;信息化平台升级建设项目、智慧物流建设项目、定制及设计中心项目的“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为依据确定。
注5:“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注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包含本年度自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募投项目费用及报告期内尚未置换的等额置换费用。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5599 证券简称:菜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7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2年末,致同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5名,注册会计师1,27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2021年度业务收入25.3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13亿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收费总额2.88亿元;2021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375.62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1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1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37.68万元。
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致同承做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拟委派项目合伙人:纪小健,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赵亚苹,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拟委派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江永辉,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委派的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审计费用151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1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35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
2023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以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与致同协商确定并与致同签订业务约定书,根据业务协定书约定的条款支付。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经认真了解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过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逐项审阅评价该事务所在反映其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项目经验、人员专业水平等方面的相关资料,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严谨、客观、公允、独立的履行职责,具备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能够客观公正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
综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具备对上市公司进行年度审计的经验和能力,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在过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公司拟聘任其作为公司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过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做到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审计工作。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4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1.《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报备文件
1.《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相关事项的履职情况说明》
2.《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事项的书面意见》
3.《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的说明》
证券代码:605599 证券简称:菜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0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06号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五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7日
至2023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非表决事项: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23年4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持股凭证。
(二)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法人股东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股东单位公章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持股凭证。
(三)拟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23年5月15日下午15:00前填妥本公告的附件2,以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30分钟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验证入场。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二)联系电话:010-83520088-638
(三)传真:010-83520468
(四)邮箱:cb_investors@bjcaibai.com.cn
(五)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登记函
● 报备文件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登记函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登记函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兹登记参加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
姓名/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户号:
股东持股数: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编: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5599 证券简称:菜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9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的要求,现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门店变动情况及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内门店变动情况
(一)新增门店
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无新增门店。
(二)关闭门店
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无关闭门店。
二、报告期公司拟增加门店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拟增加的门店全部为直营门店,具体情况如下
■
三、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一)按业务类型分类的情况
■
(二)按地区分类的情况
■
以上经营数据为公司内部统计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http://n.sinaimg.cn/finance/cece9e13/20200514/343233024.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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